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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林思睿 现在的小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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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那件案子之前,梁文清和同事都还是再普通不过的刑警。
也破过不少案子,但没有一件可以当成退休之后挂在口头上的“想当年”;那时正处在当打之年,熬到凌晨打个盹儿依旧可以精神抖擞地去巡逻;有点年纪,却少点资历,被上头有老本的前辈压着,被下头年轻气盛的后辈顶着,压力山大;在老刑警面前梗脖子,在新警察背后骂小崽子,视全国十大警探为偶像,以“出事儿了要回局里”逃过数场相亲,鄙视秀恩爱不怕掉井盖的同事,对枪械与警服爱不释手,最喜欢骑着摩托车去兜风,嘴上抱怨案子忒多却总强冲一线,最看不得受害人家属掉眼泪,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恨得咬牙切齿。
那段日子是忙乱的,却也是平静的。
平静得他从未感知到,命运正在暗暗筹备、酝酿着什么,在他被那样忙乱却又风平浪静的日子麻木后,猛地张开了血盆大口,将他一举吞吃入腹。
接到电话后,梁文清很快就从温暖的被窝挣扎出来,几下就将放在枕边的衣服全套在身上,脚往鞋筒里一伸,三下两下踩实了,拿了钥匙手机就往玄关冲。
北方秋季凌晨,寒风锐利如刃。梁文清拨拉一下头盔,发现防风的罩子卡着了。暗骂了句操,身体却是一点都没有迟疑,把火点着了,一拧车把就裹挟着凛风冲上了路。
他到时现场正在拉警戒线,地上已经铺好了木板。梁文清走进去,一拍人肩膀:“发现什么了?”
“清子。”那人回过头懒懒地招呼一声,随后就极熟稔地将身体往他肩上一靠。梁文清推他:“一大老爷们怎么跟林妹妹似地。”
“别动——老子超三十小时没合眼了。”林思睿不满地嘟囔了一句,“就眯五分钟。他们没那么快。”
“他们”指痕迹检测员。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现场,挖掘泥地里的东西必须非常小心细致,工作时间一般都较长。梁文清没再说什么,听着旁边的同事聊天。林思睿给他打电话时就说了一句地址,他挂了电话就来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想问林思睿吧这货又一副“爷很烦别找茬”的懒样。
事情很简单,一对校园小情侣半夜逃出来约会,正腻歪着,女生倒在草丛时发现身下有异物,男生大着胆子上前扒拉了一下,便看见了一节青白发紫的手指——
梁文清扬了扬高低眉:“人没吓傻吧?”
讲述的同事扬了扬下巴,比了个方向:“正在那条路上策马飞驰——不过也许只是冻着了。现在的小屁孩不得了,为啵个嘴儿偷跑出来受冻,放咱这年纪绝对真爱啊。男生打的电话,那么个大小伙子还挺能装的,看起来稳得不行。一问具体情况,直接瘪气——那说话没半点逻辑,狗屁不通,在小女友面前撑面子呢,早吓得魂飞了。”
梁文清点点头,往那头看了眼。
做刑警这一行,眼睛必须淬了毒。仅仅一瞬,他便从女孩翻乱的衣领边上露出的一截细白的脖颈看到了星星点点的红痕。至于男生……太明显了,毛孩子脸上还有抹乱的口红印。
现在的小屁孩……不得了。
挖出来的是一截残肢,人体的右上肢,手部指甲上了釉,初步判定为女性。梁文清把林思睿晃醒准备回警署,一干警员撤出公园没几分钟便又接到了电话。
尸块一点一点地,被陆续找到。当第二天上午时,法医小心地将尸体的头颅放置好,检测工作台上的各个体块拼成了一个完整的人形。
法医也是警署的老人了,粗略一看便给出了分析:“断端多皮瓣,骨表面有切砍痕,表面脱落……创缘不整齐,关节面见有切迹……凶手具备一定的解剖学知识,但手法尚不成熟。……创腔内未见组织间桥,部分裂创可见拖刀痕,未见生活反应,符合死后分尸。”
刑侦一队队长点点头,接着说:“死者的手掌细嫩光滑,生活状况应较好,不支持体力劳动者。结合皮肤光泽度、弹性和耻骨长度,死者应为30岁左右的女性……”
梁文清和其他同事呆呆地立在旁边。他们各有想法,但或是不自信,或是脑子转得不够快跟不上,或是不敢抢领导的风头,反正就跟桩子戳在这儿,只有下达任务时他们才有短暂的鲜活。
只有一人例外。
林思睿。
男人咬着笔头,曲臂撑着一本软皮笔记本,手指把着一只钢笔在雪白的纸张上龙飞凤舞。林思睿长相俊美,五官甚至俏丽过女孩,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赏心悦目,与他笔下的字形成了鲜明对比。
——林警官的字极丑,丑得石破天惊,哪个人的字被他一衬都显得有书法大家之风。安排工作时,之所以将梁文清和林思睿总搭在一起,很大一部分程度是梁文清认得出林sir的字。
梁文清斜眼看着林思睿的本子。上面简单地画出了本市的交通地图。挖掘到尸块的地方被做出了标记。旁边写着几行小字:尸块分布范围广,凶手应有交通工具。
对于尸检,林思睿也有自己的分析:死者身上挣扎伤较少,凶手应为青壮年男性;分尸手法尚不成熟,尸块刀口大致相同,分尸者应为同一人;包裹尸块的黑色塑料袋质地厚实且无标识,袋中未提取出另一人的毛发、血迹等物;捆扎袋子的手法并无特别之处,凶手应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
梁文清默默地看着。林思睿也没理他,自顾自地写着那手狗爬字。在平常工作,林思睿是再平凡再普通不过的警员,可在此时,纸面上密密麻麻的分析与推理呈现出的,分明是不输局中任何人才的精英。
他是梁文清见过的最优秀的刑警。
论资历,林思睿比梁文清早几年。和他同一批的,基本级别都升了,再不济也成了科长,他是少有的和后辈同等地位的前辈。梁文清听过不少这位前辈的传言,与这人现在的表现不同,以前的林思睿一人可当一队用,破案速度刷新历史,警校成绩更是卓越,据说那几年最牛气的就他了。可自从一件大案破后,林警官的状态就不行了,再不见曾经之勇,他也拒绝了其他调配,就这么在刑侦一队混着。此案例不少次被人引作“江郎才尽”“落毛凤凰不如鸡”之类的,不过也有小道说法为林警官申冤:其实能力是有的,就是不会做人,锋芒太露受打压了。
梁文清相信后一种。因为这位前辈仗着别人认不出自己的狗爬字,曾大大咧咧地将本子敞着放在桌上,梁文清无意看到,顿时惊为天人。
刑侦学。病理学。心理学。三种角度的分析,将本子的每个角落占满了。梁文清看到入神,直到林思睿吃完饭回来,嘴上油都没抹,半扬着眉瞧他:“哟,小朋友本事不小啊?”
