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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狐 ...


  •   1 为了维护狐狸精的尊严
      我叫琉璃,性别公,年方四百八十四,再过个十六年就算是半只千年狐狸精了。
      虽然世人大多认为狐狸不是好东西,还创造出了诸如狐假虎威、狐朋狗友等贬义的词语来贬低狐狸的形象,但我活了这么多年,别说害人了,就连亏心事都没做过。
      我生了颗七窍玲珑心,长了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好皮囊,目前最大的爱好就是朝姑娘小姐少妇大娘们抛媚眼。
      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我喜欢勾引人。
      但我享受的只是众人的爱慕,是以一般都是点到为止,并不会利用自己的魅力风流花丛。
      当然,主要还是没碰上入得了狐狸眼的人类。
      话说回来,修出人形的这百十年来,我在勾引人这方面所向披靡,甚少折过戟,却在今日遭遇了自己狐生的第一次滑铁卢。
      我被一只,不对,一个小丫头调戏了。
      话还要从今晨说起。
      今日一早,天光刚在云边浅浅地铺了一层青白,我就来到了护城河边对着河水梳理自己油光水滑的白毛,由于梳洗得太过认真,所以没注意到身后来了个小姑娘。
      这小姑娘手里抓着一根糖葫芦,嘴角还沾着糖渍,两只大眼睛圆溜溜的,就像两颗甜美水灵的黑葡萄。
      “这只白毛黄鼠狼长得可真好看……”小姑娘一边舔着黏在手指上的糖,一边发出了由衷的感叹。
      我嗅了嗅鼻子,并没有闻到黄鼠狼的气息。
      莫非……这黄鼠狼三个字是在说我?
      狐可杀不可辱,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别人把自己当成黄鼠狼,他们除了放屁和偷鸡,干过什么上得了台面的事儿吗?
      我优雅地站起了身,在初升的太阳底下展现了自己俊美的身姿和柔顺洁白的皮毛。
      那口出狂言的小丫头果然看得呆住了,对此我很满意。
      但下一秒,她居然忍不住伸出黏糊糊的爪子摸了一把我蓬松柔软的大尾巴,并再次发出了赞叹:“本小姐这辈子还没见过尾巴这么大的黄鼠狼呢!”
      我作为一只狐狸精的尊严受到了挑衅,悲愤地甩了甩尾巴挣脱了那只脏爪子,一头扎进了护城河。
      “哎呀!黄鼠狼跳河啦!”小姑娘举着糖葫芦大叫了一声,把不远处的自家大人都给惊动了。
      诚然,我确实心情很不爽,但远没有气到要跳河,只是因为刚梳理好的尾巴上沾了糖浆有些难受,所以想洗个澡罢了。
      洗完澡之后,我晒了会儿太阳,决定收拾心情重新上路,势必要让这个没有眼光的人类幼崽认清狐狸精的魅力。
      我化作人形在城中逛了一圈,和张家大娘李家媳妇聊了几句,很快便摸清了那小丫头的来历——她叫洛千重,是锦绣庄洛家的小小姐,今年不过九岁。
      听说洛家最近正在给小少爷和小小姐们找授课夫子,我摇了摇尾巴,计上心来。
      三日后,洛家家塾迎来了一位年纪轻轻就学富五车的教书先生,先生自称刘离。
