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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 2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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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唐佑安和何永富对峙,没用上几息,何永富就败下阵来。
李美华在一旁看着,哪里还看不出来,唐佑安和孟小茜之间的关系,这让她的神情非常不好看。明在玉几个人转身离开的时候,这次李美华没有再跟着。
明在玉四人走回卖缸的地方,这时那里是两辆马车,车上放满了缸缸坛坛。从这里走过的人,都会往这边看上几眼。
明在玉三人想把买的鸡蛋和粮食放在坛子里,这不是什么问题,和大爷在一起的年轻人就帮着放好了。
然后,他们离开集市,往村子走去。
一路上,人们都被他们这一队人给震惊了。
两辆马车,拉着的是缸和坛子,这么多的数量,不知道的人,只会以为他们是要去卖货的。
走回村子,村子里的人们看着这么多的缸和坛,终于惊讶了起来,无比的震惊于明在玉几个人竟然买了这么多的东西。
“不愧是舍得租房子的知青,家境可真好,竟然买了这么多的东西。”
“是啊!”
“这水缸可真好。”
“竟然买了这么多的坛子,这是想要装什么?”
不少村人围着周围,议论纷纷。
大爷和一起来的年轻人帮忙把大缸搬进三个人的屋子里,至于坛子就是他们自己搬了。
把这些忙完,上午时间过去差不多,现在已经十一点了,快到午饭的时间了。
明在玉把坛子放置好了,就关上了门。
此时,明在玉的注意力都在装着鱼虾的水缸。在这里,想要什么东西都不是容易就能够得到的,就让本来只是普通的鱼虾这样的东西,在她的心里也重视了几分。
现在,明在玉要抓住机会,赶快把鱼虾放进空间的池塘里一些。
明在玉看着水缸里的鱼虾,大个头的鱼,她就打算这些日子吃掉了,不留。小鱼小虾就留一半,把状态好的鱼虾放进随身空间的池塘里养着。
明在玉这样想着,水缸里的鱼虾就少了一半,她再把注意力放在随身空间里,就见池塘里有了小鱼小虾游动的身影。就是,那么大的池塘,只有那么一些小鱼小虾,池塘仍然显得空空荡荡。
明在玉控制住了自己想要把所有的鱼虾都放进空间的想法,她得做些鱼的,至少也得让别人知道,她买的鱼,也吃了。
把鱼虾的事情做完,明在玉就放下了一件心事,一身轻松,立即打开门走了出去。
外面仍然有不少村人围聚着,这时,唐佑安已经和这些村人聊到了一起。
“我们三个人,一个人买了两个缸,一个缸用来装水,一个缸是打算之后腌酸菜的。”唐佑安说道。
“没想到,你们明明家境这么好,对过日子还这么懂得,竟然还想到了要腌酸菜。”
“确实,等到了冬天,可得多腌一些酸菜。”
“冬天的时候,除了腌酸菜,还有什么菜可以长时间保存的?做成咸菜也行啊!”唐佑安说道。
“你想做咸菜,那可就多了。”
“你们买那么多的坛子,是想做咸菜啊!”
明在玉不免感叹唐佑安是个社牛了,本来他们买了这么多的缸和坛子,带给了村子很大的震憾,有那么多的村人过来围观,就可以看出来村人的反应。
而现在,唐佑安和村人聊着天,就把他们买的缸和坛子的作用都说明白了,也让村人理解了他们买那么多缸和坛子的原因。
唐佑安和村人聊了一会儿,没过多久,村人就纷纷散去。
“明在玉,你中午要怎么吃饭?”孟小茜问道。
“我中午仍然不做饭。”明在玉说道。
“把需要的东西买了回来,其实我想中午吃顿好的。”孟小茜说道。
明在玉点了点头,孟小茜的想法她理解。
明在玉随意的打量了一下厨房,缺铁锅,她不想买,她想找个理由,把带的铁锅拿出来。
新租的屋子,厨房里很干净,不只是缺铁锅,其他的东西都缺。
明在玉心中一动,说道:“孟小茜,你们想要中午做饭,有柴火吗?”
“啊?”孟小茜傻眼。
这也是明在玉刚刚想到的,他们这几个新租户,厨房里可太干净了,不止是没有铁锅,就连柴火也是没有的。
“算了,中午我也不做饭了,下午去捡柴火好了。”孟小茜说道。
明在玉心中一动,说道:“我想起来,我忘了买些面粉了,我得再去集市一趟。”
明在玉想到的是,孟小茜想要去捡柴火,她倒是可以借这个机会和孟小茜分开,再跑集市一趟,去买些小鸡崽。还有,这次她再去集市,是需要化妆的,可不能让其他村人或者那些知青发现她买鸡崽。
这样想着,明在玉也不耽搁,把门锁了,说道:“我现在就去集市,你们还要需要买的东西吗?”
