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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面 他见过他, ...

  •   第一章见面
      多年以后,路安依旧会想起那个神奇的清晨。
      北元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对于九夏的人民而言,这或许就是黄历上百无禁忌的日子。而这天,也恰是本书主人公路安的诞日。
      也就是这天,他脑子一抽,纵身一跃,摔得稀碎。
      早晨学生上学经过时,还得时不时细心避过一些血肉残渣,心里骂道:TMD,哪个这么缺德,就不能别处跳,非得在宿舍门口。
      同窗表示:路安害人不浅呐,活着不安宁,死了也要恶心我们。
      而路安本人表示:谁让宿舍楼最高,跳下去可以快速面基老婆呢┐(‘~`;)┌
      正如本文简介所说,路安,一名患者,小隐隐于校,大隐隐于市。
      而他恐怕是唯一一位名不符实的早逝儿,创业未办而中道崩殂。
      但他确实有病,其具体体现在:别人走路时看前方或看地,他不同,他看天,因此对老师同学而言,带伤上学实属平常,带病休假也不稀奇。
      有时同学会打趣道:“今天又撞哪根电线杆了?”
      他则会先茫然一会,后抬头失神看对方一会,等到对方快不耐烦时,才最后缓缓道:“我在随风走,风在告诉我方向,但有很多阻碍了风,风不知道。”
      很多人都以不同的口吻询问过,得到的回复无一不是相同的神情和答案。
      同学纷纷表示:和他说话好累。
      并且,他总认为自己是成婚的,有一位贤良貌美的妻子,只不过妻子在远方。
      如果有人说这只是你的妄想,你没有老婆,你才十几岁。
      他会抬头看着你,空洞的眼神注视着你,好似想把你吃掉,你会感到他的认真,心中恐慌,腿会忍不住打颤,接着他打了个哈欠,转头看向窗外。
      与他打过交道的同学:妈的,怪胎
      久而久之,人们对他贴上“怪人”标签敬而远之。
      在他本人看来,是满不在乎的。因为他还是吃吃睡睡等风来。
      终于,自杀前一天晚上,他看见了风,他一直等待的风,风把无数条红线吹拂,轻柔的红线将他缠绕,那是如此的温暖。
      “你来了”他的脸上挂着宠溺的笑,带着一丝惊喜,他不知道他等待这个时刻有多久了,只知太久太久了,久到他以为这只是个错觉。此刻,他想哭。
      自路安出生起,样貌清秀,皮肤白皙,是个十足的瓷娃娃。
      但他的左眼便天生失明,双瞳异色,黒与金,路老爷子还认为此乃天人之相。
      他从小便看得到那条红线,但也仅此一根,是那只左眼,他从未告诉他人。
      他能记得从小到大所有事,却始终沉默不语,路妈还以为他生了个木头。
      他心中始终缺了一块,他生而知之,这是一个特别重要的人,他固执认为他为伴侣。
      没办法,谁让他有病。
      而那条亲昵的红线也是他给我的,他告诉我要等风来,随风走。
      六月六日,那天凌晨,他小心翼翼爬上宿舍顶楼天台,不出所料,锁的。于是拿出随身带(从老王那顺)的撬棍,蹑手蹑脚撬开锁,一副做贼姿态打开了门:
      突然一阵狂风刮来,地面的沙土骤然卷起来了,纸片像兔子般四下奔跳,一只塑料袋猛地跃起,飞上了天空,各种树木发疯似得扭摆起来,无数条红线奔涌而来,它们卷着他站在天台。
      他向下看去,深邃而又熟悉的黑暗,就这样,他纵身一跃。
      我回来了!老婆!