      刘离喜着一身青衫,光是静静地立在那儿便自有一副卓尔不群的气质,落笔之间更是惊风雨泣鬼神,以至于洛老爷才认识他一天就将其引为知己、奉为座上宾。
      没错,这刘离正是不才在下。
      站在洛家家塾门口,看着里头老老实实的几个萝卜头,我露出了一抹春风十里的笑容。
      作为一个学富五车的先生,我除了教授四书五经、诗词文章之外,偶尔也会领着萝卜头们学一学琴棋书画,立志将这群小毛孩培养得博学又风雅。
      而近来洛千重也开始学琴了,她虽然长得挺秀气,但抚起琴来却万分暴躁,直叫听的人痛不欲生。我自觉这小丫头必然是跟自己八字相冲,或许是老天爷特地派来给我添堵的。
      原以为,我会以一个风流倜傥、惊才绝艳的形象深入洛千重的心,却没想到此人根本没心没肺,没大没小,见了爷第一句话不是夫子也不是先生,而是叔叔。
      在我四百多年的狐生当中,还是头一次听到雌性生物叫自己叔叔。
      话说回来,这个洛千重虽然贵为锦绣庄的小小姐,但其实倒是像个乡野丫头。她上学堂日日迟到早退不说,还经常在课上打瞌睡;别的萝卜头都乖乖地背书时,她就在案下偷摸着玩蚂蚱;哥哥姐姐耐心学棋时,她抓耳挠腮;我抚琴时,她神游天外;老爷前来赏书画时,她在底下嘀咕什么“倒不如桥头王伯卖的画本”。
      王伯是城中摆书摊的,其所售画本内容多为坊间闲书、古今野史、风月春宫,是以洛千重说完这句话就被洛老爷赏了顿竹板。
      洛千重伸着手讨罚的时候,我站在一旁笑得含蓄而又欣慰。

      2 麻烦的人类幼崽
      四年后,在本狐的悉心教导之下,洛家的少爷小姐们大都已经很是像模像样了,各个拉出去别人都道是书香门第之子,而不像是锦绣庄这种商贾人家出来的。
      ——除了洛千重。
      她是洛家最小的小姐,平时洛老爷把她捧在手心里都怕磕着,我便是想要管教她,也不敢动真格。更何况我本身也没打算管教这个小丫头,毕竟此行的主要目的是要洛千重认清狐狸精的魅力。
      但当初的洛千重还是个黄毛丫头,整天脑子里净想着看闲书、捉蛐蛐,甚至还委托我帮她掏过鸟蛋。就这样的一个小屁孩儿,你能指望她有什么审美?
      所以我决定再等两年,起码等到她稍微有点性别意识了再说。
      在洛家小小姐十三岁这一年,她终于开始注意打扮自己了,我认为这是一个姑娘心理开始成熟的表现之一。
      在先前四年的努力之下,我似乎已经成功地培养出了小小姐的雏鸟情节,并且终于让她改掉了叫自己叔叔的毛病。
      如今洛千重屁大点事儿都会巴巴地跑来找我,甚至表示想跟着我重新学弹琴,整天一口一个的“先生”让人很是受用。
      我才不想教她,她的琴音听多了可能会有损修为。
      所以,我准备功德圆满地向洛老爷请辞了,这样必然能够引发洛千重的不舍之情,让她见识到狐狸精的魅力有多大。
      可天不遂人愿,我还没走到洛老爷的书房,就在半路被洛家二少爷给拦住了。
      洛二少大名洛万里,是我这百年里最得意的门生之一,他功课做得好,又继承了洛家优良的基因,所以长得也算是入得了狐狸眼。
      “刘先生,大事不好了!”洛万里是个沉着冷静的人,如果他都说“大事不好”了,那就证明确实发生了什么大事。
      我抬手示意洛万里不要着急,然后用慈爱的目光看着他问道:“出什么事了?”
