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勐:我真是个大好人
向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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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其实我写的时候也会想,为什么攻会喜欢受?
可是一见钟情没有那么多的前情,就看见他的那一天,他也许穿了一件白衬衫,也许是白T恤,心就不可抑制地跳动。这种喜欢和肖勐认不认识向眷没有关系,哪怕不认识,人海之中,他也许也会对这样一个陌生人心动。
遇到了就是遇到了,那一刻,世界都黯淡了。
(我其实很少会写说明,如果读者已经到了需要说明才能看明白,或者说明了也不明白,那一定是我写得有问题,不过那就这样吧,这本也许就是这么无厘头,对我来说,喜欢这件事也许就是这么的无厘头,毫无道理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