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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玉米论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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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宫,兖州东郡人,作为土生土长的东郡人,他对东郡的情况聊熟于心。之前在做县令的时候,由于汉室顷颓、朝□□败,陈宫自觉看不到任何的希望,便辞官回家。
虽是闲赋在家,陈宫仍然关注着天下大势的动向。而“一位吕家小儿杀死了刺杀董卓的曹阿瞒,成为东郡太守”这件事,更是早早就传入了他耳朵里。
陈宫本想观望一下这位横空出世的“吕家小儿”如何,却不曾想他一来便送了天下一份大礼。
十八路诸侯齐聚一堂,共伐曹贼。而这位黄毛小儿,就是其中一方诸侯。前些日子,他年轻时结交的朋友甚至来信,信里狠狠地称赞东郡太守吕皓远的英勇,敢于单枪匹马追杀董贼。分明,那个朋友的上一封书信,就是大骂吕家小儿,竟不知忠义为何物,将勇于刺杀董贼的“英雄”所击杀,以此获利。
英雄,这个在乱世里最常听到的词汇。诸侯们喜欢称呼自己为英雄,有把子力气的力士杀了作乱的野兽会被人们称作英雄。英雄这个词,似乎变得越来越廉价。似乎但凡是个有一点本事的人,干了不同于常人的事业,就可以被称之为英雄。
陈宫看着自己亲手写下的策,轻轻抚摸着,若有所思。
那人,应是汉臣,且有几分本事。若是如此,自己去试着投靠他也无妨。
陈宫信心十足,他不相信吕裕会拒绝自己。毕竟自己的这份策,可以让对方不费一兵一卒便拿下兖州。事实证明,吕裕也确实没有拒绝这份诱惑。但陈宫也注意到了,吕裕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欣喜若狂。这位毛都没长齐的小儿,不动如山、滴水不漏,似乎真有一方诸侯的气质。
现在嘛......什么不动如山、不苟言笑、滴水不漏......陈宫看着穿着一身破烂麻衣,正和一位老农聊得欢实的吕裕,只觉得自己昨天看见的,都是错觉、错觉。
吕脩正在老农田里帮忙割杂草、浇水,忙的不亦乐乎。他满是茧子的手干起活来麻利得很,黝黑的皮肤配上精壮的身材和朴实的憨厚笑容,像极了乡里经常会见到的村里傻小伙,哪有半点武将的影子。再看看吕裕,和老农排排蹲,做着农民揣的动作,时不时扒拉一下土地,还和老农分吃着路边摘的野果,哪有半分一方诸侯的样子。
同样被要求穿破烂麻衣,站在吕裕身后的陈宫神情复杂,一脸麻木。
陈宫:心好累,毁灭吧。
本来,在清晨的时候陈宫得知吕裕叫他过去时内心还是有点兴奋地,觉得一定是主公采取了他的策,想要现在就开始行动了。结果,就看见吕裕一脸笑眯眯的递给他一身破烂麻衣......
行吧,破烂麻衣就破烂麻衣吧,主公此次是想在东郡首府濮阳城里转一转,亲眼看看自己治下的百姓如何。陈宫觉得还是挺好的,自己的主公是一个在乎民生、为民着想的人,这样的人,更符合他理想中的主公。
一开始,他们的行程还非常地正常。从府邸的后门溜出去,走在濮阳城的大街上,巡视着这整个濮阳城。陈宫不是濮阳人,他是武阳人。作为东郡的首府,濮阳城已经比陈宫长大的武阳要繁华太多,人来人往,车马穿行其中,街边不时有一些小摊贩兜售着自己制作的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在陈宫眼里,这已经是一个不错的城市了。
可惜的是,吕裕并不是这么想的。在陈宫眼里的“还算繁华”的濮阳城,在吕裕眼里,还不如他儿时和邻居乡亲们赶集去的镇上。脚下是最简单的、被压实的泥土地,大街上几乎没什么商业气息,小贩们的商品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样,无比贫瘠。车马没有进行交通管理,全凭人们的自觉。街上的人们穿着粗麻衣,有的因为天气炎热直接敞着上半身,像老北京的人力车夫一样。百姓们个个都面黄肌瘦,狗搂着背行走着,仿佛苟延残喘一般,眼里也没什么光亮,更多的是麻木。
这是吕裕作为一个现代人,从未见过的光景。在他生长的时代,人们崇尚着更快更有钱,想要过上和西方所宣传的那种好日子。而在濮阳的人们,仅仅能保证自己活下去而已。
那在濮阳以外的地方呢?那里的人们,是不是仅仅活下去,就已经拼尽全力。
吕裕在街上,还遇到了跪在街边卖身的女子。只见此女子身着破旧的衣衫,神情似乎低落,面无血色。吕裕靠近问道:“姑娘,您这是?”
