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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逢何必迟相识,相识何必又相知 ...

  •   想:即思考,回忆,怀念,希望,预料….
      英语中的“我想你”更颇具深意,一为思念,二为错过。
      两个有家庭的成年男女一句“我想你”,又意味着什么呢?

      二十年未见,一句“我想你”仿佛心门中剑。并非丘比特射来的,难道是时光沉淀、琐事堆砌、生活索然锻造的无坚不摧的神剑吗?

      就是这样一句我想你,把两个已隔二十载,许是永生不必再见之人拉扯到了一起。

      忐忑的上午,心跳都在加速,因为一直期待着中午的相约,迟迟的信息久久未到,心却早已编造除了若干个相见的情境。看看镜中的自己,眼角已现浅浅的细纹,仿佛提醒自己别再笑了,越笑越老。笑容是人世间最快乐的事情,难掩其情,但是对女人而言却是鱼尾纹的罪魁祸首。女人是该选择没有笑容的青春永驻,还是灿烂快乐的满面沟壑?哲学中的矛盾在女人身上展露无遗。见或不见亦或是个哲学问题。见了怕一发不可收拾不见又难掩其情恐悔恨终身。

      为何见?百思不得其解。既然没有答案,那就随心去吧。有些事做了会后悔一阵子,不做会后悔一辈子。当头脑无法给出答案时,那就听心的吧:想见------就见。

      冲出单位大门的一刹那,脚步早已慌乱,不明缘由的紧张,心跳加速,肾上腺素飙升,因为这个远在即时米处的已经模糊了模样的人在心底里沉睡了太久了。期待又胆怯,深知他亏欠了自己一句解释,经年的累积许是我们都不记得了。

      远处见路口有一人穿着一身休闲运动装,面容不敢盲目确认。但心中知道那必然是他,在他看到我的那一瞬间,他转过身去,为什么转身不知道可能没认出是我吧。一个人对异性的审美往往始于年少时第一个喜欢上的人吧。因为那个人瘦瘦的、高高的、谈笑风生、风趣幽默、时而沉着冷静、时而幼稚胡闹。故而一个矛盾的审美观沉淀为自己对异性的要求。而今,他已年近四十。上身穿着一件藏蓝色袖子上有白蓝相见的条纹状的运动开衫,下面穿了一条黑色运动裤,一双厚厚的运动鞋。年少十足,哪里见得近四十的光景。依然英俊挺拔,高高瘦瘦的。那个曾经眼睛笑起来坏坏的洋溢着狡猾和不懈他如今却眼光凌厉,有种肃然的气场。不同的是眼神变了,脸上竟多了些肉出来。看来十余年来伙食不错,否则一直那么瘦的他怎么把自己吃成了一个肉嘟嘟脸庞。

      穿着高跟鞋也几步小跑的我距她十几米出故作大方的打了声招呼,有些少的灼热的装饰出了礼貌般的笑容,客套的说了句“你没变。” 大学后一直努力忘记十几年的人,就在眼前,而眼前的这个人在前一天说了句“我想你”。一个自己以为不可能想自己的人,一个自以为除了自己单相思对自己没有丝毫感觉的人,一个早已将他划入人渣队伍的人,我竟期待,期待与之重逢,哪怕仅有这一个中午。

      心底早已经如油锅滚烫了,哪里来的镇定自若,许是这些年读过的书走过的路帮助自己沉淀下来的成年人的修行吧。我已经可以做到表里不一了。该喜还是该悲呢。
      如若是年轻时恐怕已经两眼躺着热泪,然后嗔怪的看着他,仿佛在问一句为什么?究竟为什么?

      有些人不能轻易望向眼神,一眼即沦陷,这一望不知需度几个万年才能忘怀。心甘情愿吗?当然不是。那是不得如此,无法自拔,左右自己的不再是冷静的大脑,而是一颗冰封已久的心。

      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在《百年孤独》中说过“生命中曾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偿还。”于是这便成了我聊以自慰的百忧解,不安于孤独不安于平淡之时就如此告慰自己,很庆幸我是一个我不需要再偿还的人,因为我也并未灿烂过。人本孤独年近四十的我读了《百年孤独》才颇感深刻,日复一日平淡的生活早已让我们习惯了孤独,一个人读书,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思考,一个人休息。清净平淡是我们追求的境界,向往吗?当然不,是不得不如此。谁不愿有个人陪,谁不想有个人聊聊灵魂,谁不渴望一个灵魂上的伙伴呢?人本孤独的真谛早已了然于胸,但为何还总有些不甘的情愫如荒草般等待蠢蠢欲动。