偷看别人的东西的确过分,梁文清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手足无措地道歉,结果人家下一句就是:“竟然认得出我的字?”
就这么熟起来了。
认识渐久,梁文清发现林思睿根本不是别人口中的“江郎才尽”,他依旧有着比任何人都出众的才能,却从未以自己的名义发挥出来。他付出了千倍万倍的努力,到头来这些都被冠上了队长的名义。梁文清性格使然,看不惯就是看不惯,绝不会因地位差别而改变想法。对此林思睿也只是笑:“这不是常态嘛,人们都是习惯先看走得最慢的时针,再看分针,却几乎不看动的最频繁的秒针。”
可是你本来可以不是秒针的。你的能力,做时针也不为过。
听此,林思睿轻轻地弯了弯嘴角:“谢谢你肯定我。不过你这犟劲真得改改,不然除非遇到像你一样的性情中人,你很难升职。”
谁曾想过,一语成谶。
摆在解剖台上勉强拼成人形的尸块,竟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只能拼成这样了。”法医摆放好尸块,一具缺胳膊少腿的尸体惨不忍睹地横在警员们面前。一队队长马上回身来布置任务:“再去找找其他的部分,家属来认领尸体时看到这幅样子会疯的。”
“还是那人干的。”林思睿叼着烟,手上的笔刷刷地飞着,“切口越来越平整,下刀也越来越精确了,这小子越来越熟练了。”
梁文清开着一辆汽车,按林警官推测的线路走着。路途中不乏一些大型公众场合,人群密集。前两次的尸块能找得那么快,就是因为尸块就撒在这样人流密集的场所。
是的,这已经是第三具尸体了。因为案情极为类似并且按时间顺序呈升级态势,警方将三起案子合并调查。
受害者皆为女性,年龄三十岁上下,都不是从事重体力劳动者,死因皆为机械性窒息(扼死),尸身以一样的手法被切割成六块,下身都有一定程度的挫裂伤,但经□□拭子都未查验出精斑,也未发现润滑油等物。
“所以她们都没有经受性侵害吗?”尸检报告出来时梁文清曾问。
林思睿很淡地睨来一眼。林思睿着实不是个性情软和的人,只要有人说了这人认为十分愚蠢的话,纵然是和他最要好的梁文清也无法幸免他的嘲弄:“尸检上不说得明明白白,那些挫裂伤是死后造成的。”
“可没有精斑也没有润滑剂啊。”
“如果,”林思睿咬着烟,定定地看着梁文清,“他是用什么东西戳进去呢?”
一般的□□行为是不会造成这种程度的伤口的。更何况没有任何的扩张与润滑。哪怕这些都是人死之后才造成的,死者不会感到难言的疼痛,但这种极漠视他人身体的行为实在骇人听闻。
梁文清愣了半天,最终说出来的,不过一字——操。
林思睿的想法一向非常大胆,提出的可能性总往吓死人不偿命的方向竭力狂奔,鲁迅文章里用一句稍作改动的话很适用于他:
他从不惮以最深的恶意去揣测犯罪嫌疑人。
梁文清觉得他冷漠,可偏偏对待敌人,这种目的性强、敢想敢做的作风反而是优点。
当然,梁文清也质疑过他怎么有那么多耸人听闻、一听就觉得不是人能干出来的构想,被林思睿一句“你还把那些杀人的狗东西当同类看”给堵了回来。
梁文清挺羡慕林思睿的工作态度,他自己就没有这般冷硬心肠,确定嫌疑人目标时想到的都不是“这人是垃圾”,而是“这种事怎么可能是他干出来的”。他出身根正苗红,相信人性本善,工作多少年下来,他还是很难认清自己的同类竟有这种垃圾的事实。
对此林思睿不止一次质疑他是不是贿赂上级进来的,就这么伟光正的好心态怎么当得了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