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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勾搭上了金主 ...

  •   眨巴眨巴眼,宋青月连忙推辞。

      “不用不用,就那么点铜板哪至于,前几日沈公子刚照顾过我生意,青月至今还感激着……”

      “这两者有什么关系?”

      沈朝阳瞥她一眼,眉目中是特别真实的疑惑。

      “我相中了你的画,愿意出价购买,那是买卖,你情我愿,而今日我钱袋丢失,你帮我付了饭钱,花了你的钱,理所当然得还你,对不对?”

      宋青月;“……”

      真是个讲道理而又不做作的男子啊!

      “所以告诉我你的地址,回头我就让小厮去你家还钱。”

      宋青月乖乖点头;“好的。”

      好的。

      两人并不熟悉,谈妥了还钱方式,话题便也已经结束,哪怕宋青月为了后面的横财大计,是真的挺想和对方多交流交流,拉近关系,可奈何,两人没有丝毫的共同语言。

      难道你说你的琼楼金玉,我讲我的仨瓜俩枣?

      讲不来,讲不来。

      所以在无话可聊时,宋青月礼貌的微笑告了辞,然后正打算转身离去呢,下一秒就听到同样背过身子打算走的公子小声嘟囔声——

      “摊上的婆子好生厉害,下回再想吃去街尾那家好了,那家的老板看上去……”

      ?

      来不及思考这样的富家小公子费了把劲的筛选路边摊有多奇怪,宋青月的反驳脱口而出。

      “别去那家,那家的大肠洗的粗糙,俩月前还有一位食客吃出了里面污秽,差点把人摊子砸了……”

      呃呃呃?

      沈朝阳刚迈出的两步路又退了回来,一脸惊诧的回头问她。

      “当真?没洗干净?”

      宋青月郑重点头。

      “千真万确。”

      “你怎么知道的?”

      “我经常路过这儿啊!而且我也经常在四周找吃食。”

      “嘿,你也喜欢?那你都喜欢什么口味?”

      “我喜欢重口味,麻辣鲜香,冰凉炝口……”

      “巧了不是,我也喜欢这些!”

      “……”

      就那么神奇的,两人就着这个话题又在路口聊了开。

      从东巷口麻辣鲜香的虾鱼粉,聊到西街的冰梅饮,再从东街市的芝麻烧饼,聊到夜市摊上的羊肉串。

      聊啊聊,聊啊聊,直到临近傍晚,太阳西斜,巷子口里开始有三三两两的阿婆妇人挎着篮子去街市买菜做饭,两人才意犹未尽的结束了话题,并拍板决定了下一次会面。

      “说好了,明儿个下午咱们去东街,找你说的那家做海鲜特别好吃的小摊去。”

      宋青月重重点头,眉眼自豪。

      “行,肯定去,那家的海鲜真的做的贼好,我当初连着往她家跑了好几天……”

      “行,一言为定。”

      “铁板钉钉。”

      半个时辰后,坐在一家面摊前吸溜着面条看晚霞的宋青月,很对今儿下午的场面感到费解。

      这就搭上关系了?

      她做了什么就搭上了关系啊?

      难道就因为她嘴馋,知道西街头的小摊干净卫生,东街区的樱桃煎红艳娇脆,夜市里从东数的第二家香锅味道充足……

      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但偏偏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吃完饭,结了账,宋青月脚步轻飘飘的回了家,然后将自己摔在一个月前花了五两银子特意改造的舒适躺椅上,看着窗外夜色下的枝叶摆动,由衷发出了一声感叹。

      “——这少爷,有点意思啊!”

      日子一晃又过了半个月,这半个月里,宋青月和沈朝阳的关系确实熟悉了一点点……至于为什么说是一点点呢?

