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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第 7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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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雨越下越大,丁景炫一手撑着伞,一手插衣服口袋,慢悠悠地走到校门口。
因为上课玩游戏,他被老师留堂教育了一通,此刻到校门口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保卫室门口有个女生,一脸愁苦地望着天,好像有什么急事,却因为没有伞,进退两难。
她伸出手去探了雨水的大小,愁苦地摇头,一副准备往雨里冲的样子。
丁景炫走近,不知什么原因突然很想多管闲事,做做好事,道:“喂,我的伞给你。”
女生闻言回头看了丁景炫,“啊?那你?”
丁景炫看着女生,道:“看你好像很急着回家的样子,你拿着吧。我可以等雨停了再回去。”
女生接过雨伞,感激地道:“谢谢,那我下午来学校了还你,请问你在哪个班?”
丁景炫本来想,一把伞罢了,还不还的无所谓,但既然女孩子都说了要还,大概是不想欠人情吧,“1503班”。
女孩子笑着点了头,“原来是一五级的学弟,谢谢你,我确实赶时间,那我先走了。”
丁景炫看着她撑着伞跑入滂沱大雨中,地面溅起来雨水打湿了她的裤脚,风很大,她一只手抓不稳雨伞,于是两手一起握着伞柄,瘦小的身影逐渐消失。
丁景炫边玩游戏边等雨停,等了好久,后来没耐心了就淋着雨回家。
在他看来,他一个男孩子淋点雨也无所谓。
下午,女孩子果然过来还了雨伞。
她换了一身衣服,许是被雨淋湿了些。
丁景炫差点没认出来,因为上午也没怎么注意女孩子长什么样。
只知道自己把伞借给一个有急事的女孩子了,然后女生匆匆忙忙跑了。
这时候再看,是个挺好看的女孩。
水灵灵的眼睛,扎着高马尾,别着一个可爱的樱桃发夹,不施粉黛的脸颊,长着几颗青春痘,也不影响她的美。
“谢谢,还好有你的伞,对了,你后来是不是淋雨了,对不起啊。”
女孩子看到丁景炫也是换了一身衣服,自然猜到他是淋雨回了家,于是再一次给丁景炫道谢,并且因为丁景炫淋了雨,感到很抱歉。
丁景炫拿了伞,“没事,我家近,淋点雨不算什么。”
女孩子道:“还是要谢谢你的,我叫黎冰辰,冰雪的冰,星辰的辰。我比你大一届,初三五班。”
丁景炫道:“我叫丁景炫。”
黎冰辰莞尔一笑,露出可爱的梨涡,“那我先回去了,学弟也好好听课。”
丁景炫点头,看着她可爱的梨涡,有些愣神,黎冰辰已经跑到初三楼,丁景炫才回了他的座位。
同桌问:“景炫,刚刚是谁啊?你女朋友吗?”
丁景炫淡淡的回答:“不是,一个学姐。”
同桌一脸吃瓜的模样,打趣道:“挺漂亮的,不追追?”
丁景炫瞪了同桌,“别乱说话。”
同桌讪讪的闭了嘴,不再招惹丁景炫。
但初中的男孩女孩们向来爱八卦,私下里不少讨论丁景炫和黎冰辰是不是男女朋友的事,甚至脑补出许多玛丽苏爱情情节来。
还没打上课铃,数学老师就已经进教室了,吵闹的同学被迫安静。
丁景炫把游戏机塞回了书包,难得打开了教科书。
大概是因为那句“学弟也好好听课”,丁景炫鬼使神差的听了一节数学课。
放学,丁景炫与黎冰辰又在校门口相遇了。
人群中,丁景炫一眼就认出了她,然后放慢脚步不远不近地跟在她后面走。
黎冰辰发现了他,“好巧,学弟家在哪个方向?”
丁景炫给她指了道路左边,黎冰辰有些惊喜,“我家也在那边,顺路一起走吗?”
