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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怕 ...

  •   我一直都是一个胆小的人。

      在我过去的十八年中,“怕”字可以贯穿我的所有记忆。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我并没有因为“怕”而墨守成规。

      相反,我又不是那么的循规蹈矩。

      ——

      毕业后的有一天深夜,我正混迹在小说世界中的好友小A突然向我提出一个很刁钻的问题。她问,为什么同性恋的人会知道自己是同性恋。

      我笑话她,你这个问题本身就很像套娃。

      但她不依不饶,若是没有尝试过和异性或者同性相处,他们又怎么确认自己到底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

      我有点明白她的意思,无非是在想那些“天生弯”的人们是怎么来确认自己的“弯”。

      我思忖了一下,和她说,“弯”否应该和天生无关,应该是和喜欢的人有关吧。

      因为总有一个人只要出现,你的目光所及皆是ta所到之处,你情不自禁更是情难自已。

      ……

      认识文瑾是在高二文理分科那年,说实话,一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她。更何况我们学校寄宿生和走读生之间似乎有壁,而她是寄宿生,我是走读生,这样下来看上去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

      但有些时候就是很神奇,大概是开学之后的两个月,莫名其妙地相处了一个下午之后,当天晚上我们加上了□□好友。

      我成绩算是中游,中考失利,苟延残喘跟被害了半条命似的上了一所普高,与以前的好友分道扬镳,从此陌路大相径庭。我自认为上了高中之后自己就是一位社交废人,朋友简直屈指可数,在班上同我亲密的也只有从高一开始就与我不曾分离过的好同桌,但那天下午我并没有抗拒结交文瑾。

      只因为她实在是太耀眼了,我对她无法拒绝,甚至想渴望靠近。

      但这仅仅只是因为那一下午改观之后的看法,在此之前我对她说不上喜欢。

      文瑾的数学很好,放到理科班是什么程度我没有去刻意评头论足过,但放在我们文科班中,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佼佼者。按照数学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凭一己之力救了整个文科班的平均水平。但因为她是艺术生,所以选择了文科。

      于是,她不负众望地成为了班上的宠儿。毕竟在我们班里,就她数学最好,除了老师,不请教她请教谁?

      我就是一个数学烂到无比的典型,高一还能勉勉强强应付过去,高二学起来简直就像拉着一头五六百斤重的公牛——要么我死,要么牛死。

      当我在数学课上昏昏欲睡或者游神天际的时候,唤回我灵魂的总是文瑾那回答问题抢答时高昂激动的嗓音,很难不让人相信她对数学的热爱程度达到一种巅峰境界。

      当然久而久之也会无理由的厌烦,因为有时候好不容易静下心想算一道数学基础题醒醒脑子的时候,文瑾总是抢先地把答案昭告天下。

      对,我才不会承认是我算得太慢。

      人有一种奇怪的嫉羡欲是正常的,就像最开始我对文瑾,我总想着有一天能把她灵活的数学脑子拆了安我头上。

      就伴随着有时候对她不满、嫉妒又羡慕的感情,入秋的时候,她剪了头发。

      文瑾之前留着齐肩的乖乖妹妹头,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她在周末修成了干练的男生头,前面是长至眉毛的齐刘海。

      她剪的第一天其实我没怎么注意到,因为班上五十几个人,不熟的人我也不会特意盯着观察。直到我同桌下课拿着数学习题从讲台上问完问题下来之后,和我悄悄耳语,我才从偷藏在抽屉里的手机中抬眼,往文瑾的方向递去。

