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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第八十三章 尝试组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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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淘宝下单的时候,苏晨就已经有了要费心思做一番手工活儿的准备,不过真正拆开快递包裹,拿出模型小屋的超长组装说明书,与包裹里大大小小近千个零件儿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沉默了下来。
呆滞了几秒后,苏晨动作僵硬的扭头,看向自己身旁同样傻眼的小偷儿:“你确定咱俩能搞定这么多零部件儿?”
小偷儿没好意思回应苏晨的目光,有些心虚的露出一个讪笑:“那个...晨哥我刷短视频的时候看着是挺容易的啊,本来以为商家寄过来的是一堆半成品,自己组装拼凑起来就成了...没想到连桌椅板凳都得自己一点一点用胶水把道具黏合才能做出来,到底有谁会买这种东西来折磨自己啊?!”
收到的实物与预料之中相差过大,让苏晨跟林易两人都有些麻爪子,不过事已至此,买都买到手了...也只能硬着头皮的试着拼装一下了?
好在至少有男朋友陪着自己一起弄这些细碎的活计儿,拼凑模型小屋的过程不至于太过枯燥无聊;如果要让自己独自一个人把这玩意儿给拼装起来,别说是作为阿尹哥的生日礼物了,哪怕藏山哥亲口管自己要这份生日礼物,苏晨估计都要厚着脸皮求藏山哥换个礼物......
经过一番大致的研究,小偷儿苦着脸应下了黏合与实际拼装的活儿;苏晨这个手残党则是负责将模型零件儿分门别类的归拢起来,按照说明书上记录的模型小屋拼装顺序,依次将各种零件儿递给负责动手拼装的林易。
望着摆在沙发前玻璃茶几上,动辄一厘米甚至只有几毫米的桌椅板凳零件儿,小偷儿深吸了一口气,修长笔挺的手指格外精准的拿起所需要的零件儿,按照苏晨的指示尝试性的开始了拼装工作。
最开始林易的动作还稍显生疏,不过待到成功的将几个模型桌椅拼装成功后,少年双手的手指愈加灵动,以苏晨叹为观止的速度在无数微小的零件中穿梭拼合,可谓是真正展露了一番“微操”的技术!
换做当初还没吃药,在魔兽争霸项目拿下全国亚军时候处于巅峰状态下的自己,也许在手速跟神经反应上能够勉强跟得上眼前的林易,不过论及对细微零件儿的黏合拼接的微操把控,怕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跟林小易这个程度!
注意到男朋友眼神中毫不掩饰的震惊与赞叹,穿着睡衣的林易得意的挑了挑眉毛:“晨哥,怎么样,我做的还成吧?”
“小爷我当初可是被豹叔跟田叔逼着练了好几年的手上功夫,包括但不限于——把手伸入别人夹克内侧的衣兜把钱包拿出来且不惊动失主,用一根儿铁丝在十秒钟内把常见型号的车锁跟门锁撬开...反正对于手速与力道的把控都要细致入微,黏合拼接这些小玩意儿虽然看着麻烦,真动起手来倒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虽然林小易用满是轻松的语气说出的这番话,不过联想到少年前胸跟后背上遗留下来触目惊心的鞭痕,苏晨也能猜到当初为了练习这些行窃技巧,年幼的林易究竟遭受了多少非人的折磨。
“不过...想要完整的把这个模型小屋给拼装起来,咱俩加起来也得花个七八个小时才能搞定,零零散散细碎的活儿实在太多了...鬼知道这玩意儿不仅连屋子里的柜子要自己拼装,甚至连柜子上的各种摆件儿也要一个一个用胶水给黏上去!”
小偷儿嘴上碎碎念个不停,手上的动作却丝毫没有减慢,令人眼花缭乱的手速将苏晨根据说明书分门别类摆放在茶几上的模型小屋组件拼装成型,只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名为【竹林小院】的模型小屋便初具雏形。
“得亏晨哥你选的是入门款的模型小屋,要是光看着成品的样式选了【蓬莱仙岛】、【广寒月宫】这样的高难度款式,我都不敢想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拼装完成.......”
眼瞧着已经到了半下午时间,跟男朋友折腾了好半天模型小屋的苏晨决定暂时休息一下,趁着自己在小说网站正式发书连载之前的清闲时间,跟林小易一起买上两杯奶茶出门逛逛街,享受一下正常人的闲散生活。
“诶?出门逛街吗...在老城区?”
林易一时间有些犹豫,昨天晚上才做完那么不吉利的噩梦,在这种时间点跟晨哥一起出门逛街,总觉得有点儿内心不安——在老城区的地界上,哪怕没遇到家里的豹叔、田叔;撞上齐狗子跟高坤这些平日里跟自己不对付的货色也少不了麻烦......
注意到男朋友脸上的犹豫跟迟疑,苏晨也大致猜到了他在纠结什么,拍了拍林易的肩膀笑道:“欸,你等一会儿~我给你找点儿好东西过来!”
说着,苏晨转身钻进了卧室,打开衣柜来回倒腾了起来,不一会儿就抱着几件衣服跟裤子坐回了沙发上:“喏,要是担心咱俩逛街的时候被你的熟人认出来遇到麻烦,干脆换身衣服乔装打扮一下嘛,衣服一换然后带个墨镜,保准走在外面没人能认出来你!”
“这些都是藏山哥以前年轻时候买的一些衣服,结果现在藏山哥平日里要跟着导师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忙的要死,有些不适合在正式场合穿的衣服一年里都见不得穿上一次,放在衣柜里占地方,直接丢了又觉得浪费,上次来我家的时候就顺便拿了几件给我。”
“我比藏山哥矮了一截,穿在身上有点儿不合身,估计要再发育两年才能穿的上,你跟藏山哥的身高与身材倒是接近,正好今天出门的时候找件衣服换上试试?”
还没等苏晨把拿出来的衣服放到沙发上,林小易就指着苏晨怀里的一件衣服咋舌道:“卧槽......这件是普拉达的夹克?我记得这家的夹克一件要好几千块,皮大衣更是要上万块;晨哥我跟你讲,要是在街上遇到穿这种衣服的家伙我都不敢上手偷,生怕偷到哪个惹不起的大佬身上;毕竟咱们临城这地界上,一般的土鳖暴发户可不会想到买这玩意儿!”
“藏山哥拿过来的时候特意跟我吐槽过,这件衣服虽然是大牌子,奈何夹克不算严格意义上的正装,也不适合在学术会议上穿,干脆跟其他旧衣服一起拿过来给我......不过你居然能一眼认出来这些衣服里面最贵的一件儿,啧,难道这就是【老城区小贼王】的专业素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