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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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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之前读张爱玲的书,觉得不好。那时侯年轻,敢爱敢恨,敢怒敢言。脑子里的是非对错,如同黑白棋子简单分明。不明白她书中百转千回欲言又止的感情,不能够体会其中无奈怅惘的情绪。不懂她为什么写“生命是一件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那时侯喜欢画画喜欢读诗歌,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希望和憧憬。像迎着阳光成长的向日葵,看不到阳光背后,认为所有的生命都是绚烂而美丽的。
许多年以后再读张爱玲的书,振保和娇蕊烟鹂,白流苏和范柳原,顾曼贞和沈世钧,一个个的人物都在眼前鲜活起来。是怎样的女子有着如此的才情。她洞察人性,看透了世间的男欢女爱,可是却仍旧陷入与胡兰成的感情纠葛之中。很多人认为透过这段感情看张爱玲,也不过是一个盲目自欺的世俗女子。世俗又怎样?人因有七情六欲而为人,这是天性。难道只有抛弃本性,独冷眼看世间凡人的爱恨情仇而不为所动,才算是脱俗?张爱玲能写出那样惆怅哀婉的故事,自然是比常人的感情更丰富细腻,敏感脆弱。胡兰成辜负了她的感情,而她仍不远千里找到他,不是她抛下了高傲和自尊,或许她只是不想轻易放弃,或许她只是想再给“爱”一次机会。由此可见她珍惜感情,无论她多么高傲孤僻洞察人性,她始终是一个需要爱,相信爱的女子,只是她不幸遇到不能懂她的胡兰成而已。
文学之所以被称为“人学”是因为它是揭露人的情感本质的。因此一个伟大的作家的内心应该盛满了对人性的洞察和悲悯。张爱玲的文字便是如此。每个男人的一生都会有两个女人,红玫瑰与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依然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久而久之,白的变成了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而红的却依然是心口上的朱砂痣。
我可以不喜欢香烟,可以不喜欢美酒,却不能不喜欢张爱玲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