女子眼含泪水言道:“我父早亡,母亲早年已经过世。可我现在没有钱埋葬我父,不得已,只能卖身葬父。”
“原来如此”吕裕感叹道。
“公台为何不惊?”吕裕发现陈宫对此熟视无睹,有些吃惊,回头问道。
陈宫眼神复杂地看了吕裕一眼,“主公,此乃乱世。”
何为乱世?没有秩序、社会动荡、战争频发、百姓民不聊生的时代。之所以被称之为一个时代,是因为持续的时间长久,至少有三十年。
三十年,对于古代而言,很可能就是一代人的一生。
吕裕叹了一口气,快步离去。
“皓远,既然你不忍心,为何不将其买下?反正我们养得起。”吕脩不解地问,他明明从吕裕的眼里看见了怜悯。
虽然吕脩也没觉得这有多值得同情,若不是因为有吕伯奢一家,他的下场可能比这个女子还要凄惨。
“不,甫常,我不能这么做。”吕裕摇了摇头。
“我今天买了一个,救了一个,那明天呢?后天呢?我没有那么多钱,买下天下的人。”若是换一个现代人穿越而来,或许就真的买了。可惜,穿越而来的是吕裕。
“更何况,就算我买下该女子又如何?我就算让全东郡的人知道我吕皓远心地善良,又能怎么样呢?你信不信,甫常,若是我今日在这此买下该女子,被他人知晓我的身份,明日这里会出现十个甚至数十个等待着我来买走之人,甚至会有人铤而走险,假借其他尸体或者更加可怕的原因来。”
吕脩疑惑地挠挠头,陈宫在一旁听得心头一跳。
“我们此刻要做的,不是假惺惺地买下那些穷苦之人,那不过是安慰自己罢了。此刻,我是东郡的太守,是濮阳城的万户侯。会出现这种现象,是我之失职所致。若是我不将百姓果腹之事解决,此种现象将会一直存在,甚至会出现易子而食。”吕裕在看到那个女子清澈的眼神时,仿佛看到了儿时的自己。
他很幸运,出生在了一个和平的年代。虽然那时的人们都不富裕,整日靠着红薯稀粥度日,一年到头种地也拿不到几个钱。但至少,他们都能吃饱饭,他们都不用为最基本的活着发愁。他们不用为了一口吃的,就出卖自己的道德、良心、□□,甚至是自己的全部。
陈宫深深地看了吕裕一眼,朝吕裕鞠了一躬,“主公爱民如子,臣等佩服。”
吕裕:我就想让他们吃饱饭......这就爱民如子了?这高帽子扣的......
话说回现在,此时此刻的陈宫一脸麻木地站在吕裕背后,却被吕裕扯扯袖子,一起在田埂上排排蹲。
陈宫听着吕裕同老农聊了许多,从最近几年的收成、赋税、粮价到衣服布匹,甚至说到了老农家里儿子娶媳妇儿给的彩礼,乱七八糟的,陈宫听得一脸麻木。
终于,在吕脩干完活儿之后,吕裕婉拒了老农吃饭的挽留,和陈宫吕脩一起步行回了府邸。
回到府邸,陈宫与吕裕吕脩典韦一同进食,饭饱之时,吕裕给每人上了一道特别的菜,一个黄灿灿的棒子。
一根黄灿灿的棒子,上面有许多须,外面包着一层绿色的叶子。棒子镶嵌着许多黄色的不明颗粒物,粒粒饱满,散发着软糯的香气。
陈宫细细观摩着这根棒子,吕脩则想都不想地直接啃了一口下去。
“天呐,太美味了,没想到竟然是甜的!”吕脩惊喜地说着,“大哥,这是啥啊?”
“此物名为玉米,也叫苞谷,今日吃的是白水煮的,也可以直接串起来烤制。”吕裕笑笑。
“主公,”陈宫品尝了一口,为其软糯的口感和自身特有的甜味震惊,他连忙询问,“此物名为玉米?可为谷物之一,是否可大规模种植?何时种植?亩产几何?”
