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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Chapter11 JUST SAY HELLO ...

  •   让我们暂且将弗利小姐与诺特先生的争端放在一边,把注意转移开——因为苹果地伸箭队已经上场了,这显然重要的多。

      他们的对手是布鲁西黑龙。我对布鲁西黑龙队知之甚少,它是去年才组建的新球队,在一系列中小型比赛中崭露头角后被邀请参赛。可这也正是布鲁西黑龙的优势。参赛场次少,对手自然不会有什么材料来研究他们的战略风格,何况魁地奇表演赛上从不缺爆冷门一举成名的黑马。
      魁地奇表演赛不那么注重队伍的履历,一般都是邀请几个老牌高人气的“豪门”战队,再加上一些演出效果上佳的新起之秀。连年初刚刚建队,参加的赛事只手可数的球队也是很可能受邀的。

      我知道一场漂亮的胜仗对布鲁西黑龙的重要性,球队的起步期正需要一场胜仗来吸引能人加入。
      可我私心却无可避免地偏向了苹果地伸箭。
      这是布鲁西黑龙在大型赛事的首场秀,也是汤普森成为教练后主掌的第一场比赛。

      苹果地伸箭队已经很久没有声音了。连着五届魁地奇杯,他们最好的成绩只是进过一次八强。作为曾经的赛场霸主,已颇有英雄暮年的疲态了。很多人都说,他们的实力下滑的厉害,且一次比一次更加不尽人意,有一段时间,队里两名击球手矛盾频发彼此不和的八卦新闻雷打不动地挂在各大体育报的头条上。
      但我在汤普森转队后就认真了解过这支队伍,他们并非受限于天赋或实力。打追球手位置的队长阿基里·赛尔温曾是红极一时的天才新人,“20世纪最具天赋的追球手”是他最平平无奇的陪衬之一;因“不和”霸占头条的布兰森和布拉德文,最初是以默契非凡出名的;休、查达,还有另外两名追球手,无一不是众多球队求知若渴的“金加隆”。
      他们缺的不是实力,也不是远超他人的努力——可具体需要什么,我从始至终都没有想通。

      即使没想通,我也依然清楚,这正是汤普森证明自己的机会。

      每个人都有必须获胜的理由。

      “Dear?”
      我猛地从思绪里震醒,才发现纯白色的巫师袍,早被自己攥的褶皱不堪。我伸手去抚,又瞧见右手掌心也让我按出了四个月牙形的浅痕,正阵阵作痛,还有些痒意。
      是汉娜。
      她感慨着:“你比布鲁西的守门员都紧张啊。”我闻言看去,那个穿黑白拼接队服的青年果然僵在一旁,脸时青时红,要不是查达·库克到他面前时低声提醒,他很可能会忘记赛前握手的礼仪。
      红发姑娘握住他触电似地伸出来的手,上下摇摇就放开了,朝这个紧张得估计牙齿都在打架的年轻人友善一笑,当做对手善意的安慰。谁知适得其反,年轻人倒是不抖了,人却直挺挺定在原地,一边的追球手喊了他三声,才颤巍巍飘行到球门前,结果又因为比赛还没正式开始被裁判叫了回来。

      白袍的料子是叔叔送去定制店的优质品,延展性很好,我轻轻掸了掸,褶皱便消下去了:“我……确实太紧张了。”
      艰难地咽了口唾沫,我突然觉着自己喉咙发疼,说出来的话都是颤抖的。
      “别担心了,你既然那么崇拜德拉蒙德,就应该信任他和他带出来的球员嘛。”
      “我当然信任他……只是——”
      索菲亚凑过来说道:“哎呀,那就没有问题了,放心吧,最坏也不过是再输一场,多在体育报上当几天落魄豪门罢了。”
      “只要德拉蒙德还在,苹果地东山再起只是早晚问题。”她接着说。
      听起来很有道理,不过效果却是和那位找球手的微笑差不多,反而令我更紧张了。我苦笑着堵她的嘴:“好啦我的小查达,让我安安静静地看个比赛吧。”
      我拿她与那位好心却适得其反的找球手作比。

      粗线条的女孩儿难得放过了我,她毕竟也很关心魁地奇比赛。

      预示着比赛开始的哨声响起,经魔咒加持,嘹亮的回音气势不减地回荡在场地里,激得我混沌的思绪倏地一紧。
      十五把扫帚腾空而起,布鲁西黑龙的找球手一头扎进蓝天里,而查达·库克,出人意料地不见踪影。

      原教练海顿·斯蒂森在任期间,查达·库克往往是直冲而上,凭借高超的技巧和性能出色的飞天扫帚占领高空地段。
      赛尔温带领着另两名追球手以鹰头进攻阵形*迅猛地飞驰而去,布鲁西率先抢到的鬼飞球几个呼吸间就被人高马大的赛尔温劈手夺去。这倒延续了苹果地往常暴雨一样的进攻方式。