      “哦,还挺帅的。”我只瞥了一眼就收回了,继续把目光放在当前正火的乙女游戏上。

      “感觉比以前的发型好看。”简楚悦在我身边坐下,再一次对剪了头发的文瑾发表主观评价。

      我淡淡地“嗯”了一声,直到上课铃响收起手机后,才又下意识地往文瑾的座位上看去。

      她新剪的黑发看起来软软的,很蓬松。

      后来下午体育课前,和我的同桌简楚悦关系较为亲近的另一个女同学——唐允,她也是寄宿生,忽然拉着简楚悦一起,说要给文瑾拍时尚大片。

      我看不懂他们这是什么举动,但所谓“打不过就加入”,既然简楚悦也在,那我自然也不怕尴尬。

      南方的秋季还未来得及褪去晚夏的闷热,再加上昼夜温差大,体育课又是下午的最后一节,整个操场穿衣都不在一个度数上,显得有些滑稽。

      我自然是怕凉,索性就把长袖的校服外套披下去了。

      文瑾穿着短袖就走在我的前面,和唐允正聊着天。话题多半也是不着调的,都是唐允凭着自己那三寸不烂之舌,换着法子地在夸文瑾帅。

      唐允对待“大帅哥”大有一副舌灿莲花的模样,和素日淡泊的女学霸的身份大有不同。我内心暗暗总结。

      体育课向来很水,只要体能测试完成,基本上剩下的时间就是为所欲为。唐允带着我们找了一块角落的地方席地而坐,拍拍屁股拿出手机,立马就对文瑾进行了一个360°全方位无死角的抓拍和摆拍。

      那日夕阳正好,晚霞映红了风轻云淡的天,但洒下林荫间的光仍是灿烂金黄。

      “罗灿,要不我也给你拍拍?这光线氛围真的蛮绝。”简楚悦找角度给文瑾拍了几张之后,爱不释手,便招呼着在一旁发呆的我坐近一点。

      我连忙摆头,手掌挡住自己:“算啦算啦,你拍文瑾一个还不够吗?”

      真不是我不给面子推脱,而是我真的不上镜。还不如把美景配给美人,成片出来之后也并不觉糟心。

      简楚悦是一个很坚持的人,所以我料到她不会轻易就这么放过我,任由我一个人在旁边当着咸鱼。

      “那你过来,也拍几张文瑾。”简楚悦朝自己勾勾手,“来嘛,别一个人这么闷。”

      我叹了一口气,一边起身一边朝文瑾那边看去。唐允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他拍成自拍了,正扒拉着文瑾的手臂,高举着手机咔擦一张又一张。

      “我来了。”我在简楚悦旁边蹲下,摸出口袋里的手机,跟简楚悦有样学样。

      “唐允,你让一下,我们拍几张文瑾。”简楚悦朝唐允挥挥手。

      唐允也拍到兴头上,自觉地暂时退离了文瑾的身边,低头翻看着刚才拍的照片。

      我看着简楚悦拍了几张,随即退出原相机,点开了美颜相机。这纯粹是为了尊重模特,不是说文瑾不好看,只是毕竟原相机下拍不好就是烂片,我对自我拍摄水平定位十分有数,觉得还是美颜相机方便。

      浑水摸鱼地摆好角度,本想意思意思拍个两三张就完事,但没成想从镜头里正视文瑾,竟让我微微发愣。

      我第一次认真打量起文瑾的侧脸,甚至觉得光都格外优待她,勾勒出她优越的轮廓。她轻微闭上眼,乖乖地听着简楚悦的指挥,连续摆了几个pose。

      那天我只拍了一张,还是我在看愣神时拇指鬼使神差地按下了拍摄键。

      “快快,来看看。”简楚悦心满意足地凑到了文瑾身边滑动着手机相册,不得不说简楚悦拍的比唐允有水平多了,仿佛是真的在户外写真,每一寸都拿捏得刚好。反观唐允,自拍比他拍还多,文瑾全身上下出镜率最高的还是她那只被唐允抓去征用的手臂。

