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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情敌上线 小狗的敏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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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完一些细节,瞿哥领着林知风出去。
到了走廊上,瞿哥拍拍男生肩膀,语重心长:“明天我给你安排老师,你协调好学校里的课,把时间表发给我,这边尽早排课。”
林知风一一应下。
瞿哥像是还不放心,又环顾四周把林知风拉到走廊一边,压低声音:“你不在圈子里混,有些事儿不知道,像文大小姐这种富二代投资电视剧一般都是玩票,或者捧自个的情儿,所以默认同番位的另一个主角不能压过人的风头。”
听到这林知风微微皱起眉。
“但是这次不一样”,瞿哥接着说道,“我得提前告诉你,免得有人欺负你不知道,倒时候被压上一头,文小姐这次是认真的,亲自对着书编了剧本,我也看过了,写的很不错,但市场不一定吃香,你得做好心理准备。”
林知风不是冒进的人:“我懂了瞿哥,你放心吧。”
瞿哥满意地点点头,继续叮嘱:“还有,一切以文小姐的意愿来,她怎么说你怎么做,文小姐满意比谁都重要,她家里有的是钱亏不了咱们。”
和瞿哥告别后,林知风出了公司坐上车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温越。
下车到了小区里面,温越的消息才姗姗来迟。
听到熟悉的信息提示音,林知风惊喜地停下脚步打开手机。
“挺好的”
等到屏幕暗下去,林知风才重新把手机放回口袋。
不知道在第几次说服自己之后,林知风才能面色如常地走完这段路。
家里的东西吃的差不多了,林知风打算包一点小包子冻起来,这样到了早上做饭就会轻松很多。
温越很喜欢吃这种一口一个的小包子,温越在早上有看新闻的习惯,这样有利于捕捉最新风向,他每次看到一些重要地方总会很严肃地放下餐具,但小包子含在嘴里,男人在吃的时候脸颊两边的肉会鼓起来,像小孩子一样,和他一身高定西装的形象反差很大。
林知风很喜欢这样的温越,充满了他营造的烟火气。
正逢小龙虾上市,林知风中午买了一大袋,冰在冰箱里,这会正好冰晕,处理起来方便。
剥完小龙虾,林知风开始切鸡腿肉,鸡腿处理起来不比小龙虾简单,林知风拿着刀左右比划,寻找剔骨口。
摆在台案上的手机闪烁,专属铃声响起,锋利的刀尖滑过鸡腿,刺入男生左手掌心。
林知风扔下握着的刀,举着手接起电话。
“温越哥!”男生的声音因为兴奋稍稍提起。
“知风,我去帮你问了这部戏,投资、制作都跟得上,文未苏那我也打过招呼了,你想拍这个话就放心拍吧。”
男人的音色通过手机有点失真,但林知风依然听的很认真。
“你帮我去问这个啦,你真好,温越哥,今天什么时候回来呀?”
温越沉默了一会:“我今天不回去,不用等我吃饭。”
“那——”
林知风想问的话还没说出口,男人就挂断了电话。
随着“嘟嘟”声的消散,林知风手掌上的疼痛也越来越清晰。
打开水龙头,凉水冲刷着伤口,陷在阴影里的男生看不清表情。
简单地擦干,林知风找到放在家里的医药箱,有条不紊地给自己处理伤口。
包扎好之后男生重新回到厨房,小包子包起来很费精力,又小又难包而且快不起来。
林知风用勺子舀出一小勺馅儿,轻轻放到掌心的包子皮中间,修长的手指捏出漂亮的褶儿。
很繁琐的工序几乎夺去了林知风大半的思考能力,男生就这样放空自己的思绪,尽情地逃避着现实。
*
“林学长!”