      “千重她闯祸了,”洛万里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水塘里的锦鲤,“她在一品书斋打了林家的小姐。”
      听了这话我倒也不怎么意外。
      这四年来,每一回洛万里说了“大事不好”之后,必然都会跟上这么一句:千重她闯祸了。由于这帮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跟我的关系甚至要比跟洛老爷还亲近一些,是以每一回的烂摊子都是我来收拾。
      跟着洛万里赶到一品书斋之后,我很快就看到了罪魁祸首洛千重。
      洛小姐近两年长开了些,倒不似小时候那么秀气了,眉目间多了些张扬。她静静呆着的时候倒还好,但一说话眼角眉梢便能飞出灼灼的艳丽,很是吸引人。
      此时,一身红衣的洛千重扬着弯弯的柳叶眉,瞪着初见风流的桃花眼,虽然在发火,瞧着却好看。
      而那个被打的林家小姐就逊色了很多,她清汤寡水地穿着一身白裙子,干瘦的胸脯之上恐怕还没有二两肉,看得我一阵心塞——这白衣裳穿得好了,那叫宛若谪仙;但若是穿得不好,那就宛若吊丧了,显然林小姐属于后者。
      问清了来龙去脉之后,我发现今日之过确实是在洛千重。
      原来,洛千重午觉醒来闲着无聊便到书斋读了一会儿书,林小姐素来爱好文学,也在这个时候来了书斋。二人原本只在几次宴席上见过几面,属于点头之交,虽然不熟但也绝没有结过仇。
      结果好巧不巧,她们同时看上了一本前朝文士的诗集,更巧的是,这诗集还是孤本。
      林小姐为人和善,想着让给洛千重算了,结果跟着她一道来的那小丫鬟是个嘴快的,竟是说了一句“这商家女哪有小姐您的学识渊博?便是给了她也读不出个好坏。”
      丫鬟这话是凑在林小姐耳边说的,无奈洛千重耳聪目明,竟是大差不差地听清楚了。
      依我看,以她的水平确实看不太懂这本诗集。但不懂归不懂,“读不出个好坏”这话由别人口中道出就不是那么动听了,是以洛千重当即大怒,将诗集甩在了林小姐素净的脸上。
      话是丫鬟说的,林小姐此番总归也算是代人受过,所以我想帮亲不帮理也没办法,只好点头哈腰地向她道了歉。
      教养极好的林家小姐看着我的脸呆立了半晌,还是被那小丫鬟扯了扯衣角才回过了神。
      最后,洛千重被我和洛万里拎回了锦绣庄,她手里攥着诗集,眼里包着泪花,方才还扬起八丈高的气焰如今已经只剩下微弱的小火苗。
      见她委屈,洛万里便好声好气地劝她:“千重,那些官宦人家本就瞧不起咱们做生意的,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们私底下不也嫌他们刻板无趣么?无需太放在心上。”
      洛千重抽了抽鼻子,怏怏地说:“道理我也晓得,可那些话听到耳朵里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洛万里没再做声,虽然道歉的话是我说的,但看得出来,他心里也和洛千重一样憋了一口气。
      等他们都说完了,我才悠悠开口道:“别人的看法很重要么?若你不在意,它便只是风吹即散的鸿毛,只有当你在意了,它才会变成千斤重的石头。”
      “人活一遭,就要做那拂过山岗的清风,倘若拘泥于一方怨念,也无非是自己为难自己罢了。”
      这个道理其实是我几百年前悟出来的。
      当时我还是一只没成精的小狐狸,打村前经过时必然会被骂上一两句“偷鸡贼”、“一身骚”,久而久之,也就不大在意其他人的看法和评价了。
      听了我的大道理,洛万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而洛千重没什么动静,再一看已经趴在案上睡着了。
      我扼腕长叹,甚至忘了同洛老爷辞行。

      3 谁没有过去呢
      我其实和洛千重一样,也有过懵懂愚蠢的幼崽时期。
      那是四百多前,当时我还不叫琉璃,也没有名字,刚满一岁就被亲娘以“锻炼捕猎”为由踢出了窝,自生自灭去了。
      某天夜里,我实在是饿惨了,于是偷偷摸摸地去村子里偷红薯,结果被村户以为是来偷鸡的,一群人举着火把就追了过来,说要扒了我的皮。
      我叼着红薯一路狂奔,最后慌不择路地躲进了一户亮着灯的人家。这户人家院中晾满了各色的布匹,倒是很适合躲藏。
      结果我刚抱着红薯蜷成一团,用于躲藏的麻布就被掀开了。
