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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 ...

  •   “阿琛,你怎么样了?”

      “快醒醒啊,阿琛,你别吓姐。”

      说话的人声音压得很低,像是怕惊扰到谁一样,温柔的语气里却带着掩饰不下的担忧。

      ……是经纪人方姐的声音。

      出事的时候方姐还在国外谈工作,听到他受伤的消息估计要急死了。

      谢虞琛朦朦胧胧地想。

      他本想开口告诉她自己没事,让她别担心,却发现自己使不上一点力气。

      思绪斗转间,谢虞琛的意识再一次变得模糊。

      看来还要让方姐再多担心一阵。

      谢虞琛无奈地叹了口气,再一次陷入了昏迷。

      作为二十三岁就将国内外各大奖项拿了个遍的最年轻的大满贯影帝,谢虞琛在演艺这条道路上,无疑是走得极为顺风顺水的一个。

      但谁能想到,前途无量的谢虞琛,会突然从倒在一部历史剧的片场里。

      彼时的谢虞琛刚结束了一场拍摄,就趁着导演给女主讲下一场戏的空隙,坐在一旁和剧里的编剧闲聊。

      这几天正是剧组最忙乱的时候,因为开放了媒体探班的缘故,片场里多了许多来来往往的陌生面孔。

      其中自然不乏托关系混进来的粉丝,不过谢虞琛也没太在意。签几个名、合几张影的事,费不了他多少力气。

      因此,谢虞琛瞥了几眼后就收回了注意。

      谁都没想到,一个带着鸭舌帽的年轻男人会突然冲了过来,照着谢虞琛的后背就举起了刀。

      电光火石之间,谁都没来得及反应。

      正午太阳正盛,锋利的水果刀泛起亮光,刚刚还在和编剧谈笑风生的谢虞琛只感觉小腹一凉,下一瞬,尖刀拔出,鲜血飞溅,四下尖叫声顿起。

      片场刹那间就陷入了混乱。

      厉声尖叫的工作人员、姗姗来迟的安保、四散逃开的众人……都和助理大喊着叫救护车的声音混杂在一起。

      在烫得让人发晕的日光中混杂在一起,像是一锅咕嘟咕嘟冒着泡的,又粘又稠的粥。

      倒在血泊中的谢虞琛朦朦胧胧地想:真的好吵啊……

      但很快,这些纷乱他就感知不到了。

      阵阵剧痛传来,周围嘈杂的声音宛若潮水一般退去,他的意识也逐渐模糊。

      失去意识前,谢虞琛最后的想法是:也不知道是谁这么恨他,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搞出刺杀这套。

      再次睁开眼时,谢虞琛最先想起的是经纪人姐姐担忧的声音。

      他努力动了动脖子,想寻找方姐的身影,告诉他自己已经没事了,但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副完全陌生的场景。

      眼前是一间极其简陋的屋子,屋里除了一张木桌、两条长凳以及自己身下的床榻以外,别无他物。

      就这为数不多的家具也还都是半旧的。灰扑扑的颜色、深深浅浅的裂痕和豁口,无一不展示着屋主人的贫穷与拮据。

      一片灰蒙蒙的颜色里,桌上的那一抹白就显得格外扎眼。

      那是一个白瓷碗,是屋子里唯一的新物件。洁白的釉面荡起莹润的、和这间屋子格格不入的光泽。

      但这些都不是谢虞琛现在关注的重点。他现在只想弄清楚一件事——

      眼前的地方到底是哪儿!

      谢虞琛拍了这么多年的戏,形形色色的布景都见过不少。眼前这幅景象不过是最不起眼的那种。

      在国内各大影视基地里,起码能找出几十个差不多的房间来。

      但它们却都不像现在他所处的场景一样,给人一种难以忽略的真实感。

      就好像……真的有人在这样的地方,真真切切地生活了半生。

      谢虞琛努力压下心底翻起的惊涛骇浪,从被子里抽出手举到眼前。

      骨节分明的手指随着他脑中的指令攥紧又松开,食指上还有一枚翠绿色的戒指。

      嗯,是自己的手没错。

      这枚戒指还是他所扮演的角色,一个心机深沉的谋士的装扮。他在片场里出事突然,身上的衣着都是剧里人物的模样。

      在剧本里,这枚戒指将来会有大用,是引出自己所扮演的那个角色背后身份的重要物件,现在却和他一起,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再三确认后,即使谢虞琛很不想承认,但这的的确确是一个事实——

      他,谢虞琛,穿越了。

      而且还是小说里最不常见的那一种,身穿。

      身体是自己原装的固然很好,但他该怎么解释自己的身份和来历呢?

