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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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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北境草原上的狼遗族人,世世代代信奉这样一个传说:
埋骨地的神明会庇护他最忠诚的信徒。
埋骨地,埋得是历代狼遗族首领的尸骨,人们相信,狼遗族最尊贵的灵魂,将会在埋骨地于神明一起获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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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娘,神明长什么样啊?”年幼的孩子被妇女抱在手上,他瞪大了双眼,抬起手,露在宽厚羊毛袖外的三根手指轻轻扯了扯母亲的帽子。
女人将被扯歪的帽子扶正,浑浊的目光遥遥望向远处风雪交加下绵延的冰川。
“神明啊……她是一位美丽的公主。”
“她从哪儿来?”
“她从中原来。”
“中原来的公主,为什么是我们的神明?”
“因为她一直守护着我们。”
“哇,那我可以见见她吗?”
孩童稚嫩的嗓音里满是兴奋,下一秒就被母亲破了一盆冷水。
“自然不行。”她说,“神明只有在危机时刻才会降临世间。”
言语间,一道白光划过天际,孩童用力揉了揉眼睛,却什么都没有看见。
“阿娘,刚刚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天上嗖的一下就过去了!”他挥舞着小手比划了两下,又指了指埋骨地的方向:“往那里去了!”
“大约是看花眼了吧。”女人笑了笑。
“所有进入埋骨地的人无一例外都会被冻死在那里,没有人能够侵犯神明的住所。”
她抱着孩子转过身:“我们该回去了,阿爸做了你最喜欢的烤羊肉。”
“好耶!”
银铃般的笑声很快被风雪吹散,皑皑冰川间,只留狂风呜咽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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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嫱,阿嫱,快出来,我今日可是带了……”李自在兴冲冲的闯进神明居住的山洞,却见到一个陌生的少年坐在点燃的篝火旁,而他口中的“阿嫱”正坐在那少年的对面,见到他进来,只是如往常一样点了点头。
可她又似乎有哪里不同。
埋骨地的神明高贵,冷艳,如天空中的皓月一般神圣,如高山融化的雪水一般纯洁。
而如今,她那双冰一样的眸子里,却多了一个人。
多了一个人,便多了一丝烟火气。
眼前的这位少年,他穿着蓝白色的衣衫,衣衫上是梅花绣纹,执一杆长/枪于身侧,长发高束成马尾在身后,哪怕是就如现在这般坐在硬冷的石头上,也掩不住身上那一股子京城贵公子的气派。
“啧……”李自在捏着鼻子摆了摆手,十分嫌弃的后退了两步。
他先前喝了酒,如今还有几分小醉,看着眼前人只觉得眼熟的紧,却一时间又叫不出名字。
“不知在下是有那里得罪了公子,竟得公子如此嫌弃?”那少年双眉一皱,分明是有些不满,却看着越发英气。
果然是年轻人,长得好就是沾光啊。
李自在在心里感叹了一句,嘴上只说:“不不不,不是公子,不是公子。”
“我不过江湖散人,当不得公子。”
他说着指了指那少年的衣服,道:“你这身衣服上头官味儿太冲,我不喜欢。”
他又指了指那少年的鞋子,道:“你这鞋上头满是粪臭,我也不喜欢。”
他又指了指那少年靠在身边的墙上的长/枪,道:“你这枪上头血腥气太重,我更不喜欢。”
那少年也是个薄面皮,被李自在这几句话说的有些懵,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反驳他这几句没头没脑的混帐话,反倒是一张脸上微微泛了些红。
“信曾效命于朝廷,衣衫自然染了官气,这枪本是兵器,也难不沾血,只是不知公子所言鞋上粪土之气何来?”
“嘿。”李自在笑了声,“长安城里头满是污秽,你这日日行走,鞋子上自然沾了那等粪土之气。”
他说着,也不愿再和这人继续纠缠。
长安城的贵公子千千万万,举手投足间全是同一副做派,看这都腻,更何况话不投机半句多。
“我叫李自在,小公子,你叫什么?”
“在下姓楚,单名一个信字。”
楚信。
李自在算是明白了,这人可不就是阿嫱曾提过的那位“未婚夫”么。
“你这楚字不难理解,只是不知,这信字何解啊?”他看似随意地开口问了句。
“大丈夫当重诺,守信。”楚信答。
“喔唷。”李自在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他取下腰间的酒壶仰头喝了一口,又因为有些醉意没对准,喝是没喝到多少,反倒淋了自己一身。
“身为男儿,连自己的未婚妻子都护不住,也敢自称大丈夫么?”
他言语间满是轻蔑和嘲讽,“你这信字,多少有点……”他捏起地上一缕沙子揉了揉,“假,太假!”
楚信的脸色忽然就变得十分难看。
“楚公子,你的故人早已尸骨无存,无需再寻了。”阿嫱忽然开了口,“埋骨地常年风雪,猛兽亦不能生存,何况女子。”
神明从来没有情绪,可她的眼中却总是写满了悲伤,而她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令闻者忍不住想要落下泪来。
李自在转头去看她。
北境的风霜雨雪都只听神明一人的号令,他亦曾亲眼目睹有一队人马试图涉足此处,寻找狼遗族人的献祭的珍宝。上一秒还晴空万里,下一秒就暴雪如雨,几百条性命,瞬间被冰封,永远长眠在这冰川之中。
若真如她所说,无需再寻,这位楚小公子,又如何能踏入这里一步呢?