孟小茜和唐佑安摇了摇头。
“你自己一个人去行吗?”孟小茜问道。
“我可以的,等我回来,就去山那边找你们去。”明在玉说道。
明在玉快速地往集市的方向走去,走出村子,见周围没有人,她就跑到了一边的大树后面,然后就进了空间。
明在玉想要改变一下样子,她就想到了把父母的衣服也带了过来,她可以穿李小玉的衣服。于是她就找了一身李小玉的旧衣服,不过衣服上仍然没有任何补丁。
明在玉换了衣服,又用一块头巾把头发包了起来,露出漂亮的脸。
这张脸太美了,之前明在玉是用又长又厚的流海儿把脸遮挡住,现在她仍然不想让别人注意到她的容貌。
明在玉想着要把肤色变黑了,才能安全一点。她看了看空间里有的物品,就盯上了煤。
明在玉用煤把脸上手上都抹黑,她看了她镜子里的自己,就变成了一个显得很不干净,不过五官仍然非常好看的小黑妞。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明在玉忍不住感叹,有道是绝世美人浓妆淡抹总相宜,在这一刻她终于感受到了这样的魅力。
她喜欢自己拥有这样的魅力,不过她更知道,这样的美丽会带给她更多的危险,她需要让自己更加的强大,才能够保护得了自己。
皮肤抹了煤,这种黑的程度,太容易引人关注。明在玉是想要把自己打扮的丑一些,不是弄成奇怪的样子引人关注。
她想了一下,现在最好是有粉扑或是毛刷一类事物,让她把脸上的黑颜色抹淡一些才好。只是这个时候是没有这些东西的。
明在玉想着仓库,仓库里的物品就出现在了她的脑海中,仓库里堆了一堆东西,数量还真不少,吃的穿的用的,都能装扮出一个小家来了。
看见一团棉花,明在玉停了下来。
李小玉和明成周一直在想办法弄棉花,想要给明在玉做一身厚的棉衣。在出事之前,棉花也没有凑齐,不过找到的棉花的数量也是不少的。
之前,明在玉利用棉花蓬松的特点,把被褥和这些棉花放在外面用来包成大包裹带着。到这里之后,她拿了一堆东西出来,被褥放在了炕上,其他的东西就收进了仓库里。
此时明在玉的手里没有需要的毛刷一类化妆的物品,棉花算是属于触感较为柔软的事物,她就盯上了棉花。
明在玉揪了一小团棉花,就擦拭脸上手上,把煤的颜色弄淡了。
很快,一个皮肤显得挺黑,不过在乡下属于常见肤色的人就出现了。
明在玉看着手上的肤色,很是满意,这样的肤色不至于黑的惹眼,不过也不受人们的喜欢。
这就很好。
明在玉又拿了煤把眉毛画黑画丑,这就让镜子中的她终于变丑了。
明在玉把自己妆扮好了,她再想着外面的时候,发现她的意识中是可以看见外面的情况的。外面没有人,她立即就出了空间。
明在玉挎了篮子,快速的往集市的方向走去。
集市会开一整天,不过很多人都会在把完东西或者卖完东西,就离开,一般情况下,集市很少会真的持续到晚上。
半路上,明在玉遇上了村子里的人,还有知青,还有何永富三个人。双方不认识,擦肩而过。
连何永富那些人都没有认出自己,明在玉对自己变妆的情况更满意了。
到了集市,这时集市里的人少了很多,就连卖东西的人都少了很多。
明在玉快速地走进集市,走了半晌,终于找到了一个卖小鸡崽的,还有十三只小鸡崽,是五只公的,八只母的。
这个时候的人们养鸡,最喜欢养母鸡,可以下蛋用。每家养的鸡不多,除了规定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食物了,食物的短缺也让人们不会养太多的鸡。
小鸡要长大,得要四个月左右,这个时间可是不少的。这个时候的食物少,明在玉还指望着把鸡养大了,用来改善伙食的。
有这样的想法,明在玉自然想要多养一些鸡。至于食物,在空间里的粮食收获之前,她就打算花钱买谷糠,再去挖一些野菜,或者找村子里的小孩买野菜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