      “我看看罗灿拍的。”唐允被简楚悦的唇枪舌剑贬得不服气,连忙凑到我身边,而我没有锁屏,那张美颜相机处理过的照片大大咧咧地摆在屏幕上。

      “罗灿,你这是拍什么啊?”唐允几乎快被我拍的照片笑晕过去。

      我只能说,这很难不笑。

      也不知道自己点了什么滤镜,整张照片看起来忧郁悲伤得很,相片边角都有黑色模糊渲染,一股上世纪非主流时代的气息扑面而来。

      “不小心……点错了。”我局促地解释道,然而我抬眸时就对上文瑾投来的目光,她看到了。

      简楚悦也被这张照片的滤镜笑得人仰马翻,我感觉自己的脸开始发热,夕阳的余热晒得我晕乎乎的。

      “挺好看的。”正当我垂首不知所措时,文瑾温声开口,“能把照片发我吗?”

      我听到简楚悦他们回了“好”,想必其中这也不关我的事,而那句“挺好看的”,应该也不是对我说的。

      鸵鸟做久了脖子痛,于是我再次把头抬了起来,却发现文瑾正盘腿坐在我面前,眼神一直望着我。

      恰好铃声响了,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该和视线交汇的文瑾说些什么,我收起手机,刚想把那张自己拍出来的照片删掉,余光瞥见文瑾朝自己的方向看来。

      “记得发我。”文瑾指了指手机,又挥手和唐允一起离开了。

      我?她要我拍的照片?

      我回头看去,果然,简楚悦站在我的右后方,是我想多了。

      “看什么呢?文瑾和唐允吃晚饭去了,她们还要晚自习。”简楚悦拎起自己的外套,挽上我的手揶揄道,“走咯,罗大摄影师。”

      我和简楚悦走得慢,被人群落在最后,看到文瑾和唐允结伴而行已经成为小黑点离开,我才又意识到,我和文瑾好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天晚上回去,我先是一如反常地做完了所有的作业,最后才拿起手机点开□□,打开空间,发现唐允十分钟前刚发的一条说说。

      没有配字,只有三张抱着文瑾手臂的自拍和一张文瑾的侧脸,犹豫不决后,终于还是点了个赞。

      看了眼时间,正巧十点,晚自习也正好下了十分钟。

      晚上我老是记得文瑾那句“记得发我”,一直在纠结于她的那句话到底包不包括我。

      我磨蹭着时间,脑子里仿佛在天人交战。在班群里找到文瑾的名字,点了进去。我呼出一口气,不就是没加好友吗?点开临时会话框发过去就行了。

      但想是这么想,却始终没勇气再次翻看那张照片,仿佛连拿出来都是奇耻大辱。

      就算不算上唐允拍的,简楚悦手上的那些照片也足够赏心悦目,文瑾应该也不缺自己这一张吧?

      我就在发与不发的两个选择中来回反复横跳,“叮”的一声,屏幕上方弹出了好友验证。

      她的消息很简略,“我是文瑾”。

      我的心跳怦然,手却比脑子快替自己做出了选择。

      看着上方的“我们已经是好友啦,一起来聊天吧”,我想也不想就直接点开相册,把照片交了出去。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人家上门要了,那还有不给的道理吗?

      【文瑾:谢谢。】

      【文瑾:拍得挺好的。】

      知道她纯属在客气,于是回了个傻里傻气的猫猫表情包。不问也不答,能揭过这句话最好。

      【文瑾:我想跟你做朋友,你愿意吗?】

      看到这话时我正拿着一根牙签叼着苹果块,没拿稳,又砸进瓷盘里。

      我感到很奇怪,文瑾为什么要这么问?但眼下这种状况,也不能说不愿意吧。

      再者下午我是真的有被文瑾吸引到,能做朋友我自然是千百般愿意的。

      【千金难买我乐意:愿意,但是为什么这样问?】

      我实在好奇。

      【文瑾:我等了你一晚上验证消息,你也没把照片发给我,我以为你不喜欢我。】

      我被这个理由呛到了,不由得失笑。

      【千金难买我乐意:没有,只是没来得及而已。】

      我也不会傻到直接说是自己犹豫了一晚上到底加不加好友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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