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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是第一次写书,促使我写书的契机是什么我不知道,估计也没什么,因为我只是想写点东西去纪念我的青春,纪念我和程逢的青春。

      我有一个自认为很好听的名字,叫时椿,听起来像个女孩子对吧,其实吧,我和女孩子也差不多,比如呢。
      比如我喜欢男生。
      在我短短的二十五年里,开心的机会屈指可数,因为我总觉得悲伤和不幸笼罩着我的整个人生。
      在我八岁的时候,父母离了婚,他们觉得我是个拖油瓶,带着我就像带着一个累赘。事实证明,他们是对的,我就是个累赘。
      于是我就努力读书,我拼命地读书,想要追上那些比我好太多太多的人,好好弥补我这平淡的出身,平淡的青春,我努力读书,努力学习,我可以很骄傲的回答,年纪第一从来没有换过人。
      可我总在愁,愁我的学费,我的生活费。
      于是乎,我十岁的时候便成了一个惯偷,一个专门靠撒谎过日子的混蛋败类。
      很可笑的是,我还想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成为一个警察。
      不过老天爷也是眷顾我,他给了我一副好皮囊,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十五岁的夏天,我遇见了一个人。
      一个很美好的人。
      他看见我偷东西了,我第一次这么害怕,害怕他揭发我。
      我死死地盯着他,手心里不断冒出冷汗,可他只是笑笑不说话,走上前拿过我手里藏起来的小面包,去柜台结了账。
      我愣在了原地,看着他一步步向我走过来,把那袋小面包塞进我怀里。
      他的声音那么好听,永远刻在了我心里。
      "希望你不要再这样啦。"
      他长得可真高啊,高的我都要仰起头才能看见他,他笑起来也很好看,两颗小虎牙露出来。奇怪,我感觉心像是被猫抓了一下,痒得难耐。

      烈日炎炎的天空下,我抓住擦肩而过的他的手,说实话,考试发成绩我都没有这么紧张过。
      我问了他的名字,他笑着说他叫程逢。
      见我呆在原地不动,他拉起我的手一笔一划在我手心里写字,我们两个就这样互相交换了姓名。
      现在想想,他真奇怪,直接告诉我他名字的字不就好了吗,干嘛这么做。
      后来啊,我俯在他肩上问他。
      他偏过头不理我。
      承认吧程逢,你在那个时候有一点动心吧。

      那天之后,我就再也没有遇见过他。
      他就像是在我平平淡淡的青春里烧了一把火,火苗烧的愈来愈旺,在我心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我等啊等,等到了房间外的柳树绿了又绿,幼儿园里的小孩子换了一批又一批,我等不到了吗,我时常这样想。
      这种莫名其妙的情感让我几近抓狂,十七岁,班里的男生拉着我看小电影,我坐在宿舍里的凳子上和他一起,我没有感觉,一点感觉也没有。
      他笑着打趣我不行,我打了他一下没有说什么,独自一个人走到阳台上抽烟。
      烟雾在空中散开,带着旁边衣服杆上的皂粉味一同闯入我的神经,脑海里不断上演着刚才手机里的一幕幕,我掐断了烟头扔进旁边的花盆里,上了床。
      高中的生活总是索然无味,我躺在床上这么想着,突然记忆中那张脸映在脑海中,我愣住了神,翻身对着墙蜷起身子睡了过去。
      这场梦我做的很奇怪,室友给我看的那个小电影在我梦中居然出现了一模一样的场景,不一样的是,女主角变成了我,男主角变成了他,变成了程逢。
      我从梦中惊醒,从来不见有反应的身体却猛的有了反应,我吓得赶紧下床走进卫生间,用凉水浇在脸上试图让自己更清醒。
      我疯了。
      我一定是疯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遇见程逢,就像他看见我时的反应,他背着书包站在讲台上,而我坐在台下看着他。
      想到昨晚做的梦,我突然有些慌张,老师却像故意一般把他安排在了我旁边。
      他笑着看我,如同记忆里那张脸。
      "你怎么还这么瘦?"他比了比我的身高,我撇撇嘴不说话,把头埋在臂弯里。
      我认为老天爷一定在捉弄我,我的家庭,我的性取向。
      我是什么时候确认我的性取向呢。
      大概是因为我每次的梦中主角都是他,每次第一个想到的人也都是他吧。
      我是怪物吧。
      希望你读到这里不要觉得我是个怪物。
      好了,我们继续说下去。
      高二的时候,我和他成了班里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一起吃饭,一起骑车,一起讨论数学题。
      可我不想和他做朋友,我太贪心了。
      他家境好,我配不上他。
      我知道。

      不知道谁把这个秘密传了出去,我变成了彻底的怪物,他们的眼神就像一把把刀子扎在我的心口上,四面八方涌来的恶意把我吞噬,各种污言碎语传进我的耳中。
      他应该也听到了吧。

      我又被堵住了,他们站在我面前用着露骨的眼神上下打量起我。
      "喂,你长那东西了吗?"
      "废什么话,看看不就知道了?"
      几个人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推倒在地上,石子垃圾朝着各处向我砸过来,我不能反抗,因为没有人给我撑腰。
      真绝望啊,就那么赤裸裸地躺在他们面前,像条狗一样被他们观赏。
      这样的场景几乎每天重复上演。

      程逢应该不知道吧。
      我想推开他,我甚至表现出了抗拒,可他就像浑然不知一样继续和我走的很近。
      我当时想。
      他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悄悄告诉你们,程逢喝醉酒还会抱着我撒娇。
      扯远了,怕他看见之后打我。