      没想到狐生刚刚开始就要戛然而止,我心生悲怆,可怜兮兮地抬头望去,结果眼前没有凶巴巴的村民,只有个年轻的姑娘。
      姑娘笑起来很好看,声音也很清脆。
      她说:“你这小狐狸倒是奇怪,不去偷鸡,反倒要偷红薯。”
      我难为情地把脑袋插进了布里:其实不是不想偷鸡,而是打不过鸡圈里的鸡,还因此被隔壁窝的黄鼠狼崽子嘲笑过很多次。
      或许是见到毛绒绒的小动物心生不忍,总之那日她帮我瞒住了村户,然后送我回了山上。
      等我又长大一些之后,终于可以自食其力抓到野鸡野兔了。那段时间我得了空便会在半夜跑进村子,往姑娘家门口放上一只山鸡或是一只兔子。
      后来,我还没能修成人形,姑娘就嫁人了。
      那天我刚好在自己的洞里刨到了一块莹润如玉的小石头,形状和人们说的同心锁很像,于是赶在她成亲前一天送到了门口,怕被别人看到,还偷偷压在了一只山鸡身下。
      再后来,我又偷偷去看过她很多次,发现她过得很好,看起来也不愁吃穿,想必是不缺山鸡和野兔的。
      我终于放心地回到山里,只希望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能亲口跟她说一句谢谢。
      可惜,等到我终于化作人形从山中出来的时候,却发现那片村落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繁华的城池。
      人世间沧海桑田不知几轮,我连她的后代都找不到了。

      4 另一只狐狸精
      那日我准备辞行之时因为洛千重被耽搁了下来,紧接着洛老爷就要亲自去西南谈一笔大生意,山高路远,估计一年之内都回不来。
      临走之前,他把一堆儿女托付给了我,说洛夫人是个不爱管事儿的,一切还需仰仗刘先生。
      洛老爷没走之前,家中可谓是一片太平,但他刚走一年居然就出了事儿:城里突然开始莫名其妙地丢姑娘,丢的还都是出了名的美人。
      我好歹也是个百年道行的狐狸精,虽然在妖怪当中不算多能耐,但在这方圆百里确实鲜有敌手,所以听了这个消息之后并没有放在心上。况且这锦绣庄里称得上是美人的实在不多,洛千重勉强算是个美人坯子,但还没长大成人,想来也不会危险到哪去。
      结果就在城里的姑娘丢到第五个的时候,我在洛家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
      那是另一只狐狸的气味。
      而且我感觉不到对方的道行,这说明那只狐狸要么没成精,要么道行在我之上——没成精的狐狸很难在光天化日之下进城,更别提溜进锦绣庄,所以这一定是只道行比我还高的狐狸精。
      彼时我正化出了原身窝在云被里进行每日例行的舔毛,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瞬间就炸了毛,当机立断跳下床,一个打滚变成了平日里的刘先生。
      循着气味,我很快就在洛千重的院子里找到了那只狐狸精,它正舒舒服服地躺在洛小姐的膝盖上,享受着由对方亲手梳理毛发的待遇。
      洛千重听到动静也抬起了头,一看是我,开心地说:“先生快来看,这儿有只白狐狸!”
      我心中不虞:为何我是白毛黄鼠狼,这只就成了白狐?它从耳朵尖儿到尾巴梢,哪里有我好看了?
      想到这里,我面色也不自觉冷了冷。
      洛千重心眼儿大概是比天还要大一些,完全没有注意我的脸色,又低下头开始自顾自地和白狐狸说起了话。
      “我小时候就在护城河边见过你,当时还把你当成了白毛黄鼠狼,实在对不住。”说完,她还歉疚地摸了摸狐狸的头。
      对方眯着眼一脸享受,甚至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心。
      我此刻若是狐狸身,必然已经对着侵犯领地的外来者龇牙咧嘴地弓起后背了,可惜现下要顾及刘先生清雅绝尘的风姿,只好面带微笑地说:“嗯,这白毛确实长得不错,就是味儿有点重。”
      洛千重闻言立刻吸了吸鼻子,然后奇道:“嗯?我怎么闻不到?”
      白狐狸意味深长地瞥了我一眼,然后跳下洛千重的腿伸了个懒腰,居然就这么摇晃着尾巴大摇大摆地走了。
      洛千重跟了两步,但白狐狸好像一阵风,转过一道假山就忽的消失了。
      入夜后,我在后院的桂花树底下找到了正在优哉游哉晒月亮的白狐狸,胆大包天地拎起了这位前辈的后颈,严肃地质问道:“你是哪个山头的?来锦绣庄想干嘛?”
