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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我喜欢的黑 ...
亲爱的灯大,偶天天上来指望新章。没成想能看到闹剧,真是...无语啊。作来万年潜水一族,对本文多年来的跟踪仅仅源于对灯大文笔的好感,对故事的喜爱,对主人公性格、内心演化的认同,和对作者在文学作品中设定、处理矛盾那种潜移默化似的技法的认同。此时浮上水面,偶只想弱弱的说几句,这些吸引偶的原素,作为一部文学作品的基本成份和构架,偶暂时还没有从其他发表在先的“文学作品”中看到过同样或同类的表达。区区之见,对围棋这项赛事的新闻报道,是不属于文学作品的,不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灯大文中引用的新闻报道,即使未经披露,这种引用或使用也不构成侵权啊!何况,本文仅是作品在刻画主人公职业时,根据情节的需要,引用了新闻报道对棋局的部分报道,而这些引用的文字部分,独立而言,仅仅是棋事的客观报道,并不成其为文学作品,只是在灯大设定的小说环境中,在人物性格设定的背景下,这样的对局描写才具有了故事情节的特征,成为了这部小说的血肉组成部分。正是灯大的这个加工过程,赋予了其文学的素质,这个过程,才是文学创作。因此,窃以为,作为一部文学作品,灯大小说中关于棋局的描写并不存在抄袭其他文学作品的情况,更不构成著作侵权。不过,从上面的对比来看,有不少的对局用词,对新闻报道的引用过于直接啦,可见,灯大真是个懒惰的家伙啊!在此,希望以正义维权为已任的拥有雪亮眼镜的群众们,在无情举报和维权的同时,也请甄别所维之权的合法性方式的正当性,能够有的放矢,勿以维权举报之名,行侮谩诋毁之实。也希望喜爱灯大的同仁们,多一点支持,能让灯大少一点压力,多一点创作的信心!我想,作为一部文学作品,如果
刚发现几年前写给灯大的一封信,或者评论灌水什么的,不知什么原因没有最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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