      程逢对我太好了,他对我的好多到我还不完,我好多次问他。
      "程逢,我欠你的太多了。"
      "那就别还了,欠着吧,这样我就有理由找你了。"
      我那个时候看不清他的内心,被他骗得团团转。
      真混蛋啊程逢。
      程逢会带着我吃好吃的,玩好玩的。
      就连看夕阳看月亮也会把我约出来,美名其曰不希望我错过这么美的风景。
      我就陪着他坐到晚上,坐到凌晨,坐到日出都出来了,而这时他就会揽过我的肩膀带着我去吃早点。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年,高考的时候我问他想考哪里,他说想考北京,想去大城市看看。
      这个傻子还枕在我的肩膀上让我陪他去,我那么穷,怎么能在大城市活下去啊。
      可我还是填了北京的志愿。
      是不是觉得我更傻哈哈哈。
      一切都在像小说一般发展,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程逢在和他爸爸妈妈聚餐。
      我在出租屋里傻乐了好久,破旧木桌上的教材挡住了我的台灯,可我把书本拨开的时候,灯很亮,我那时候还很没出息地哭了。
      我想,我应该是熬出头了吧。
      大半夜,我家的门被敲响了,我跑过去开门发现居然是他。
      我当时可开心了,他冲上来一把抱住我,我的心跳漏了一拍,程逢还抱着我不撒手,他捧起我的脸非常非常认真地告诉我。
      "我要和你搞对象。"
      好土的表白对不对,可我还是答应了,因为我从来没想过我的暗恋会成真。
      我也没想过我的爱情就是这样的。
      他会笨拙地学做饭,笨拙地买花送给我。
      他在我的出租屋里摆满了鲜花。
      我在他的房子里留下了遍地的毛绒玩具,那可不一样,那都是我亲手抓的。
      年末,他哭丧着脸来了我的出租屋,他说他爸妈知道了我们两个的事,把他的银行卡冻结了。
      是啊,他这样的大少爷怎么会舍得跟着我吃苦呢,我捧起他的脸认真地告诉他。
      "我们可以分手的。"
      可是他摇头,说一定要和我在一起。
      傻瓜。
      真是个傻瓜。

      我们过了第一个新年,属于我们的新年。
      他的房子也住不了多久了,他干脆搬过来和我住,我们挤在我的出租屋里看着破旧电视里的春节联欢晚会,他第一次吻我。
      吻得小心翼翼,吻得他自己都笑了出来。
      其实他不知道,那次他带我在山野上看日落的时候,我偷偷亲了他。

      老实说,我们过得并不好。
      冬天的时候不供暖,我们两个冻得手脚都生了冻疮,他把被子都给我盖,自己一个人抱着我哄着我。
      房租该交了的时候,我们两个就一边上大学一边找工作,可是两个毛头小子除了学历什么都没有,没人想要我们,我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咖啡店门口穿着玩偶装发传单,玩偶装很热很闷,可是我只要一想到程逢我就好开心,我就忍了下来。
      程逢也靠着他的努力进了一家企业上班,我好开心,他也是,我们两个就这样没出息地抱在一起,坐在阳台上一瓶一瓶灌着酒。
      酒精上头,他红着脸和我缠在了一起。

      他问我喜欢那些花吗。
      我说我喜欢蒲公英。
      他问我为什么。
      我说,因为自由。

      他呀,他就骑着电动车每天带我去看日落,看海。
      真是傻。
      太傻了。

      我有胃病,可他买的冰淇淋我还是吃了。
      因为很甜,特别甜。

      我们在一起的第五年,我二十四岁。
      他从床上起来结束了厮混,他对着月光,手臂撑在阳台的栏杆上。
      他说他要结婚了。
      我轻应了一声,没有想象中的歇斯底里,没有想象中的胡闹任性。
      我没有理由胡闹,也没资格胡闹。
      他走的时候把他的东西都带走了,我靠着门框只问了他一句话。
      我问他我算什么。
      他没有回答,提着行李箱离开了。
      第二天,我的卡里多了两百万。
      嗯,我们就这样分手了。
      甚至没有好好地说。
      只是轻飘飘的一句他要结婚了。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美丽的花朵摆在我的房间里,再也没有准备好的早餐放在桌子上。
      再也没有人,能在我胃疼的时候给我揉肚子,给我喂水。
      没有人,再给我撑腰了。

      哦对了,我去参加他的婚礼了。
      新娘很美,我也认识。
      是他工作的那个公司的同事。
      他似乎看见我了,可是为什么要装看不见呢。
      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我就坐在台下看着新婚燕尔的他,看着他无比虔诚地亲吻了那个女孩的额头。
      那个不断在我脑海里重现的场景终于实现了,只不过另一个主角不是我。

      就像我开头说的,我的一生都像是老天爷和我开的一个玩笑。
      我呢,爱过,恨过。
      开心过,也难过过。

      我一直觉得啊,程逢这个名字像是一个词语。
      重逢。

      确实,我们也重逢了。
      那是在我认识他的第七年,我二十五岁的时候,公交车站的电子屏幕上投着他的脸。
      真好啊,他的公司也有了起色。
      离新年还有两分钟,我抬头看着电子屏幕上的他,做了一个很傻的决定。
      我亲了他。
      在屏幕上亲了他。
      因为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亲吻过了。
      我看了看手表。含着眼泪笑着看他。
      "新年快乐混蛋。"
      祝你平安,混蛋。

      ——我的青春没有轰轰烈烈,可我的青春里有他,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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