      被拎起来的白狐狸甚至没有化出人形,明显没把我放在心上。
      他细长的眼中看不出什么情绪,语气也云淡风轻:“我原本是住在邻县白桃山上的,可惜最近那儿大兴土木,山上的树都砍了盖上了房子,我只好搬到这里来。”
      这理由倒也说得过去。
      我又问:“那五个失踪的姑娘,是你干的好事么?”
      白狐狸委屈地看了我一眼:“我那几日闲来无事化作人形逛了几家园子,谁料想你们这儿的姑娘如此热情,有几个实在甩不掉的就跟我回了洞,赶也赶不走。”
      闻言我沉默了。看来这狐狸精的道行确实远高于我,单从勾人程度上就得以窥见一二。
      白狐狸见我不说话,抖了抖耳朵尖,道:“我新建的洞府地方不大,如今已经略显拥挤,令我大为苦恼,我是不会打那位洛小姐的主意的。你看,今日我只是随意逛上一逛,人形都不曾化过,你也无需担心。”
      我难以置信:“担心洛千重?黄毛丫头一个,怎会有狐狸看得上。”
      他不置可否,丢下一句“这谁晓得呢”,便扬长而去。
      白狐狸只来了那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锦绣庄,城里也没有再丢过姑娘,想来他的洞府确实已经塞不下人了。
      中秋节前几日,离家半载的洛老爷飞鸽传书表示,西南的生意谈得很顺利,不日便会启程返家,不出意外年底便可赶回来给小小姐说一门亲事,然后赶在十五岁的时候过及笄礼。他还在信中特地咨询我,是城南的胡家公子更合衬还是城东的李家公子更顺眼。
      我这才意识到,洛千重放在人间已经算是个待出阁的姑娘了,沉吟良久后,提笔蘸墨回信一气呵成:不才听闻胡家公子好男风,李家公子爱角妓,想必都不能令洛兄满意。小小姐生来娇贵受不得气,择婿之事需得谨慎为之。

      5 别多想,只是怕她被冻死
      洛千重近日看起来有些头痛,因为她爹洛老爷的生意顺利谈完,不久前顺利返程了。
      洛老爷回到家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和洛夫人抱头痛哭,彼此抒发了一番滔滔流水般难以遏制的相思之情;第二件事是向我表达了感激,谢我这一年里对洛家一家老小的照拂;而第三件事,就是把儿女们叫到面前逐个审阅了一轮,先查了查公子们的学问,又聊了聊小姐们的婚事。
      洛千重的两个姐姐都已经订了亲,大小姐的亲事定在明年春,三小姐则在明年秋,二人的嫁妆都在库房里摆好了,就等着上轿。
      而洛千重因为年纪最小,所以如今还没能找到合心合意的夫婿。
      洛老爷翻着黄历,喃喃自语道:“小千重的夫家最好能在她二八之前定下来,毕竟订了婚期才好办及笄礼,拖得太久别人还道是我洛家女儿嫁不出去呢。”
      洛千重手里揉着云纱帕子,嘟囔了一句“封建专制,凭什么女子便要上赶着嫁人”。
      她声音压得低,洛老爷又沉浸在自己的忧思当中,所以并未听见。但我的狐狸耳朵可是很尖的,听了个一清二楚。
      不愧是本大爷教出来的姑娘,思想境界到底要比大多凡人高深一些。
      凑巧,洛小姐嘟囔完也忍不住朝这边偷偷看了一眼,结果与我两相对视,场面略有些尴尬。
      头顶似乎有点痒,怕是耳朵要冒出来了。
      我不能破坏刘先生月白风清的形象,只能装作若无其事地扶了扶发冠,趁机摸了摸头顶——好在并无毛绒绒的触感。
      说到婚配之事,在洛千重头痛的时候,洛老爷其实也很烦恼。
      他伙同我把城中未婚配的公子资料翻来覆去地研究了大半个月,从除夕夜研究到了元宵节,也没研究个花来。
      但在烦恼的同时,洛老爷又多次表示很庆幸自己有我这么个好友,毕竟多亏了我的提示,他才能发现这些公子们都陋习颇多,若是一时不察将自己的宝贝千金送入了火坑,以后怕是会追悔莫及。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洛老爷险些因洛千重的婚事愁白了头的时候,城西搬来了一个庄公子。
      庄公子家世清白作风正派,爱好高雅长相端正,实在是一个叫人挑不出错的好公子,就连我这回也无法吹毛求疵。
      但洛千重却不配合。
      她那日看过庄公子的画像和介绍,眉头一皱:“太丑,太平庸。”
      洛老爷气极,吹着胡子道:“你琴棋书画样样不会,女红家务桩桩不干,眼光倒是高得很!我看这庄公子便是哪哪都好,就连刘先生都很满意,你还有什么好挑剔的?”
