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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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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笛有意识的时候,觉得身体很沉重,仿佛一直在下沉,周围的声音都模模糊糊的,有点冷,胸腔里似乎是要爆炸了一般。
正在她努力想要睁开眼睛的时候,感觉到有一股力量正拽着她向上,然后伴随着哗啦一声,她从水里被拖到了地上,风一吹,就泛起了鸡皮疙瘩,此时的五感开始恢复,姜春笛忍不住剧烈的咳嗽,一边茫然睁开眼茫然的打量周遭。
正是农历七月的夜晚,夏天开始步入尾声,围观的男男女女们都带着点欢欣的羞涩,不少男子腰间系着簇新的香囊,女孩的手腕上戴着花环,指甲用花草染成鲜艳的颜色,远处传来香桥燃烧的香气。
姜春笛震惊了,茫然了,她狼狈的支起身子,看到了不远处一个面容格外冷漠的男子,穿着青色的衣衫,瘦削又挺拔,一看就是个清俊的读书二郎,看向姜春笛的眼神却是带着嫌恶的。
居然是宋逸青!姜春笛的脑中跳出这个她以为再也不会被提起的名字,仍是条件反射的咬紧牙关,忍住那股想要爆锤对方的冲动。
“哎呦,大小姐怎么还在地上坐着呢,你想不开也不必选在这个日子吧,真是晦气!”宋逸青身边一个可爱的小丫头开口嘲讽道。
理智回笼,姜春笛开始思索到底发生了什么,明明她刚看完自家爱豆的现场,激动的嗓子都哑了,怎么又回到了这个破地方!还又看到了这些让她憎恶的故人。
姜春笛的第一世就是在这里,一个和中国封建朝代极度类似的王朝——大盛王朝,她在这里度过了短短的三十余年,最后的记忆便是自己沉珂在床,吐血不止,而她那该死的夫君宋逸青,更是一个月来看不了她一次,身边的婢女也不把她当回事,动辄冷饭冷水的伺候,躺在冰冷的床铺上,还能隐隐约约听见伊夫人一同抚琴的声音。
没想到死后,她居然投胎到了一个21世纪的美满之家,依旧叫姜春笛,现代的父母长相和以前的父母别无二致,甚至都经营着化妆品的生意,姜春笛一路顺风顺水的长大,甚至参与了海淀区内卷,搞编程,做机器人,5岁前学会三千单词,逢假期去海外各种夏令营冬令营,周末去学马术打冰球,平时下课还要参加奥数集训,整个小孩忙到飞起,甚至觉得自己上辈子窝囊又悲苦的一生只是一个噩梦。
出事的时候姜春笛刚参加完研究生毕业典礼,穿着最喜欢的lo裙,拖着男朋友去看了爱豆演唱会,票还是从黄牛手里高价买的,劲歌热舞相当火爆,一个队里的小狼狗甚至把上衣一撕甩向观众台,姜春笛嗓子都喊哑了,结束后疲惫的在男朋友车后座睡着了,没想到一睁眼又回到了第一世。
草,姜春笛破防了。
同时,她艰难的想起了这是大盛六十年的乞巧节,自己正是16岁的好年纪,想要在这一天向跟自己住一个胡同的,暗恋许久的宋逸青表明心意,却被他的表妹一阵嘲讽,宋逸青还当面和自己的好朋友林霜伊交换信物。
现在想想,这三人的眼神完全就是,你配钥匙吗,你配几把。
失魂落魄的往家走,没想到人潮拥挤,姜春笛直接被挤进了湖里,被人救上来后更是感到无地自容,忍不住大哭起来,直到自己的婢女挤过来,搀扶着自己回了家,然后就大病一场。
现在的姜春笛早已身经百战,上辈子干过水上乐园玩项目比基尼被冲开,上网课太困睡着了被教授同学以为是累猝死了狂打电话,发给男朋友的黄表情包发进实习大群里并且手忙脚乱点了删除,她早已无所畏惧。
宋逸青走过来,压低声音,“你别闹了,赶紧回家去,这是你的香囊。”
说着赶紧把香囊往姜春笛的手里塞,那个唯恐避之不及的劲儿仿佛这个香囊是什么晦气玩意儿。
姜春笛面无表情的扯下头上的水草,接过香囊,冷静的冲宋逸青比了一个中指。
表妹依旧不依不饶,阴阳怪气的调笑,“喂,周鹤寻,把这个死胖子捞出来都要累死了吧,我要是你,就去姜家好好的讨一笔赏哈哈!”
