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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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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地方一共三间卧室,楚鹏来溜达的时候已经固定霸占了其中一间,另外一间就直接收拾出来给萧雨梧了。
我妈非常的贴心,把她在香港买的一套几千块钱的寝具大老远地给拖过来铺上了。多出来的两个枕头一个放在了她心爱的“鹏鹏”床上,一个要给我。我一看那象牙色闪着光的羽绒枕就觉得咯硬,连忙跟我妈说:“胖胖”睡觉喜欢枕一个抱一个,您就把这个也一起放他床上吧!
晚上在外面吃过饭,再开车送了两个当妈的去小叔叔家住,刚好把在附近的楚鹏一道捎回去。
楚鹏连跟我的话都不多,车上多了小孩儿,他就更不爱说话了。除了几句必要的寒暄,他再也憋不出个屁来,光坐在副驾的座位上运气,面无表情,跟个金刚也差不远了。
幸好夜景不错,小孩儿挺安静地望着窗外,倒让我省了礼节性的闲聊,只跟他说以后有空带他好好去玩儿。
“嗯,谢谢,”他只说了这一句,车里又陷入了一片沉静。
身边再多出个自闭的人,我是不是该觉得郁闷啊?
到家已经有点晚了,楚鹏去洗澡准备睡觉,我想起他床上那两个亮光闪闪的枕头,就拿了一对棉枕套进他房间换了。抬头正好看见小孩儿站在门口,就冲他笑了笑:“正给你楚鹏哥换枕套呢。我老妈虽然一片苦心,可其实我们哥俩都不爱用那种滑溜溜的玩意儿。”——在生活细节这种事情上,我跟胖胖从小连体婴似的,谁不了解谁呀?
我问他是不是也喜欢棉的,要不要跟着换了。小孩说不用,这样挺好的。他过来是问我可不可以用我房间旁边的另一个浴室。
我叫他随便点,把这里当自己家就成了,又给他拿了一套洗漱用具,要放到楚鹏正在用的那间浴室做备用。
所以我常说楚鹏是金刚芭比,有着一颗少女般的粉色红心——我刚一进浴室,那一百八十斤的一堆就一声尖叫,两手护胸,嘴里喊着救命呀。我扫了一眼他的小鸟,说道:“跟上个礼拜比好像没什么进步啊。”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雨梧也是喜欢棉的、软软的东西。可是那已经是几年过后,那床缎面的东西早就用得旧了。
早上有课,我边起床边琢磨着去买油条,却听见厨房好像有声音。走过去一看,萧雨梧正在煎荷包蛋,旁边还热着牛奶。
他手上的皮肤很细腻,修长的手指骨肉匀停,在清晨的阳光下,仿佛白玉雕的一样,漂亮得有些不真实,让人难以想像手的主人做家务事的样子。
可是看他做得那么熟练,却又能让人一下字就明白,这个孩子绝不是养尊处优地长大的。
听说他外婆病了以后,家里的活都是他包了的。光是每天天不亮就要去买菜这一点,就已经让我觉得很不容易了。
我十二岁的时候,在暑假里也曾经每天四五点钟就起床,跟着楚鹏去帮人家送牛奶。那时侯纯粹就是被逼的。楚鹏的爸爸奉行美式教育,儿子的零花钱都要靠自己挣。楚鹏找到送牛奶的差使以后,软磨硬泡,撒娇耍赖地非要我陪,他那小腰都快被他扭断了。
实在被逼无奈,我每天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跟出门,走完一圈再回家接着睡,别提多难受了。有一次睡意朦胧中,习惯性地去扯楚鹏的衣角,想抓着他走路。被扯的人好像停下来看我,于是我半张开眼睛一望,立刻就清醒了:面前站着的哪是胖子,一位大婶正笑咪咪地盯着我瞧呢 . . . . . .
听我添油加醋地讲完这段往事,雨梧低头笑了起来。那大概是我第一次见他那样发自内心地笑。一瞬间,竟然让人觉得时间都停滞了——他的牙齿白白的,整整齐齐,一小颗一小颗,闪着莹莹的光泽。唇角弯弯的,唇瓣仿佛涂着蜜似地水润柔嫩。他又长又密的眼睫低垂着,却能让人感觉到眸子里流溢出来的浓浓的笑意。
我一直觉得雨梧笑起来特别勾人,甜得能让人化掉。可惜他真正笑的时候太少了。
萧雨梧在我家一共住了四年,直到他高二。现在想想,那时候反而好像变成他来照顾我了,家务事都是他做的居多。
我这人虽然有点对身体的洁癖,对于打扫除尘什么的却不怎么积极,家里的东西蒙上一层灰也不爱管,衣服积到从框子里满出来是常有的事。雨梧总是默默地把一切整理得井井有条。
以前我只知道往冰箱里塞东西,真正做饭的时候却是少之又少,所以过一段时间清理冰箱,里面的东西八成要拿出来扔掉。雨梧来了以后天天都要做饭,每个礼拜和我去超市都是按计划好的清单买菜,冰箱里的食材就很少再被浪费了。
他在老家要照顾一个大家庭,可能早已经习惯了对周围每一个人负责的生活。我没有问过他会不会累,反而认为这是他最让我喜欢的特质之一。或许这样的责任感对一个孩子来说太沉重,却能让他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学习什么的我就更没为雨梧操过心了。他有多聪明,从他高二考上重点大学就能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