      正是云层最薄的时刻,锐利但不温暖的日光箭矢般穿刺过云层,大片大片向下渗来。
      我眯起眼,用手遮在额头上,去找查达·库克的身影。几乎在解说员话音响起的后一秒,我在一张飘扬的加长般绿稠旗帜边看见了她。
      “苹果地的查达·库克小姐一反常态地退出了高空领域!她要放弃优势视野的争夺权了吗——哦,我看见她了!小心,布鲁西的游走球来了!”
      “我们都知道找球手是球场上最易受到对手袭击的对象,据官方统计,上一赛季库克小姐是正式球员中被游走球击中次数最多的球员,场均七次!伤情从擦伤到击落大小不等!库克小姐是对敌人凶悍的攻势心生忌惮,才选择退却了吗?!”

      原本,除了部分苹果地的忠实粉丝,是没有人特意寻找查达·库克的。结果解说员如此一喊,立刻有眼尖的人找出了那名纤瘦的姑娘:“她在那儿!”
      查达·库克一改平时在报纸上和平日里的热情,目光阴冷地剐向高台上的解说员。她没有管撞向自己的游走球,头一低,又向下俯冲了好几米。布鲁西找球手以为她发现了金色飞贼,刚想紧跟下去,被自家队长大吼一句了“老实待着”,也立刻反应过来库克是在模糊视线,而非找到了金色飞贼。
      我意识到,查达·库克的反常,是因为她想在同伴的掩护下隐藏起自己,避免成为集火对象。但教解说员这么一喊,布鲁西的球员想不发现她也难。

      游走球直愣愣撞过去,看台上有人发出了惊呼。

      “游走球就要击中库克了!库克的计数板又要加上一笔了吗?!”

      一道残影闪过——是布兰森。
      “噢!击球手布兰森迎上了游走球,将游走球传给了布拉德文——漂亮的反击手法*!游走球直冲向卡特斯!”
      卡特斯,也就是布鲁西的守门员,回身一扭,闪开了游走球。游走球带着凌厉的破风声穿过球门,撞坏一边的横幅后,不依不饶地调转方向重返赛场——被布鲁西的击球手一闷棍敲飞。
      这时,塞尔温已带队扑上布鲁西的防线,抓住卡特斯躲闪的节点投掷出鬼飞球。卡斯特迅速拦过去,但为时已晚。鬼飞球气势汹汹地擦过他被龙皮手套包裹的手指,钻进球门。
      首站失利,开场起就表现得分外紧张的卡斯特却明显舒了口气,放松下来,肢体都柔软不少。显然,这次失分反倒让他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了。
      果然,接下来塞尔温领导的几次进攻,都没能从他手里拿到一分。

      我潜意识觉得哪里不对,不是针对未能突破防线的苹果地——而是布鲁西。

      直到布鲁西队长从我眼前一扫而过,叔叔低声和诺特先生说了一句:“布鲁西进套了。”
      诺特先生赞同地点头:“他们不得不进。”

      我懵了片刻,脑袋里有关魁地奇的内容迅速滤过。突然,一道雷光闪过,我想起很久之前波树之光的一场比赛。
      那是十几年前的比赛,我没看过,是在旧报纸上的一篇报道上了解的。那场比赛,与今天极为相似:疯狂进攻的击球手和和追球手,实质上都是为了掩护——

      “他们已经失去库克小姐的踪迹了。”诺特先生说道。

      是的,一系列的进攻,都只是为了掩护,退下高空领域的找球手。

      找球手是赛场上最容易被针对的位置——那么就让对手无暇估计找球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不过这需要找球手极高的应变素质和技术水平,失去高空视野优势的同时还要在空旷的赛场上配合队友迷惑敌人,寻找金色飞贼难上加难。

      当然,这种战术也有另一种破局的方法。
      拖时间。
      如果找球手的水平不尽如人意,就拖到主攻的追球手拿到足够的分数,将金色飞贼直接让给对手。这样,即使敌人拿到金色飞贼,也赢不下比赛,不过白费力气。
      而这种方法,是要打持久战,对全队的耐力和意志力都是极大的考验。

      而无论哪种方法,只要运用得当,就能稳定发挥出1+1>2的效果。

      战术浅显易懂,入门简单,可真想发挥出他该有的效果,横在所有人面前唯一一个,也是最难以逾越的问题,便是实力差距。
      这个简单粗暴的战术需要极强的实力支持,否则,拿出来只能给人看笑话而已。