周鹤寻正在拧自己的外衫,他的身材格外高大,小麦肤色,面容深刻,有一对高高的眉骨和深邃的眼睛,鼻梁高挺,睫毛很密,垂下来就显得有点无辜,盖住了一双中心微微泛绿,周围是浅棕色的瞳仁。
大盛人讨厌这种长相,尽管现在和蛮族相安无事,但二十余年前蛮族进犯大盛的记忆仍存,周鹤寻这略带着蛮族特征的长相让无数人揣测他的身世,并冲他释放恶意。
然而姜春笛:嘶哈嘶哈
周鹤寻一个人住在巷尾一个空荡荡的三进院子,身边只有一个小厮,姜春笛路过时偶然看见院内,没假山没花草,就几根梅花桩子,而他居然正在自己劈柴。
当时的姜春笛:怪人,还家徒四壁。
现在被美色迷惑的姜春笛:这就是极简帅哥吧,是侘寂风!
姜春笛白眼一翻,“好歹我家出的起这个钱答谢,不像你,得注意别掉进湖里,不然你是准备拿我送你的鎏金灯笼耳环答谢啊,还是用我送你表哥的缠花翠玉禁步来答谢?”
掷地有声,吐字清晰。
被吸引来围观的吃瓜群众脸上都闪过了兴奋,兴致昂扬的看向宋逸青和他表妹。
古往今来,吃瓜群众都是一样的,恨不得当事人能撕的更响点。
宋逸青是读书人,虽然家境贫寒,但自认有风骨,忍不住皱眉,扯下禁步递给姜春笛,“我本来也不想收下,是你执意要给,还你。”
姜春笛继续阴阳怪气,“哈,不想要还配着新衣衫穿出来,怎么,是家里没有其他禁步了吗。”
三分嘲讽三分凉薄四分不相信,把一个家有钱的形象刻画的淋漓尽致。
表妹韩盈更是如出一辙的家贫,仗着姜春笛喜欢表哥,就把她当冤大头,看见喜欢的首饰便忍不住讨要,这下是又尴尬又不想放手。
接过禁步,姜春笛本想随手扔进湖里,但又眼珠一转计上心头,冲着路边的小乞丐招手,“喂,小家伙,过来。”
那小孩十一二岁,还有点怯生生的,姜春笛把禁步塞进他手里,“我看这禁步衬你,送你了。”
这禁步很是精美,材质也很好,放在典当铺能卖不少钱,小乞丐喜出望外,“谢谢小姐!”
姜春笛温柔的笑笑,“能得你这一句谢谢也算值得了,送给旁人啊,那是连一个好脸色也换不来。”
宋逸青脸色涨红,还非常震惊,震惊到瞳孔地震,甚至觉得姜春笛是被什么附身了,怎么和一刻前仿佛是两个人!
如果姜春笛能够听见他的心声,必要告诉他,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钮祜禄春笛了!
不想再理这些人,姜春笛冲着周鹤寻福了福身子,认真道,“感谢公子相助,不然我性命堪忧,待我回家后告知父母,改日专门上门道谢。”
周鹤寻抬头看了一眼身前的少女,忍不住流露出了一点细微的笑意,“只是举手之劳,不必放在心上。”
此时姜春笛的婢女狸德寻了过来,咋咋唬唬的,“小姐!小姐!你怎么了,怎么弄成这副样子,回去老爷要骂死我了!”
姜春笛看着狸德十五岁还有点稚嫩天真的小脸,终于感到重来一次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这里还有她尚在人世的父母,有还没被生活搓磨的狸德,连家里的大胖猫,都是悠哉快乐的,每天都有人喂它小鱼干,也没有人会去踢它,而自己,也是在最最好的十六岁,在一切苦难还没发生的开始。
姜春笛忍不住笑出了声,拖着狸德兴奋的往家赶,仿佛春天里新笋,生机勃勃,充满了不管不顾肆意生长的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