      餐桌对面这个与自己侃侃而谈的“少年”,是那个在中学时代被我偷望了五年的人,此“偷望”之人,等同于我全部年少时的青涩初恋,初二分班到了一起,中学时的五年时光所说过的话加在一起恐怕不超过20句。记得清楚地也早已寥寥无几。但是我的眼光从未离开过他的身影,他对我而言太熟悉了。方方的下巴,清瘦的身材,宽阔的肩膀,最难以忘怀的是他侃侃而谈之时的意气风发。那种洋溢的自信,酿造出清香的愉悦,听着他久违的声音,相貌会变、身材会变、但是一个人的神态却永远变不成另一个人,他始终都是那个我心驰神往喜欢看着的男孩。有人说过对视10秒,不是热恋即是深情,每当我和他眼神交错时,我赶快错开眼光,不敢再望向他的眼神。只觉得他变了,变得不是曾经那个他了。曾经的那个我努力忘记了这许多年的他。为了免于尴尬,一直望向他胸前金色皇冠标志的t恤LOGO,我的回答便是微笑的点头,眼光却不敢再爬向他有些忧郁并凛冽的双眼。中学时的种种历历在目,我们的见面仿佛打开了记忆的大门,往事如洪水般奔涌而至,本以为早已熟悉水性的自己可以畅游回忆,静看过往,谁有想到记忆的洪流一发不可收拾?我们共同认识的人以及现在还有联系的人都被我们一一数落完毕,唯独不谈我们自己。

      中指上的圈戒我已经佩戴了七八年的光景,从未有人问过我为何在中指戴戒指,他却成了第一个想要揭开我心底疮疤的勇士。“你怎么把截止戴在了中指上?”“这是我的故事,一些难以启齿不足为外人道的故事。”聪明的他也不再追问,算是顾全了我的隐私,更是对眼前这个陌生的老同学的尊重。细想当初可以回答一句随便戴的,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了。
      餐桌上清新的摆餐,精致的花纹餐盘颜色格外的好看,那天是他点的菜,我声称大学时他请过我一次,这次我请他。芥末虾球、疙瘩汤、紫薯山药,清炒时蔬……
      当时以为他爱吃这些,后来明白那是他认为女生该喜欢吃这些……

      吃饭的时候头脑中一直徘徊着一个声音,就这一餐,好好记住他,然后各奔东西再不相甘。这一面已经是上天恩赐的了,见了一个自己“暗恋”许久之人,他并不厌恶自己,这便足以了,还有什么可奢望的呢。我也放下对他的怨恨,而他也能与我如老同学般相处,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化干戈为玉帛。只此一面,江湖不相见,老死不往来。快走吧,敢作敢为潇洒的你。慌忙的巡不到身边的纸巾,他伸手递过一张。

      迅速的结了账单,走回餐桌前,对他说走吧。我想我们之间的缘分也该就此了断了。还能做在一起吃上一顿午饭,这可能就是他想要的宽慰吧。我不需要告诉他我原谅他了,因为我一直告诉他曾经的事情我不记得了。我用这样的方式原谅了他那一天的伤害。他也不曾提起只言片语,仿佛那一天在我们彼此的生命中从未存在过。

      我站着,他坐着他低头望着桌上未曾动过几下的残羹,我也趁此机会好好记住这个人的脸,因为这些年我从不敢在脑海中去复习他的脸庞,恨不得尽早模糊殆尽,而此刻我却不舍得不去印刻,印刻住他晒黑了的面容,眼角的些许皱纹,还有那略显忧愁的神情。我不舍得再提醒他一句快走吧。仿佛要把他从我的心门驱逐出境。

      他努力支撑起沉甸甸的眼皮,呆呆的问我“那你的情劫怎么办?”我的心为之一颤,他还记得我说过他是我的情劫,是呀他是我的劫难,一遇他我便在劫难逃。这一生我此劫还未历圆满吗?如今你又来这般痴痴的问我?他的肩膀滑了下去,整个人蜷缩在椅子上,没有了刚才说话时的意气风发,仿佛等着我给他一棵救命稻草,拉他一把。
      劫难!这世上唯一一个知我情劫之人,非他若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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