      洛千重听说就连严格的刘先生都很满意,当即愣住了。她思考片刻,不知是撞了什么邪,桃花眼一瞪,樱桃嘴一噘,开始耍无赖:“我谁都不嫁,要嫁就嫁刘先生。”
      我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洛老爷闻言已是大惊,他一把丢下庄公子的画像站起了身,怒道:“你在异想天开些什么?刘公子是为父的挚友,你说这种话也不怕乱了辈分、闹了笑话!”
      洛小姐则表示刘先生年纪轻轻,洛老爷强行要同他做同辈挚友属于老黄瓜刷绿漆,她捋起袖子据理力争,最终被盛怒之下的老黄瓜关进了祠堂。
      冬夜的祠堂阴风阵阵,吹得烛火忽明忽暗。洛老爷这次是狠下心要教训她,所以冰凉的石板上连蒲团也没有一个。
      洛千重头一次有这种经历,但她即便是跪得膝盖发麻,饿得双目发黑,却硬是撑着一滴眼泪都没有流。
      就在她又饿又冷、头昏眼花的时候,祠堂的门却吱呀一声开了,一团白花花的东西滚了进来,那便是本大爷驾到了。
      说到底我也是一只漂亮的狐狸,尾巴毛足够蓬松,装起可爱来想必也格外治愈。
      洛千重黯淡的眼神亮了一亮,她轻轻抚摸了一下我的脑袋,笑着说:“是你啊。你上回怎么突然就跑了,我追都追不上。”
      你的意思是我长得像那五个老婆的花心萝卜?
      我有点生气,所以懒得搭理洛千重,只是又朝那边靠得近了些,怕她被冻死。
      那个寒风萧瑟的冬夜,被罚跪祠堂的洛小姐暖和又安稳地睡到了天亮,醒来时嘴角还挂着一抹口水。

      6 后来
      第二日,白狐狸不知所踪,洛千重也被洛夫人抽抽噎噎地从祠堂放了出来,然后她便听说刘先生于今晨辞行了。
      洛老爷认为刘先生是被洛千重昨日的惊天告白吓到了,忍不住又训斥了她两句。
      第三日,城西的庄公子一家不知为何突然连夜搬走了,洛老爷好不容易看中的女婿也如同煮熟的鸭子一样飞了,在他老人家大雪纷飞的心头又撒了一把霜。
      第四日,白狐狸又溜进了洛千重的小院儿,陪洛小姐晒了一下午太阳。
      第五日,洛千重正式宣布自己养了一只宠物,洛家上下纷纷赶来围观,发现这宠物竟是只趾高气昂的白狐狸。
      日子就这么一日一日地过着,洛千重在闺阁捱到了十八岁,依旧没能找到如意郎君。
      洛老爷心中痛极,只得照着刘先生走之前留下来的地址传书一封,请对方帮忙支招。
      刘先生很快便给了回复,他说,自己在邻县有个侄儿,样貌才华犹在他之上,不晓得洛兄满意不满意。随信附了一张画像,上头是个面若冠玉的年轻男子,看起来比刘先生更年轻一些,也比刘先生更好看一些。
      有刘先生的担保,洛老爷和洛夫人自然是满意得不得了,令人惊讶的是,洛小姐本人竟也表示很满意。
      于是,二人很快便择良机相看了一回,期间相谈甚欢,洛千重的感情生活颇有些枯木迎春的迹象。
      一冬又一春后,洛小姐终于定下了婚期。
      嫁人前一天,她一边悠哉悠哉地给狐狸梳毛,一边小声问:“按照礼数,新郎官和新娘子在成亲前是不能见面的,你今夜要不要出去住?”
