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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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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柳默躺在床上第7次睁开自己的眼睛,映入眼帘的依旧是一个有不规则四边形窟窿的屋顶。
两行泪水从柳默的眼角滑下。
天老爷啊,不是说给我安排的是一个多金男二吗?
这随时会被大风吹走的屋顶,透着霉斑、水渍痕迹的烟熏墙壁,一动就咯吱着快要散架的木床,都明示着柳默依旧是个穷人。
难道我真的要穷一辈子吗?我还没有吃完我昨天买的蛋炒饭,本来是留着第二天当早饭的,我还多加了一个蛋呢。
就在柳默为他的蛋炒饭惋惜的时候,门开了,进来了一个瘦高男人,些微驼背。
“小默,快醒醒,咱们该去天桥上摆摊了”
柳默撑着床坐起来看向瘦高男人。
男人叫沈随,是和柳默一起住在贫民区的邻居。
“沈叔,这么早就来了。”稚嫩的不属于柳默原本年纪的声音脱口而出。
“对,快收拾收拾,咱们去了再吃早饭。”
柳默跳下床,跑到镜子前,看清了自己现在的这张脸。
清澈如水的眼睛,挺翘的鼻梁,红润的嘴唇以及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的白到发光的皮肤,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样子,与这张脸不太相符的是那占据了右半张脸的大型褐色胎记。
那块胎记的存在就像一个纯□□美的花瓶,反面却出现了一条巨大的裂痕。
柳默心想,这还是个养成系男二吗,不过这个胎记还挺有特色,就是太大了,这小孩肯定很自卑。
果然,柳默拉开柜子的抽屉,发现了很多一次性口罩。
沈叔又在催了,柳默随便拿了一个口罩就赶紧跑出去了。
沈叔骑着他的由电动三轮改造的早餐车,晃晃悠悠的停在了柳默家门口。
说是家门,其实就是用两块木板临时充当的门。柳默就怕来一阵风给吹跑了。
去摆摊的地方要上一个大坡,柳默在沈叔的三轮车上被颠的难受,就跳下了车,在后面跟着,时不时帮着推两下。
终于上了大坡,柳默看清了所谓的天桥。
摆摊的地方就是天桥中间的一节平地,已经有不少小贩开始摆摊了。
“小默,快过来,别乱跑。”
“哦,知道了”
沈随已经熟练的把摊子支了起来,开始调面糊,做煎饼。做好了一个,他用纸包起来递给了旁边的柳默。
柳默一边吃煎饼一边想,我穿过来也不是一无所有嘛,还是有人对我好的。
“老板,给我来一个煎饼。”不一会儿就有人来买煎饼了。
柳默把吃了半个的煎饼放到摊位旁边的石头上,拉上口罩,去给沈叔打下手。
沈叔干活非常利落,小摊也算干净,不一会儿,小摊前就围了几个人。
柳默被沈叔安排收钱,收的钱都进了一个已经看不清颜色的木盒子里。
过了不知道多长时间,小摊前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柳默下意识想掏口袋看看几点了,一摸口袋里空荡荡的。
“沈叔,几点了?”
沈随掏出自己那屏碎的不成样子的不知道什么年代的小手机,递给了柳默。
柳默摁了好几下,才把屏幕摁亮,看了看时间,已经九点了。
时不时有人过来买个煎饼,柳默也得了空闲,开始仔细的观察天桥。
天桥所在的位置就像一把斧子,将穷人和富人分割在左右两边。
左边是柳默他们来的地方,是贫民区,房子矮小密集;右边是这座城市的繁华地带,高楼林立,再往右,就是最为繁华的市中心。
每天有各种各样的人在桥上走过,但都是同一批人。
白天,他们早早起床,穿戴上与住处格格不入的职业套装,精心打扮,昂首从桥左边走到桥右边,渴望有朝一日住进繁华地带。
晚上,照旧走上桥,不过这次是拖着疲惫的身躯从桥右边走向桥左边。
这座桥像一个天平一样,穷人在左,富人在右,贫富的差距构成诡异的平衡。
如果有人打破了天平的平衡,那必然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中午的时候,人又多了一点,都是一些想省一点钱的上班族,不想买昂贵又不好吃的盒饭,来天桥上买点吃的。
柳默吃完那剩下的煎饼果子,又投入到了收钱、打包的工作里。
也许是柳默的样子过于乖巧,不同于这个年龄的小男孩调皮捣蛋,等待煎饼的客人有时会夸他两句。
“这孩子这么能干啊,真懂事。”
“谢谢哥哥。”
柳默嘴上说着谢谢,心里却一阵酸涩,十五六岁的孩子,本可以用青春阳光,充满活力来形容,能干懂事,未免太过沉重。
不过十五六岁的身体里,住着一个二十三岁的灵魂也挺沉重的,但既然穿书了,就要遵循书中规则嘛。
柳默晚上回家,躺在床上,一边自我心理安慰一边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睡到半夜,他被尿憋醒,跑到院子里上厕所,突然听到了争吵声从沈随家传出。
等柳默上完厕所出来,争吵声消失了,柳默把门打开一个小缝,发现一辆与夜色同色的车,慢慢驶出了贫民区。
忙碌又单一的生活又过了一周,每天柳默都跟着沈随早起摆摊,到了晚上再回家。
每天沈随都会分一些钱给柳默,虽然不多,但是足够一个十五岁的孩子买想要的东西。
柳默不知道沈随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与他是什么关系,但每当小摊前没什么人的时候,沈随那看向远方的目光里所杂糅的东西,又让柳默充满好奇。
周五休息,沈随让柳默去外面转转,别老是待在家里。
柳默戴好口罩,想去天桥右边看看。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这是柳默到达天桥右侧的第一反应。
街上的每个人都昂首挺胸,不像另一侧被生活压弯了腰的人一样脚步匆匆。
“站住!有小偷!”
就在柳默感慨万千,幻想自己也住上大房子时,尖锐的呵斥声,冲进耳朵。
不远处,一家饭店的门口,一个装扮时尚的中年女人,嘴里骂骂咧咧的,揪着一个小孩的胳膊不放。
周围已经围了一圈人,但没有人敢上前。
柳默心想这应该是开始走剧情了,我是男二,书中重要角色,应该有点光环在身上。
于是,正义感满满的柳默,挤进了人群里,拦住了那个女人即将落到小孩脸上的巴掌。
“太太,你这么大个人了,没有证据,就说人家偷东西,不合适吧”
“你算什么东西,敢说我,我刚从饭店吃饭出来,被这个小兔崽子撞了一下,手机就没了,他不是小偷谁是?”
柳默看了看那小孩,发现那孩子眼泪都溢满了眼眶,但还是倔着不肯掉。
拉扯间,那个女人还想打人,柳默躲闪不及,口罩被打掉了,露出了带有胎记的脸。
那女人眼里传出厌恶的神情,还想说什么的时候,酒店里的服务员急匆匆的跑出来了,手里拿着一个白色的新款手机。
“不好意思,王女士,我们餐厅工作人员在打扫时,发现了您遗忘的手机。”
服务员并没有看向柳默和那个小孩,只是把手机双手递给了王女士。
“真晦气!”那个被叫王女士的人接过手机,看了柳默和那个小孩一眼,转身走了。
围观的人见没有热闹看了,也散开了。
“靠!这个有钱人素质真低,以后我有钱了,可不能这样。”柳默小声嘀咕的时候,衣角被拉了一下。
“谢谢。”男孩对着柳默扯出了一个勉强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