      随后便是被黑暗包围,他的眼皮越来越重。
      黑暗中,无数条奔涌的红线突然安静下来,一道白色的影子缓缓走过,显示出他的样貌,
      孩童般的身躯,稚嫩脸上带着不合年龄的成熟的微笑,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若不是有微小的喉结,恐怕都要以为他是个女孩了,大约十三四岁,穿着白色衬衫与短裤,与娇嫩白皙的皮肤相辉映,一条红线缠绕在手腕,形成鲜明的对比,一位可爱的小正太。
      这是路安陷入沉睡前看到的,他认识这道影子,那是在去年秋季:
      每一个学校都有一场盛大的运动会,作为H市升学率最高的重点高中-六中也不例外,每年都有一次热闹非凡百花齐放的开幕式,许多市领导也都会来参观,学校非常重视,特别用广播通知三次,就连备战高考的高三学生也被勒令每班编排一个精彩的节目。
      身处高二平行(6)班的路安也被班主任强行塞进编排队伍了,奈何路安对于参加活动向来都是避而远之的,因此在编排节目《舞蹈盛宴》时老是走神,动作也比别人慢半拍,拉慢了进度。
      后来,班长忍不住了,就对班主任老王抱怨,要求将路安换下去。
      老王无奈的扶额,他知道,路安这死小孩,天生与常人不同,脑回路清奇。
      有时会在窗外看到他孤零零地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嘴里还嘀咕几句,心中不禁泛起同情。这两年,他一直尽力使路安融入班级,可结果微乎甚微。
      老王叹了一口气“让路安这小子去放音乐吧,总得让他有点事干。”
      班长听后,不禁大喜,他向来看不惯路安无所谓的沉默寡言作态,对他也颇有偏见。
      他连忙告诉路安,路安当时还在跳那交际舞,滑稽的动作,活像一个小丑。听到他不用跳,动作迅速至极,一路火花带闪电,在同学们惊奇的目光中,跑了出去。
      至于为什么是惊奇,这是因为他们从未见过,路安除无所谓的懒洋洋姿态以外的其他姿态,可见编排对他的影响之深。
      开幕式那天,空中没有一片云,没有一点风,头顶上一轮烈日,所有的树木都无精打采地、懒洋洋地站在那里,秋老虎的实力让人不容小视。就连台上穿着短袖的校长也不时拿出纸巾擦拭汗水,更不用提那些市领导,穿着体面的西服,笔直的坐在椅上,矜持拿出手帕缓缓擦汗,好像这就可以表明他们是体面的人。
      但学生们大多没有在意,即使少数人发现,也只当是领导的优良做派,夸他们真有气势。
      路安是被老王硬拉过来的,他们班倒数第二表演,他本可以在班里吹着空调,睡着懒觉,说不定还能在睡梦中见到老婆。但老王看到班里只有他一个人,一副漠不关心样子,气不打一处来,就跑进教室,拎着他的耳朵去看仪式了。
      冗长繁琐的流程,校长领导的老太婆的裹脚--又臭又长的演讲,伴随着校长一声“开始啦!”同学们的欢呼轰然响起。
      这令昏昏欲睡的路安一下惊醒,茫然抬起头,失神的扫视一会,突然间,时间好似忽然停止,周围的喧闹声越来越小,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油然而生,那条红线飘过眼前,很红,似鲜血染制而成,它自己绕过脖颈到手臂,亲昵的蹭了蹭,他不受控制的伸出手触碰它,可又触电般伸回去,他看到了白色的身影,他屈膝坐在黑暗中,身旁的红线在鞭打着黑暗,活像一只受委屈的小刺猬,顿时他的心中如调料瓶打翻般复杂,他感到一种喜悦,一种悲伤,一种失而复得的庆幸。
      原来,我在这就已经遇到他了吗,那可真是有缘……
      随着眼皮越来越重,他陷入无尽黑暗,等待重临黎明的一天。
      男孩伸出手轻轻抚摸着他的眉角,最后搂住他的腰,
      “终于终于见到你了……”
      他带着欢喜的笑容,
      “这下,你终于再也无法逃了。”
      “安安,我最爱的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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