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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经纪公司 ...

  •   电影上映第1天的晚上导演有没有通宵言喻不知道,但言喻凌晨2点多发消息过去那边很快就有回复。他们的电影有排午夜场,12点开始,凌晨1点半散场。言喻觉得这个时候今天整天的票房应该统计的差不多了。

      他给导演打电话过去问:“封导,票房结果出来了吗?”

      导演声音很清醒,情绪冷静的回答:“准确数字还没有出来,但预计应该在1600万左右。”

      “那这个数字是高还是……低?”

      “以我们的排片量来说不错了。放心睡觉吧,明天还有路演。”

      言喻放了一半的心。另一半要等第2天的票房结果出来才能放下去。有些电影的票房第2天会断崖式下跌。

      第2天的结果出来,单日票房增长到了2,000万。这也有赖于第一天上座率喜人,负责电影发行的宣发及时协调影院增加了排片量。据说制片人在其中出了大力气,否则反应没有这么迅速。

      票房势头不错,言喻开心的和剧组同事们发消息互道恭喜。他心里现在踏实了。

      但没有想到,第3天单日票房仍然在增长,2600万了。影院再次增加排片量。这下言喻和剧组其他人忙路演忙疯了,兵分两路,行程排满。

      第4天单日票房3300万……宣发组给他们又增加了一个路演城市。

      因为影片近日票房表现良好,媒体们也都来凑热闹,除了之前邀约过的影评以外,更多的专业影评和报道也出现在各个平台上。

      随着观影人群增加,豆瓣打分下滑到7.3,但在国内同类作品里仍然算是高分。这部电影的口碑已经发酵起来了。

      宣发组后悔早前没有下力气给演员、导演安排上个综艺去宣传一下。当时因为宣传效果好的综艺想上得花大把的赞助,一般的综艺对电影帮助不大,所以宣发组舍弃了这部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赶不上电影的上映周期。

      宣发组只能在广告方面多下功夫,铺了各种线上平台的软广,线下的则选择了公交以及写字楼的屏幕投放广告。

      社交媒体上电影官方账号陆续放出了花絮和路演视频助力宣传。导演和演员也参加了一些即时专访。

      在宣传攻势的推动下,电影单日票房一度冲到4000万,然后在3000万上下浮动几天,才开始下降,曲线下降的平缓程度说明陆续还有新观众走进了影院。

      下线时电影总票房接近4亿。制片人和导演他们惋惜,如果加大宣传力度,票房可能不止这些。但谁又能想到现在的成功呢?对一部名不见经传的团队拍的小成本电影,没人敢投入大笔的宣传费!

      票房小爆,电影在豆瓣评分最终以7.2分收尾。全剧组应该说是名利双收,这部电影拍的值了。

      最近找言喻的经纪公司越来越多。甚至两个顶级经纪公司也递来了橄榄枝。

      两家顶级经纪公司都给的是新人约B签,经纪全权代理合同。没能拿到A签,言喻很遗憾。

      A签的合同里,虽然初始约定也是公司和个人73分成,但从第2年起根据艺人上一年带给公司的收益,分成比例会作出调整。A签新人在公司提供给新人的资源里拥有优先挑选权,在公共资源里的优先级和B签的演员相当。公司对艺人的限制只有最低收益,衡量标准就是B签新人的最大数值,低了待遇会降级。但自由也大,公司不会强制,艺人可以自行规划,有选择的余地。一个经纪公司里拿A签的新人一般也就1、2个,相当于未来一哥一姐的苗子。相应的,签约年限长达7年,公司有优先续约权,违约金也高。

      B签的合同,分成低点,资源少点。签约年限是5年。但对演员的限制也多,比如每年必须出演两部公司指定的影视作品,这种指定的工作对演员的个人的发展未必有帮助,有的甚至有损害。

      几家二流的经纪公司发来的签约意向书看起来更舒服,有新人约还有正式演员约。新人合同和演员合同的区别不只是分成和待遇高低,最重要的体现在公司对新人是有扶持和培养计划的,比如安排公司前辈带一带之类的。演员合同则没有这些。所以直接给演员约的未必就好,可能是打着签来之后放养的主意也不一定。

      有一份合约意向书引起了言喻的兴趣。那是一份新人约,它要求的只是影视综艺方面的代理合约,而不是全部的代理合同,其它比如歌曲唱片,商业表演,个人广告代言等都未做要求。签约年限5年,违约金金额也还看得过去。合同里保证了新人约时期,公司每年提供给艺人的影视综艺资源数量不会少于某个数,这就很有良心了。并且很人性化的地方在于,他设置了艺人给公司带来的总收益达到某个数值,新人约可以转为演员合同。很多公司的新人约都是一直到合约期结束。这份意向书来自梦熙经纪,很有诚意。

      言喻之前注意的另一家经纪公司娱羡发来的意向书就差强人意。但这些只是意向,具体还要见面谈过之后再说。他给两家公司去邮件约定见面时间。

      梦熙经纪接待言喻的人是他们的金牌经纪人韩亚男,她说和言喻的谈判签约都由她来负责。他们聊了言喻未来的发展方向,电影为主,电视剧为辅,综艺在宣传的时候上一下就可以。合约的条件言喻也提了要求,例如新人约结束转正式演员合同的时候,新合同的待遇;他自己找到的资源与公司的分成比例等。对方肯定不会全盘接受,如果确定签约他还需要聘请一位专业律师来谈具体细则。

      娱羡公司负责接待他的也是一位听说过的经纪人,但不是这家公司最大牌的那位。据言喻所知,那位经纪人名下已经有一位崭露头角的男星,应该是不想再多签一个分流资源。而接待他的这位经纪人也很像例行公事,对于签下他可有可无的样子。

      他决定和梦熙签约,聘请了一位同学推荐的熟悉演艺经纪合同的律师,帮他审核条款并与梦熙谈判。合同商谈进行了三次才确定下来,用了一周的时间。

      明天就是去公司签约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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