      狐狸打了个哈欠,眯着眼说:“不要。”
      这时,外头丫鬟报说夫人来了,洛千重立马噤了声,一本正经地用给梳毛的木梳梳起了头。
      洛夫人进来的时候捧着一只锦盒,她不是第一次嫁女儿了,但坐到床边时依旧红了眼圈儿。
      “千重,虽然那刘公子是个顶好的人,但成亲以后……你也别忘了爹娘、别忘了时常回锦绣庄看看。”
      洛千重鼻子也酸了一酸,她难得肯乖巧地靠在洛夫人的臂弯里,老老实实嗯了一声。
      “这盒子里装的,是从阿娘家祖上传下来的,”洛夫人摸了摸闺女的头发,继续说道:“我们家有位老祖宗,年轻时救过一只小狐狸,后来她嫁人了,那狐狸便找了这块状似同心锁的石头赠予了她。”
      “后她夫妻二人和睦相携、同心永结,还将洛家织布的手艺发扬了出去,这才有了如今的锦绣庄。”
      “家祖觉得那狐狸极通人性,送的石头应当也是有些玄妙的,便一直将其传了下来,后来我们就叫它同心石。”
      “这同心石原本一直奉在祠堂之中,千重你是与狐有缘之人,将它传与你想来是最合适不过的。”
      “今日我便将这同心石交付与你,也愿你与夫君二人暮雪白头、不离不弃。”
      听到这里,狐狸的耳朵尖颤了颤,他抬眼望去,看见盒中端端正正地放着一块莹润如玉的小石头,看起正是同心锁的形状。

      7 短小精悍的番外
      其实洛千重那日从林姑娘手里抢回来的诗集是要送给刘先生的。
      刘先生在她心目中是个顶好的人,也是个顶好看的人。
      他会对自己在课堂上的走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会趁着别人不注意,帮她去树上掏鸟蛋。洛千重自认为她活了十三年,还从未见过爬树爬得如此飘逸潇洒的人,她的那群哥哥们长得虽然也都过得去,但爬起树来无一不像猴子。
      但等她十三岁这一年意识到自己对先生有些喜欢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好像配不上他。
      刘先生会作诗,不管是铁马铿锵还是风月无边,皆可拈来;刘先生爱作画,寥寥数笔便勾勒出大好河山盛景,落笔一手狂草自有遗世风骨;刘先生擅抚琴,一曲高山流水奏尽了千年风雅;刘先生棋术精妙绝伦,落子从来无悔,对弈未有败绩。
      而她洛千重写诗凑不出三句半,作画无人能看懂,小楷勉强可记账,抚琴魔音乱人心,下棋么……还是三年前侥幸赢过一次洛万里。
      最离谱的是,她那日趴在水阁石案上会周公之时,竟然把准备送给先生的诗集当成枕头垫在了脑袋下面!还是在先生训话的时候!
      洛千重醒来后发现自己脸上沾着口水,诗集封面上也沾了些许口水。
      罢了,不能提不能提。
      而被关祠堂那日,她也不是不想哭——天又冷,又不给饭吃,简直比那日被林家丫鬟嘲讽了还让人难受。
      但她总觉得刘先生会来找她,那时自己若是哭花了脸就不好看了。
      可惜洛千重左等右等,等到她把供着的牌位都数了个遍,也没看见刘先生,倒是等来了一只白狐狸。
      狐狸很暖和,身上的气息也让人安心,洛千重抱着它很快便陷入了梦境,恍惚间总觉得刘先生就坐在身旁,还轻轻摸了摸自己的头发。
      温柔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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