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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克与塔玛拉 ...

  •   荣斯棋莫名其妙绑定了个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系统,然后又莫名其妙地被通知要打副本,然后故事副本就在他的眼前自动呈现了。文字兼具图画在他眼前栩栩如生地流动,他几乎目不暇接。

      唷呵,居然还是把高端局。
      还怪有文化的嘞。

      ——[杜克·布罗德不喜欢珂斯亚帝国。
      年幼时,他甚至格外仇恨这个国度。

      当时,珂斯亚帝国据说是正处于福斯塔夫式背景下,高低贵贱阶级间的流动十分频繁且常见,但在他看来不过是一种虚假的包容。
      穷人仍旧食不果腹,富者依然昂首阔步,街角的冻死骨数不胜数,肉糜的烂臭味也怪熏人的。金币的流滚在穷人的眼里比不上一块白软软的牛奶面包。

      他们穷得要饿死了。
      在那个时候,冰镇后的金色香槟、灿金的玛格丽特小雏菊、抹着稠密奶酪的火腿三明治,在小小的孩子林辞眼里都是昂贵又罪恶的象征。

      ——他什么都吃不起。

      杜克·布罗德愤世嫉俗。
      因为他穷得叮当响。

      他的母亲与继父并不富裕,二者勉强靠着挤牛奶养家糊口。
      小破屋子的门板嘎吱嘎吱作响,缝隙里漏进来的风嘶嘶地割人,家具只有两张床、两把木椅、一张铁锈斑驳的桌子,与家徒四壁也没什么大区别。

      母亲与继父不过是搭伙儿过日子而已,他们两个学历低能力差的中年人人谋生计本就不易,就更不要提带着两个小拖油瓶一起过活了。

      拖油瓶一号杜克·布罗德不过五岁,这个年纪本应有的婴儿肥褪了个一干二净,脸颊已经略微凹陷了。他怨天尤人,总是笼罩着深深的阴霾。
      拖油瓶二号塔玛拉·朗伯比他还瘦弱。据说她是早产儿,而且女孩的身体本就比男孩孱弱,糟糕的家境更令她羸弱瘦削的身体雪上加霜。

      杜克与塔玛拉站成一排,那就是俩株幼嫩的豆芽菜,还是皮包骨头风一吹就噼里啪啦倒一堆的那种类型,堪称是教科书式的小拖油瓶。
      就他们这两小只幼崽,连人贩子看了都要挑挑拣拣犹豫再三,免得一不留神就害他们去耶稣那边祷告。

      惨。惨到离谱。

      啊啊啊!万能的耶稣啊!
      为什么我如此贫穷呢?
      我快死啦!我快死啦!

      杜克义愤填膺,握着小拳头乱挥,看得他的母亲心惊胆战,觉得他似乎有躁郁症的倾向。

      继父一瞥他,随意地笑了笑,眼角的皱纹荡漾。两指夹紧一根劣质烟卷,在吞云吐雾里游神。

      塔玛拉看见哥哥这个德性,被他这种精彩纷呈的表情逗乐了,咯咯笑得犹如一朵向日葵。

      杜克却笑不出来。
      他饿得快要去啃富人随手丢弃的牛皮纸了。他脱胎于贫民窟,咀嚼的是糠咽菜,馋的却是水果蛋糕。

      因此,当杜克每每听见珂斯亚帝国这种冠冕堂皇的说辞,他总是恶心得几乎要把隔夜饭吐出来,感觉仿佛是有一块油腻腻的肥肉堵在嗓子眼儿里似的,噎得不上不下险些把孱弱瘦小的他送走。
      转念一想,要是肥肉还好呢,热量高、脂肪厚,也能填填干瘪空虚的小肚子。

      要知道,他现在还日常喝着西北风呢。
      越是饥肠辘辘,杜克就愈发愤世嫉俗。

      要是杜克自己一个人愤世嫉俗也就算了,可他还偏致力于把负面情绪扩大化。最好是行成一种流行性的传染疾病,让全斯多卡白州的老百姓都自发自动地起义,他巴不得推翻这个封建腐朽的皇朝。

      这当然是白日做梦了。
      开玩笑,倘若他真的不知死活敢去混淆视听、游街闹事,那他人头落地这件事就指日可待了。

      但杜克心有不甘,还真的做过这种梦。梦里果然什么都有,虚假的繁荣令他陶醉,恨不得做一辈子的黄粱美梦。
      这个金银色彩的白日梦很漫长,掺杂了浪漫主义、英雄主义与魔幻现实主义。

      杜克喜欢得要发疯。
      他爱惨了那种掌握自己命运的感觉。但他又极其清醒地明白着——这个梦中世界是假的,只有他是真的。

      他醒来后,久久不愿回归现实。
      所以,五岁的杜克抱着他那补丁遍布的梆硬枕头,蜷缩在薄薄的被褥里扭成了蛆,再次陷入了黑甜的梦境里。

      可惜,梦总是要醒的。母亲毫不客气地给了他一记狠辣的掌掴,生龙活虎的声音咆哮在他耳廓:“懒虫,赶紧给我起床!你的鼾声简直犹如雷鸣!”