      还不等谢虞琛回忆一遍不同朝代对待黑户的各种手段,门外就传来了动静。

      推门而入的是一个粗布短打的男人,如果那个看起来摇摇晃晃,仿佛下一秒就要不堪重负□□着倒下的两块破木板也能被称作“门”的话。

      进来的男人脊背有些佝偻,肩膀上有着大块的补丁,大概率是常年背负着远重于身体承受范围的重物导致的。

      面色蜡黄,应当是营养不良和缺乏各种营养物质的缘故。明明年纪不大,却已经是一副饱经风霜的模样。

      谢虞琛抬头瞥了一眼,便对来人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他稍微放松了些,如果真起了冲突,眼前这个男人不会是自己的对手。

      谢虞琛动了动身子,感觉到自己身上的伤似乎已好了大半,才撑着硬邦邦的床板坐起身来。

      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就穿越到这里,身上的伤又是怎么好的。

      谢虞琛暗自思忖,总觉得不论是哪里都透露出几分怪异。

      看见挣扎着要坐起来的谢虞琛,那男人先是立马探出双手,好像要伸手扶他似的,但下一秒又缩了回去,仿佛很害怕眼前的人。

      他将脑袋一低,低声道:“小人……小人见过大巫。”

      什么?大巫?

      谢虞琛本来已经绷紧了肌肉,只等着若是男人有一点异样,他便能起身反击。但听到这话却是愣在了原处。

      这人叫他什么?大巫又是什么身份?

      谢虞琛心绪翻涌,面上却没流露出半分。他低头打量着伏在地上的男人,看他面上的恭敬和畏惧不似作伪,几番思量后,便决定先将计就计,等弄清楚眼下的情况再做打算。

      不过半瞬的时间,跪在地上的男人便听到一个年轻而沉稳的声音:“你先起来说话。”

      男人小心翼翼地挪到了屋子的一边,谢虞琛看了他一眼,面不改色地继续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回大巫的话……”

      男人下意识就要下跪,在谢虞琛投来一个不悦的目光后,他才讪讪地在打着补丁的衣摆上擦了擦手,站着回道:“这儿是蓬柳村。”

      像是怕面前的人不知道蓬柳村是何地一样,男人又小心翼翼地补充了一大段。

      尽管对于谢虞琛来说,这些信息基本没什么用。因为男人嘴里的那些地名没一个是他认识的。

      唯一有价值信息的便是这里距离最近的县城也有百十里路,是个消息闭塞的地方,即使不知从哪冒出一个陌生人,这样的消息也不容易传到外面去。

      “你为什么觉得……我是大巫?”谢虞琛转着手里的扳指,斟酌着开口。

      他这个问题相当刁钻,既没有明摆着承认自己就是所谓的“大巫”,但却给人一种在故意隐瞒身份的感觉。反正任由男人怎么理解都可以。

      果然,男人只是愣了一下便结结巴巴回答道:“小人那日进山砍柴,看到您晕倒在树边,身上有伤,便把您带了回来。”

      “小人曾听人说,大巫出生便有天神庇佑,通万物,知鬼神,玉面银发……”

      剩下的话谢虞琛没有太在意,所谓“神迹”不过是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一种的手段罢了。他木着脸顺了顺垂在肩膀上的头发,终于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在穿越前扮演的角色,也就是那个谋士,就是天生的一头银发,只不过与男人说的什么是天神的庇佑不同,那一头异于常人的头发,给他带来的只有无尽的苦难和悲剧。

      因为他周身上下的装扮,才让人误以为他是什么大巫。

      谢虞琛心里无奈地笑了笑,心道自己的运气还算不错,这么小的概率也能让他给碰上。

      还要多谢剧组的造型师技术过人,头上的假发经历了这么一番折腾也没有露出丁点破绽。

      “除你之外,可有其他人知道我在此处?”谢虞琛又问道。

      这句话几乎默认了自己所谓“大巫”的身份。

      从男人的态度来看,所谓的大巫显然是个位高权重的人,现下他贸然认下这个身份,估计将来少不了会有麻烦。

      但他一个人生地不熟的黑户,若是不这样做,恐怕连今天都活不过去。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谢虞琛暗自苦笑。