抱着课本的林知风停下脚步,转身看见一个染着金色头发的男生。
因为刚下课,从各个教室出来的人挤满了走廊,汇成一道人流,红着脸的男生皮肤很白,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
林知风要低下头才能对上男生的眼睛:“你好。”
粟莱从来没有距离林知风这么近过,男生高大的身影几乎要把他整个人都笼罩在阴影里。
来之前想好的话在这时候已经变成了一段浆糊,粟莱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在发抖:“林学长,我喜欢你,我进学校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我就——”
“抱歉”,林知风的声音因为拒绝变得冷漠而残忍,“我有恋人了。”
长相可爱的小学弟一下子就在眼眶堆积起泪水:“对..对不起...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不用道歉,我很荣幸曾经拥有过你的喜欢”,林知风侧身挡住围观的人群,隔空指了下男生带着耳钉的耳垂,“发炎了别用酒精,生理盐水或者碘伏效果比较好。”
男生在原地愣了很久,但林知风说完就走了,明明拒绝得很干脆,粟莱的心脏却为此跳动得更加卖力。
今天上午的课很满,好在下午很空,林知风在学校食堂草草吃完午饭就急忙去了公司。
为了更好地磨合以及效果呈现,文未苏安排了女主角和他一起上课。
女主角叫谢橙,也不是专业演员,是文未苏从隔壁市一家面馆挖来的。
瞿哥还和他吐槽过这事,觉得文未苏可能是有什么怪癖,但当瞿哥见到谢橙的那天,瞿哥几乎要跪下来求文未苏以后带他一起去吃面。
倒不是说谢橙长得有多“貌若天仙”,而是她身上的气质实在难得,特别出尘,有种很淡的厌世感,好像这世界上的琐碎烦扰都不该被她在意。
加上身材比例优越,正是公司喜欢的模特类型,但可惜文未苏把人提前签进工作室了。
林知风推开门,谢橙已经早早等在了里面的座位。
“谢橙姐!”林知风一边关门一边打招呼。
谢橙今年28大了男生好些,这声姐确实吃得下,挥挥手:“来啦?”
两人寒暄几句,时间不等人,林知风低头看起剧本和分解讲义。
剧本有原著支撑,内容情节都很丰满,讲的是一个隐居道人的生活。
女主是道家传人,天赋异禀,十六岁窥见天机,能修半册《无上道》,但在现实生活里学习一般,毫无成就,稀烂的脾气也无法应对复杂的人际关系,于是开始了漫长的宅家生活。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同龄人生儿育女逐渐老去,而她容颜不改尖锐依旧,起初父母亲人可以在她身边为她遮风挡雨,但家人一个个死去,女主的短板就像冰山,随着海平面的下降而不可避免的暴露,于是她不再出现在人们面前,她选择像吸血鬼一样,永远躲进了古堡里面。
在这种极致的孤独下,因为躲避仇家追杀的男主闯进了女主的生活。
一个不算太吸引人的背景,林知风刚读剧本的时候只能做出这种评价,但越往后读越让林知风心惊。
男主算是金字塔顶端的财富阶级,在他眼里女主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女人,住着破旧的自建房,穿着过时的衣服,淳朴地收留了暂时沦落到乡下的有钱公子哥。
女主又土又穷,但好在很好糊弄,男主只要稍微出卖下色相就能哄得女主为他做事,这就导致了男主前期一直利用女主,又看不起女主,渣得不行。
两人的相处基本就是前期利用欺骗+中间欢喜冤家+后期追妻虐恋。
然而,真正的事实是,女主在看到男主的第一眼就算出了男生的命格,男主的底细她知道的一清二楚,她太孤独了,男主就像她漫长生命中的一剂调味品,让她觉得无比有趣。
后来男主渐渐变老,女主看着他长出鱼尾纹的眼角开始觉得乏味,在五月中旬,辰时星盘转到火位的时候,取了男主的“中人三窍血”,用来复活她二十一岁时养的一条狗,这就是她最开始收留男主的目的。
读到结局的时候,林知风惊讶地确认了好几遍,这个剧情他甚至无法一下子接受。
当他给温越讲完,温越沉默了很久,然后打电话给陈荟,把电话对面的人臭骂了一顿。
温越觉得这部剧出来评价会分化得很严重,可能会对林知风以后的路有不好的影响。
但林知风认为不能辜负这次的机会,他只要把自己能做的做到最好,就会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他。
回过神来,上课的老师已经走进教室,但和往常不同,这次老师还带了一个男人进来。
进来的男人可以说是光彩照人,身上的穿搭时髦地可以直接去走红毯,从头发丝到脚尖都被包装地无可挑剔,这时候如果有一张普通的脸,那一定会是巨大的灾难,但显然男人的脸配的上这一身的珠光宝气。
老师面对这个男人也是十分殷勤,一脸狗腿地介绍:“这位是白然,白老师,刚在文小姐那面试过,今天来一起上课,白老师,您这边坐,这两位是文小姐挑的男女主角,林知风和谢橙。”
出于礼节,白然依次和两人握手。
林知风敏锐地察觉出白然隐藏在底下对他的敌意,过于莫名其妙,林知风只能装作一副没感觉出来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