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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番外十一(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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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中未明确交待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一、林醉没有死,虽然贺雄飞的行动失败了,但费令浦为代表的组织开展了营救,在龙华监狱被处决的是替身,后续报纸刊登死讯是斗争方式之一,也是为做实“林醉”这个身份的死亡。
二、林醉被营救后离开上海,更换身份,先后在满洲、延安从事隐蔽战线抗日活动。鉴于党内严格的保密制度,身份从未暴露。
三、延安方面不知道“水仙”是陆钊,后来有所感知,但受限于抗战胜利后两党紧张对峙的形势,举证无门,且无从下手营救,故未能伸出援手。毕竟要杀陆钊的是国民政府。
四、陆钊没有加入□□□,至死无派别。
五、一切的悲剧,都怪信息不对称,那个年代是这样。
六、林醉的结局想好了,但鉴于已经把陆钊写死,再刀下去不太好,也对不起陆钊,不写了。
七、最后,附赠个小剧场——
《搞事业》
钊:我爱你。
醉:我也爱你。
钊:爱我就跟我走吧,咱俩双宿双飞。
醉:不行,我要搞事业。
钊:那我咋办?
醉:你也搞啊,恋爱第二,革命第一,好男儿不能儿女情长,要有志向,搞吧!
钊:你确定?
醉:嗯!
钊:算了,你看看咱俩的工作性质,我要认真搞起来,你的事业就搞不成了。
醉:这样啊,说得也是……
钊:还有一个办法!
醉:什么办法?
钊:你改名叫“事业”!
醉:“???”
扑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