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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酒馆搭讪者 不行了,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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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第三天,家中人已是叫苦不迭,谁叫我是闲不住的人呢,不过今天摔碎老爹古董,明天藏起哥哥账本的事可是我故意的,知道在这个家里人人都疼我,也舍不得下狠心罚我,不过经过这两天,家里已是鸡飞狗跳,人仰马翻,转眼间已改变了将我留在家里的想法。
第四天了,再不出去我就会发霉的。偷偷的偷了哥哥的衣服,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使出那招“飞花”从后门偷偷“飞”了出去。
程夕的身影刚刚转过街角,她哥哥就出现在身后,微笑的说,还是这样呀,算了,还是出去好,至少那样头痛的是别人。只是他没有料到,这一次的偷溜让他妹妹遇见了一个一辈子都甩不掉的大“麻烦”
街上来来往往的很是热闹,穿着男装的我在街上“招摇过市”由自窃喜,好像没有人认得出我。
又看到了陈闯,对着一个长相清秀的的姑娘照旧发起了他甜言蜜语的攻势,但是在这小镇里几乎所有的姑娘都清楚了陈闯的真面目,所以不为所动。
陈闯攻势失败后,垂头丧气的从我身边走了过去,没有认出我,我无声息的伸出了一只脚把他绊了个“狗吃屎”,他还没有发觉是谁,只以为是自己不慎摔倒的,周围发出了一阵哄笑。陈闯气愤的走远了,真是大快人心呀,还真是应了那句狗改不了什么来着?
我没有看到的是,在离我的不远处,一个长相英俊的男子正在默默的注视着这里并不易觉察的微笑着。
感到非常满足,肚子在这时适时的饿了,我走进一家酒馆对小二大声道:“来一斤牛肉和一盘红烧狮子头。”
“好嘞,一斤牛肉,一盘红烧狮子头,这就来。”小二吆喝道。
在等待上菜的时间里,我环顾着这个酒馆,虽说比不上醉楼的奢华,却也雅致,由此感染,我轻声哼起了《阳春白雪》。
“如果在下没有听错,这位公子哼的是《阳春白雪》吧,真让在下产生绕梁三日之感呀,在下佩服。”
。这个搭讪的方式可不怎么高明呀,我还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虽说比前世的我长的漂亮,也就是鼻子挺那么一点,腰细那么一点,皮肤白那么一点(前世的我属于放在人堆找不着的),回头率还没有到100%,不幸,这个慌可真不圆呀,在心里我冷笑起来,古今都不乏搭讪者呀
“公子客气了,在下也不过是闲来无事,随意吟唱的,见怪见怪。”我一边敷衍一边在心中忏悔,是不是应该来点现代的,那他就听不懂了。
“随意吟唱能是这样动听,那如若有意为之不就石破天惊了吗。不知在下有没有这个荣幸能和公子同桌而食呢?”
“如若公子不嫌弃,我想这是在下的荣幸。”想搭讪,对付你的招数简直可以堆成山了,我是谁呀,我可是21世纪的智慧型人才,虽然只上了个二流大学,也有可能找不到工作,但是对付你们这些古人应该是绰绰有余了。现在处于自恋中的我并不知道以后我将要面对的是怎样一个人,要不我也不会轻视古人的智慧。
那个不知名的男子坐在了我对面,叫来了两坛酒并给我也倒了一杯。
“为什么只吃菜不喝酒呢?来咱们喝一杯。”搭讪男仿佛一个自来熟般的和我套近乎。
幸好3年前当我穿越到这个架空朝代锦神朝的13岁小孩身上时,我就意识到必须学会喝酒,现在3年过去了,这个身体也到了16岁的年纪,这个技能也终于派上用场了。
“好呀。”拿起那杯酒,我一仰头将它喝完。一股辛辣顺着咽喉向下流着,虽然喝过,但还是不喜欢那个味道,但是脸上,我不能露出任何不适。
“公子好酒量,在下佩服,再喝一杯,来。”
虽然不喜欢,但是这三年也不是白过的,我们俩你来我往,差不多干掉了一坛半的酒。这时,我已经快顶不住了,他的影子已经成双了,但是他还是一幅神态自若的样子。
不行了,眼皮直往下坠,我要睡了。说着我就趴在桌上睡着了,没有看到他勾起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