      男人低着头,惴惴不安地答道:“小人带大巫回来时,天色已经不早了,再加上小人的住处偏僻,应当也没有人看到。后来您便一直在屋里养伤,小人并没有声张。”

      此人虽看起来畏畏缩缩的,做事却难得谨慎。

      谢虞琛摆出一副对他的做法很满意的模样,轻轻点了点头,然后状似随意地开口:“从今以后,你不曾见过什么大巫,只有一个借宿在你家的外地客商,知道吗?”

      男人忙不迭地点头。

      谢虞琛将一个背后有隐秘的上位者姿态摆了个十成十,不论是谁看到这幅场景,都不会有半分怀疑。

      真不愧是最年轻的大满贯影帝。

      忍着胸口的疼痛坐起身,谢虞琛开始透过木窗上一条半指宽缝隙打量着外面的情况。

      说实话,院子里实在也没什么可看的,几栏木篱笆围出一块空地来就是院子的全部了。

      而他现在住的这个屋子虽然陈设简陋,但却已经是院里四五间房里最好的那间。

      至于剩下的两间,谢虞琛都担心哪天下场大雨就给冲垮了。

  • 作者有话要说:  阿琛和大巫的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
    顺便推推前几天刚码的一个新文案,还约了一个超级无敌可爱封面,放出来给大家看看~( ̄▽ ̄)~
    《万人迷他只想做咸鱼》
    温简,一个卷生卷死的奋斗b。
    在某一天把自己给熬猝死后,重生成了一本万人迷小说里的主角,所有人都爱他,宠着他,想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给他。
    这不好吧!毕竟他这辈子只想躺平做一只身都懒得翻的咸鱼。
    什么亿万家业和万千宠爱,哪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自在。
    霸总爹要把全部的家业给他?
    温简:不行,做总裁太累。他只想混吃等死,能按时上班已经是他最大的诚意了。
    竹马男二要给他以无微不至的关心?为他送上热腾腾的宵夜?
    温简:拒绝,加班到深夜是不存在滴,他要回家睡觉。
    明星男三要在万人演唱会上公开向他表白?
    温简:哒咩哒咩!娱乐圈什么的事最多了,他可不想掺和进去。
    ……
    每天不是在摸鱼喝咖啡,就是在偷懒打游戏的温简不止一次感叹:“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样子啊!”
    前世卷生卷死,把小命都卷没了,不值得,不值得。
    只是渐渐地,众人发现——
    那个温家小少爷一起长大的竹马,怎么当上了温氏集团的高层?还带着团队创下了季度收益最高。
    据说对温简一见钟情的小明星,也因为代言了温氏集团旗下某个品牌的产品而突然爆火,直接晋升成了一线。
    至于曾经高调表示要追求温简的商业伙伴,也借着和温氏集团的合作,生意更上一层楼啦?
    就连一直对温简横眉冷目的温总,都在采访里公开表示:小简的能力很强,把公司交给小简我很放心。
    在背后看热闹的众人握草,温简他有毒吧?
    对此,温简两手一摊,无奈表示:原本我只想咸鱼躺平的,谁曾想竟然躺到最后应有尽有了呢?
    ///
    舒舒服服躺在办公室沙发上的温简,有一天突然想起,书里还有一个着墨最少的男配没出现!
    至于温简为什么会对他有印象,纯粹因为对方是所有人里最特别的,走阴郁黑化的病娇路线,在一众深情男配里多少有些格格不入。
    在书里,程绥之本应该因为自己难以克制的占有欲,把温简囚禁在无人问津的别墅里,然后进行一些爱恨纠缠的剧情。
    结果还没等他准备好,温简就像巡视自己领地一样,带着一波人主动出现在了这个将来他历经千辛万苦才逃离的地方。
    “这个房间采光不好,把窗户换成整扇的落地窗。”
    “这个地毯也不够软,一起换掉。”
    ……
    至于站在一旁面色复杂的程绥之,温简抬手一招:“不是要囚禁我吗?快点来。对了,我上五休二,周末的时候不上班,不许打扰我睡懒觉!”
    程绥之:“……”
    “囚禁”这两个字,原来是这个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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