      杜克遭遇当头棒喝,一骨碌直起身,他懵懂地抬起了眼睑。
      意识尚且混沌不清,稚嫩的男孩无意识地摸了摸迅速红肿的脸颊,眼神瞬间阴鸷了下来,冷冷地与自己的亲生母亲对视,暗自磨了磨后槽牙。

      他的心底是止不住的愤懑怒火。
      母亲与他无声地对峙了几秒钟。
      空气凝固了,几乎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清晰可闻。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杜克捏紧了拳头,眼神忽明忽暗。
      终于,男孩屈服了:“……是的,母亲我忏悔于自己的懈怠懒惰,羞愧于自己的鼾声。我立刻起床,去扫牛圈,我想今天的青草一定很鲜美。”

      他的母亲笑了,露出了得意的神色。
      在那一刻,杜克对她的憎恶达到了一个小巅峰。

      杜克不喜欢很多事物。
      包括他移民的国度,包括他的母亲、继父,却不包括他的继妹。

      在早餐时,杜克发出了幼小凶兽般的咆哮,满腔不甘溢于言表:“他们这些有钱人压根儿不管我们的死活!”他张牙舞爪,神色狰狞可怖,一股难言的气势油然而生,“等我有了泼天富贵,我一定会把这笔钱花费在刀刃上,而不是空虚地享着福!”

      母亲与继父一般连个眼神都懒得奉送。
      偶尔,母亲会轻蔑嘲讽地对他说些类似于“穷光蛋的儿子一辈子也都是穷光蛋”的讥诮话。
      继父对他向来采取怀柔政策,强忍着眉头间的颦蹙,笑得灿烂如同老菊花。那种鼓励假惺惺的,往往会让杜克心下恶寒,掉一地鸡皮疙瘩。

      但这也仅仅是“偶尔”——
      上帝作证,没人对个五岁的孩童锲而不舍地献媚,愚蠢地认同这番自负的狗屁。

      然而,也有人是个可爱的例外。
      譬如他四岁的继妹塔玛拉。
      只有天真的塔玛拉让他感觉遇到了纯净无瑕的天使,她拍着巴掌,开心地附和他:“哥哥棒!”

      塔玛拉的相貌其实并不很漂亮,但却莫名越看越耐看。亚麻色的鬈发被扎成一个小揪,鼻骨雅致,眉清目秀,笑起来时有令人怦然心动的小酒窝。
      女孩的粗布麻衫破破烂烂的,散发着腌臜的恶臭味,灰扑扑的。为了方便做农活,四岁的她微微撸起袖管,露出了两小截胳膊,肤色苍白得近乎能看见青色的血管。艰苦恶劣的生存环境并没有压垮她,反而衬托出她那种鲜明的色彩,犹如一朵向阳而生的小葵花。

      这是个乖巧的女孩,乖巧到惹人心疼。
      就算是听见杜克这种不切实际的异想天开,她也只是一笑而过,甚至是给他这日复一日的独角戏捧场。

      杜克看着她这副小模样,只觉得她乖巧到融化了他的心脏。男孩眼圈一红,吸了吸鼻子,鼻音浓重、瓮声瓮气地喃喃:“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他抱住塔玛拉,又坚定地重复了一遍:“……妹妹,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杜克的人生很不幸。
      但他觉得塔玛拉就是命运对他唯一的馈赠,宛如黑夜里的一点微茫阳光。

      杜克是只教堂里臭烘烘的老鼠。
      从小,他就习惯于把偷来的黑馒头沾着凉飕飕的白水嗫嚅,小口小口珍贵地抿着,含化了再吞咽。他脱胎于贫民窟,吃不饱穿不暖,衣衫褴褛、骨瘦如柴,卑贱得不如猪狗,面黄肌瘦。

      杜克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底层阶级的下等人。他野心勃勃,对于荣耀与金钱的追求近乎狂热。尽管他才呱呱落地五个年头,这就早已可见一斑。

      睚眦必报的杜克记恨母亲、继父,他觉得母亲咄咄逼人,认为继父心怀不轨。
      可他十分喜爱自己的继妹,这种喜爱在幼年与他对长辈的憎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并且反比例地相辅相成。

      那一天,五岁的男孩抱着四岁的继妹,郑重其事地许下了承诺:“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杜克顿了顿,又强调似的补充道:“我会努力的!”他挥舞着小拳头,“拼尽全力!”

      ——后来,杜克成为了腰缠万贯、挥金如土的富翁,可他却将自己的妹妹亲手送给了另一个大腹便便的贵族联姻,当着塔玛拉的面亲手斩首了她的恋人。]

      ——“所以,这就是副本背景了?”
      荣斯棋摸了摸下巴,露出了个意味不明的笑容:“貌似比想象中的狗血啊。”

      这个小变态从善如流地接受了要走副本打怪的既定任务,心态良好甚至略微期待,甚至感觉挺热血的。
      他舔了舔牙尖,眼睑投下晦暗的阴翳,脸上的表情神秘莫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杜克与塔玛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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