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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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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2点,我坐在他的身边,看着月光洒在他憔悴瘦削的脸上。。。
想起了暮光之城的男主角,一直想找到像爱德华那样的男子--俊美,多情。
却忽视了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的这张脸。原来他也很好看--眼睛很有神,就是不大;鼻子很秀气,就是不高;嘴唇薄薄的,就是嘴巴有点大;皮肤很光滑,就是有点黑。呵,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作我的白马王子,哦,不对,黑马王子。他叫薛健,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名字,就像他人一样。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甚至有些丑的男孩,为我做了太多不平凡的事。我叫茜茜,没错,我是公主(茜茜公主),至少在薛健的世界里。
第一章初次见面
盛夏时节,天气的燥热混合着青春的冲动,校园池塘边一对对拥吻的恋人刺激着更多没有归宿的年轻的心。也就在那时,我收到了薛健的第201封情书。我从不知道一个人有那么多的爱慕可以说,我承认,我被那份执着打动了。
第216封情书,他约我见面。
宿舍的姐妹跟我打赌:是个丑男。一定见光死。
我赌气:这么有诚意,就算丑一点我也跟!
8点17分,图书馆门口。我清楚地看到了路灯下那个男孩的脸,心里咯噔一下:我输了。
就这样,为了那个无聊的打赌,我赔上了自己的初恋。
每天不给他牵手不给他抱不给他亲,却总是打着女朋友的幌子让他为我做很多事。我承认我有些虚荣,没有别人男朋友那么高大帅气就要比别人更加听话体贴。
于是,我成了最霸权的女朋友。其实,他并不是很丑,只是和我在一起,总是显得那么不协调。每当有人嘲笑他是美女的玩物时,他总是争辩:她爱我!我知道,他的内心并不那么肯定。
是的,我不爱他。那时的我或许根本就不懂爱。
确定关系后的第三天,19点31分,学校操场。
我躺在操场中间的草坪上,看着满天的星斗,想着月亮里美丽的倩尼迪公主是不是在和安狄美奥王子约会。一扭头,看到他丑丑憨憨的那张脸。
好吧,虽然不愿承认,但我确实是被插在牛粪里的鲜花。我懊恼的不说话,他很紧张得看着我。
“明天开始,给我送早餐吧。”我随口说
“好。呵呵”又是那样憨憨傻傻的笑
“六点要到,我眼睛一睁就要看到你拿着早餐等着我。”我存心耍他
“好!”想都不想就答应了,那时的他就这么傻。
从此,12号女生楼前每天六点准时有个傻瓜站在那等着他的女朋友取他的爱心早餐。开始的五六天,造成了不小的轰动。
第七天,第八天,第九天。。。。终于,他成了见怪不怪的经典。
我享受着这份温柔,并不内疚。那时的我,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理所当然。要追美女的平凡男孩,注定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
为了让他知难而退,我将代价的分量加重了很多倍。
盛夏的夜晚,让他在可能有蛇的草丛里抓萤火虫。等他傻傻地抓了一玻璃瓶。我就几乎不看一眼的,打开盖,放掉。。。。他傻傻地问:好看吗?我就摇头。看他愣愣地站在那。。。一身被蚊虫叮咬的包。
为了逗乐我,他总是说他小时候的糗事。有一次,他说小时候手工课没有及格过。我就故意为难他,要他叠999个千纸鹤给我。于是那个傻瓜就认认真真的熬了15个通宵,傻到不要任何人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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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还是我妥协了,跟就跟吧。在找到我的白马王子之前,暂时让他做我的小矮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