      恰巧,苹果地实打实地满足了这一条件。

      面对苹果地想藏匿找球手踪迹的阳谋,布鲁西无可奈何。他们当然知道,失去地方找球手对战局是大不利,可在苹果地凶猛的攻势面前,他们根本抽不出人手寻找查达·库克,只能疲于防守。

      比赛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了。

      最终,查达·库克不负众望地找到了金色飞贼,一个精妙的朗斯基假动作*接树懒抱树滚*,然后大胆地松开双手,倒挂在疾驰的扫帚上,一把将那缕金色流光搂进怀里!
      苹果地伸箭队,是这场比赛无可辩驳的胜者,不管是硬实力上还是战术规划上。

      赛后。
      “我说了,我不要来——”
      “行啦,别害羞了,你都把信封带来了,当然要去要个签名啊!”索菲亚和汉娜推搡着我,连拖带拽地把我哄到球员休息室附近。
      我又羞又恼地站在她俩中间,不敢大声说话:“什么跟什么啊!休息室又不是谁都能随便进的,而且会打扰他们休息的!”
      周围当然不止我们,也有不少球迷等在旁边,准备球员们出来后向他们要签名。大家都只窃窃私语,怕扰了里面人的清净,见我们在这儿无声拉扯,都露出善意和理解的微笑。

      “他是教练呀,一会儿肯定是要出来去后台休息室的,”汉娜说,“要个签名的功夫,占不了几分钟——啊,他出来了!”
      索菲亚眼疾手快地推了我一把,我早就被出现在面前的偶像震懵了,毫无准备,踉跄着就扑了过去,万幸跌跌撞撞间还是稳住了没有摔跤。
      一抬眼,就是绿白色的教练服。
      我呼吸一窒,然后,开始耳鸣眼花。
      什么也听不见了。

      “Hello?”
      男人的嗓音平平无奇,是那种丢进人群里就分辨不出来的那种。他说话还带着不知道哪里的乡音,有些含糊不清难以分辨。
      可那几个字母就是蛇一般灵巧地钻进我的耳朵。
      我一个激灵,刷地掏出笔和那封皱皱巴巴还沾了些牛奶渍的信封:“您、您好!”再之后,就舌头打结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那两个人在身后恨铁不成钢地小声说话,我心里直火大,急得要哭出来。
      不想要签名那绝对是假的,想和他多说几句话也绝对是真的,可这不争气的嘴巴像吃了笑闹店的粘多糖一样,怎么也张不开。

      “是要签名吗?”德拉蒙德·汤普森却了然一笑,然后平和地接过纸笔,一点都不嫌弃上面的污渍,一笔一划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末了,他不好意思道:“抱歉,我的字不太好看。”
      汤普森先生神情亲切又淡然,完全不像刚赢了比赛的样子。
      我赶紧疯了似的摇头,表示自己不在意——开玩笑,谁会嫌弃德拉蒙德的签名!
      他刚想把东西还给我,可半路愣了一下:“你叫阿莎薇尔·沙菲克?”
      我忙不迭地应:“是的,先生,我、我叫阿莎薇尔·沙菲克。”
      信封上有我的名字,汤普森先生知道我的名字也不奇怪,但后面的话我却无法自抑地惊愕了。

      “我记得你。”他说。

      “您——您记得我?!”
      “是啊,”他语调轻快,不像人已中年,“三年前,你给我写过信。”

      三年前,是绿树之光濒临解散的时候。
      我忍耐不住,寄出了送往绿树之光的第一封信件,混在众多球迷飞雪一般的新堆里。
      他给我回了信,信的内容只是一个单词——“HELLO”——写在我寄出的信件末尾,随信一起寄回。

      “你喜欢的位置是守门员吧?”他说,“那真不错,要知道,战术里最重要的位置,其实是守门员。”

      我没想过德拉蒙德·汤普森会记着三年前一个七岁的,连单词都拼不对的小女孩儿。
      可他确实是记住了。
      三年后的他记得这个七岁的小女孩儿和她的信,记得她喜欢的位置是守门员,梦想是来绿树之光和他一起打魁地奇。
      他会用带了乡音的语调和她轻柔地问好,在她珍藏了三年的信封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用他不好看但质朴公正的字迹,然后说“想成为守门员?真不错,那是最重要的位置。”

      我突然意识到,我对胜负的患得患失是如此的幼稚。
      我问:“您刚赢了比赛……开心吗?”
      “当然,”他笑,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表示。
      胜利会给他带来快乐,他并不避讳,即使这会让他显得好大喜功。因为他自己清楚,他快乐的根源绝不是胜利——而是魁地奇,这就足够了。

      我意识到这就是我喜欢的德拉蒙德·汤普森。
      我爱他仰望星空时风光霁月的高尚。
      也爱他脚踏实地时平和厚重的质朴。

      像三年前一样。
      JUST SAY HELLO.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Chapter11 JUST SAY H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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