吕裕闻言笑了,他就喜欢和聪明人说话,只需要自己给予一点点暗示,便能理解自己的意思。
“公台,随我来。”吕裕带领着陈宫,走向了府邸不起眼的院子的一角,那里有一堆杂物堆叠,正是一处仓库。
“这,就是我解决东郡百姓果腹之事的方法。”吕裕打开了粮仓,里面是堆叠成山的黄灿灿的玉米。
“这、这......”陈宫感觉自己的手正在颤抖。
“玉米,确实为谷物之一。耐寒、耐旱、喜光、喜温,适合大面积推广。六月上旬播种,十月收获。也就是说,可以和青菜轮种。”吕裕笑着看陈宫那震惊的样子,“可直接水煮,可烤制,可晒干磨粉,可榨油,可酿酒。秸秆可发酵做肥,皮可做便秘良药,须为下火清热可泡茶,最重要的是.......”
吕裕说到这里,坏心眼地停顿了一下。
“什,什么......?”陈宫还没从“可与青菜轮种”回过神来。
“最重要的是,亩产可达十石。”吕裕好笑地看着陈宫瞪大的双眼。
“此物也是我机缘巧合而得,我也不知该如何种植,如今正是六月,是最适合播种玉米的日子。公台可愿随我一同探索其种植之法?”吕裕诚恳地看着陈宫,他虽然生长于农村,可因为当时太小了从来没下过地,父亲是木匠,家里也没有田地,因此对种田是一窍不通。这种东西,还是交给做过县令的陈宫比较好。
“大汉百姓的命运,很可能就系在这小小的玉米粒上。”
陈宫深深地看了自己的新主公一眼,短短两天,陈宫就已经发现了,自己的主公似乎特别擅长蛊惑人心。某种程度上来说,有时候自己的主公,比自己这个谋士更像一个谋士。他知道自己上了一艘贼船,可自己无法拒绝。从自己信心满满地拿着策拜访时,自己就是守株待兔的兔子。
可偏偏.......他无法拒绝。
亩产十石,可与青菜连种,食用方便且用途多样,这意味着什么,曾经当过县令的自己会不明白吗?若是真找到了合适的种植之法并推广开来,天下百姓何愁饿死?
陈宫突然想起前些日子,好友的来信。信里曾说,意图刺杀董贼的曹操是英雄。
“主公,”陈宫一脸严肃地看向眼前尚且年少的太守,他样貌普通,带有几分温润,仿佛只是寻常人家的一个刚过舞勺之年的孩子,“敢问主公认为,何为英雄?”
吕裕一脸懵逼?我们不是在讨论种玉米吗?怎么就涉及到英雄了?
你们谋士是不是脑回路都有点怪怪的,发散思维太广了?
还是说,因为没有了曹操,刘备现在又即将成为他手下,所以没有温酒论英雄了?现在是玉米论英雄?
吕裕沉思了一会儿,给出了最贴近自己内心的回答:
“胸怀大志,敢为天下之人不敢为者,是为英雄。”
“遇国难时,肩扛正义,救黎民于水火,解百姓于倒悬之人,是为英雄。”
那些身怀伟大理想,挺身而出,并为理想为之陨落的人是吕裕最崇敬的英雄。
毕竟,他只是一个庸人罢了。是一个没有理想,只有懵懂的念头,整日在为活着而奔波的庸人罢了。他没有那伟大的、远大的理想,也没有为之付出生命的觉悟和勇气。
“不过,英雄,恐怕我真的是够不到了。英雄过于伟岸,穷尽一生去为了别人而活着,更何况,只有死去的,才能算英雄。”吕裕补充道。
毕竟,纵观历史,韩信、霍去病、岳飞,这些人物可都是民族英雄,下场却一个比一个惨。
“相比起来,我还是更愿意当枭雄一点。”吕裕笑笑。
能好好活着,对吕裕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三国的历史之所以吸引他,就是因为在三国之中,人人足智多谋,英雄不在少数。理想和理想的碰撞、智慧与智慧的较量,是吕裕所向往的。
幸运的是,曾经的他只能通过史书和小说管中窥豹,而如今他正处于这东汉末年乱世之中。他现在在手下有了陈宫,马上他又将起身拜访荀彧,不久的将来刘关张又会到来。他给他们提供舞台,他们的理想和智慧又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这次,他不再是旁观者,而是历史的见证者。
陈宫一脸肃穆,郑重地向吕裕行了一个大礼。
“主公,臣,陈公台,愿往之。”
小剧场:
陈宫:主公真是一个大忽悠(一边主动跳坑一边骂挖坑的人,一边给自己填土)
吕裕:这可是我找系统买的玉米种子!!花了我整整5万系统币!!
吕裕:温酒论英雄变成玉米论英雄,噫,世界意识真可怕,我是不是有一天也会变成王莽?(忧心忡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