楚信沉默许久,本就不算宽敞的山洞里静得可怕,不知哪里的冰雪融化成水,滴到石板上,发出“滴答”“滴答”地响声,不紧不慢,柴火燃烧爆裂发出的噼啪声,响在心头,像是有几只小蚂蚁在心头爬来爬去。
“若真如此,不知可否允许信以此簪,为我那未婚妻子立上一棺半冢,日后也好祭奠。”楚信说着自怀中掏出一根木簪,簪子上雕了一朵梅花。
“她素爱春天,梅花开时便是早春,只是现在并非梅花盛放的季节,信遍寻长安不得,只得以带此簪,只希望她见到了,还能不嫌弃。”
“怎么就寻不得了?”李自在说着将自己一直提着的袋子拉开口,往楚信面前一扔。
那袋子不大,被这么一扔,里头的东西散出来一小部分,正是几支红梅,花儿开的正好,还残留了些白雪,也不知道是方才来的路上沾染到的,还是原本那花儿上就有的。
“长安梅花不开,你不能去别处寻吗?”李自在冲楚信挑了挑眉,转头又对阿嫱道:“阿嫱啊,我可是好不容易在寻得这梅花,为的就是你这儿的一口梅花酒,这次你可不能再让我失望喽?”
阿嫱看着那地上的一袋子梅花,久久没有说话。
楚信的脸色又难看了几分。
“故人不可追,公子请回吧。”
半响,阿嫱站起身,背对着楚信。
意为送客。
楚信犹豫了一会儿,没再说什么,只是轻轻放下那簪子,冲着女人郑重一拜。
“听闻姑娘乃是这埋骨之地的神明,今日得见,实乃信之幸事。”
“奈何不便叨扰,留下此簪,只愿……”少年的声音里多了一丝哽咽,“若家妻有一日魂兮归来,还望神明将此簪赠与她。”
“楚信仍在念她,有愧于她。”
“只恨当年楚信无能,如今狼遗已退,战乱已平,从此再无公主远嫁,骨肉分离。”
“只是不知她可还愿与我回家?”
洞外的风雪已停,李自在跟着楚信走了一段,前面的人才忽然回了头。
“干嘛?”李自在眨了眨眼睛,“我可没故意跟着你,想出这埋骨之地,就这一条路啊。”
他这话说的便是离谱,江湖上谁人不知李自在武功了得,其中,又属轻功最为精益。
来去如风,自在随心,便是他江湖人称李自在的由来。
但楚信没有去深究他这句话的真假,他冲着李自在抱拳施了一礼,问他:“敢问李兄的那株梅花,是从哪里寻得?”
李自在考究的看了他一眼,答:“北境与中原交界之处,有一座高山,山上终年积雪,你若有心,可以去那里一试。”
“多谢李兄。”楚信抱拳,又是一礼。
“诶,别一天到晚弯腰,会得病。”李自在又嫌弃的摆了摆手,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凑上去问了句:“你叫楚信?”
“是。”楚信点头。
“长安楚家的那个楚信?”
“是。”
“唉哟哟哟哟哟。”李自在的一双眼睛忽然就瞪得大大的,“原来是楚侯,幸会幸会,是在下有眼不识泰山了。”
“无需客气,我已经辞官归乡,并不是你口中的什么楚侯。”楚信的声音依旧平稳,这样的赞叹他显然是听过了许多。
长安楚家,祖上是跟随太/祖征战天下的开国功臣,到了楚信老爹那一辈,一朝落魄,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恰逢北境狼遗族人屡屡侵犯边境,长安城内又乱象从生。官员将士们无心去应付北境的骚扰,只得送去和亲公主,暂时抚慰狼遗族人。
真正的公主金尊玉贵,自然不能去那苦寒之地。
皇帝钦点了一位贵女,冠上公主的名号,送去和亲。
而那位贵女,正是楚信爹娘为他定下的,青梅竹马的未婚妻。
再后来,长安政变。楚信趁机归入二皇子帐中,立下汗马功劳。二皇子登基后,本想大封楚信,他却自请随军出征,驻扎北方边境线五年,三年前立下战功无数,最终彻底击退狼遗,保边境长治久安。
班师回朝后,天子封赏无数,他却一文不取,只愿辞官回乡。
尽管如此,人们仍旧愿尊称他一声“楚侯”。
如今的长安城乌烟瘴气,能让李自在心平气和坐下来谈几句的少之又少,这位楚侯便是其中之一。
男儿有功名利禄加身,当年的风流琐事便也不足挂齿。
李自在对这档子事情原本不感兴趣,谁年轻的时候没点情债呢?却没想到这位楚小将军,战场上叱咤风云,卸了甲竟还是个痴情种。
好笑,好笑。
思及此处,李自在忍不住嘿嘿笑了两声。
“李兄为何发笑?”
李自在漆黑的眼珠子转了转,说:“我笑某人英勇一世,却总在女人的事情上栽跟头。”
“嘴上说着相思成疾,故人就在眼前,你却怎么又不认识勒?”
楚信转头看了眼山洞的方向,自嘲般苦笑了一声。
“我又怎会不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