      因为,虽然沈家少爷确实真喜欢寻美食,恨不得日日都去找宋青月这个饭搭子乱逛。

      可身为一个富家公子,身为一个这段时间家庭结构还挺复杂的富家公子,沈朝阳确实做不到天天下了课就出门乱跑。

      今儿个父亲回府,一家子要吃团圆宴,不仅不能下了学就乱跑,甚至还得早回家准备。

      明儿个姑母撒泼,祖母偏心,母亲受委屈,沈朝阳自然得撒腿往家跑,给自家母亲主持公道。

      后儿个祖父又要带着他寻访自家铺子的生意,逛了这家,还有那家,逛了那家,还有另一家,一家一家又一家。

      别说寻美食了,那就是能按点吃上饭都谢天谢地,阿弥陀佛了。

      半个月的时间两人就出去了三趟,这可不就是正儿八经的“一点点”吗?

      当然,这段时间沈朝阳忙,宋青月也没有啥事不干就等他,毕竟攀大腿这事儿,有则挺好,若没有,自己的日子还得过不是?

      除了日常的画图寻美食,她受乔玉田威胁帮忙找的工作也有了眉目。

      还是人脉甚广的白老板帮她介绍的。

      是在一家屠宰场做工人。

      屠宰场,名字听着很血腥很可怕对不对?

      事实上也确实很血腥很可怕。

      在这种地方做工人都要干什么呢?

      杀猪杀驴杀牛杀羊,杀各种或残了或老了或病了或发狂的肉质可食用动物。

      活儿确实很累,可这儿也确实不愁招人。

      若不是白老板介绍,宋青月自个儿一人跑去问,恐怕还塞不进去人呢。

      要说原因,那就是一点——

      工资高。

      真的高!

      在这个码头力工搬卸一天只有七十个铜板的世道里,屠宰场的工人一个月能有二两银子的工钱。

      不需要多聪明的脑子,也不需要多精湛的技术,只需要你进得场中,然后有力气,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

      那你就能成功拥有这份高薪。

      多么令人垂涎的好工作啊……好吧,说实话,宋青月是故意选的这个工作。

      当时白老板被她拜托后,是给了她两个选择的。

      一个是这个屠宰场,工资高,但是又累又脏而且没有休息日。

      另一个则是码头上的记数员,就是力工们将一袋袋沙包从船上扛下来后,他拿着个本子和笔上前记数,不用下力,做二休一,每月工资一两银,且还管中午一顿饭。

      然后,宋青月毫不犹豫就帮乔玉田选择了前者。

      笑话,既然让她找工作,那她肯定尽她所能,帮忙找到工资最高最高的工作啊!

      至于什么累不累,脏不脏的,那都不在考虑范围。

      谁家工作不累?

      谁家活计不脏?

      一个大男人,特别是乔玉田这种满脑子阴暗诡计的大男人,那就应该到这种地方锻炼锻炼,省得他还能空出脑子算计人。

      在得到确切消息,颠颠的将乔玉田约出来告知他这件事的时候,宋青月的眉目都是兴奋的。

      她甚至还默默的在脑子里预想了对方的反应。

      是会皱眉不悦,嫌苦嫌累,然后再被自己阴阳怪气说教一番?

      还是不知苦累的欣然接受,然后在入职几日后,忍受不了苦累,再说放弃?

      哎呀,不管这人选择哪个,感觉都是很令人欢喜的样子呀。

      哈哈。

      然而,宋青月终究是兴奋早了。

      乔玉田他不仅满目欣喜的接受了,且在屠宰场干了十天后,还专门请假一天出来买东西感谢她。

      嚼着嘴里香酥软嫩的梅子鸭,宋青月第一次理解了什么叫味同嚼蜡。

      害!

      但不管怎么讲,除了这些小波折,宋青月的日子大致还是顺利的。

      成功和大方金主搭上了关系,被威胁的事情顺利解决,每日三点一线的品美食,赚高薪,画图纸。

      日子顺利久了,得瑟的宋青月竟开始无病呻吟。

      “哎呀,每天的日子好无聊啊,好想生活有点趣……”

      然后第二天,当乐趣真的来临时,宋青月简直恨不得呼昨晚上的自己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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