丁景炫点点头,轻轻地“嗯”了一声。
俩人一起走着,丁景炫配合黎冰辰的步伐。
丁景炫话少,一路上都是黎冰辰找话题。
要不是丁景炫时不时应了“嗯”或偶尔点个头,过路人都要以为黎冰辰在自言自语呢。
丁景炫记住了黎冰辰的兴趣喜好,她喜欢听周杰伦的歌,希望有一天能去看看现场演唱会。
她最喜欢的颜色是天空蓝,最喜欢的动物是狗,平时喜欢画画,还喜欢跑步。
最喜欢的科目是化学,但没有不喜欢的。
喜欢吃甜食,也喜欢吃辣……
但丁景炫没有怎么介绍自己的喜好,他对游戏以外的事情,是无所谓的态度。
到了一个分叉路口,丁景炫才开口问了第一个问题,“学姐,明年…你要考哪个高中?”
黎冰辰说,想考圣泉高中,她带着期待与向往的语气,脸上是自信满满的笑颜。
多年后,丁景炫想起黎冰辰,想起圣高,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就是她那自信和期待的笑颜,感觉她水灵灵的眼里都是光芒。
大概,黎冰辰就是网上流行的那种眼里有星辰大海的女孩,至少,丁景炫认为她就是。
黎冰辰和丁景炫在岔路口分开了。
一如俩人在校门口初遇,丁景炫也是看着她走远,然后才走向自己家的方向。
大雨洗过的天空,一片澄净,是她喜欢的天空蓝,很好看。
久而久之,他们经常就约着放学一起走回家。关于他们在一起的事,班里传得沸沸扬扬。
丁景炫不在意,但他担心黎冰辰会介意。况且,她初三了,不能被流言蜚语影响学习。
接连几天,丁景炫刻意先走或慢走,避开与黎冰辰同路。
再后来,他们也很少见面了。
丁景炫最后一次见到黎冰辰,是某个周末。
黎冰辰带着她的弟弟在外面玩,然后碰巧遇到了丁景炫。
她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裙子,两个低辫子散在两边,在排队给弟弟买冰淇淋。看到丁景炫后,她还给丁景炫也买了一个。
她没有问,为什么最近不一起回家了。
或许,同学们的杂言碎语,她也感到困扰了。
他们只是偶然认识没多久的学姐学弟,连朋友都不算,又怎么会是传言中的男女朋友关系?
甚至,他们从来没叫过对方的名字。
顶多就是回家的时候顺路,然后一起走一段路。
这个年纪,连什么是喜欢都说不清楚。
丁景炫不知道自己对她算不算喜欢,他都不知道怎么和女孩子相处,黎冰辰是第一个和他说话最多相处最久的异性。
想见她,想看她笑,想和她说话,想跟她一起走回家,想给她买好吃的甜食。
想对她说她穿裙子很好看,想告诉她,天空蓝真的很美。
然后呢?这算是喜欢一个人吗?这样的喜欢能做到什么?
十三四岁的年纪,除了青春一无所有。
他却忍不住幻想未来的事,考上同一个高中,考去同一个大学,等你19岁,我成年,然后再问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
“哥哥,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吗?”四五岁左右的小男孩,奶声奶气地对丁景炫道。
丁景炫看着面前这个只到他腰部的男孩,两只小手握着冰淇淋。
丁景炫蹲下身子看着他,“嗯,算是吧。”
小男孩继续道:“那哥哥在学校的时候,可以帮我保护我姐姐吗?我现在还小,等我长大了我就能自己保护她。”
丁景炫伸手摸了他的头,“好,哥哥保证不会让别人欺负你姐姐的。”
黎冰辰对于弟弟的暖心很感动,丁景炫的回答,也让她觉得有些开心。
“欢欢不用担心,没有人欺负姐姐的。”黎冰辰也揉了揉弟弟的头发,手轻轻蹭到了丁景炫的手,这是她第一次碰除了亲人以外的异性的手。
黎冰辰小心翼翼地看了丁景炫,脸颊微红,怕丁景炫发觉,又将目光放回自家弟弟上。
丁景炫注意到,她的手很小,很暖。
他突然很想,像班里那些早恋的同学一样,互相牵着手,学着大人情侣约会,然后漫步操场时,被老师抓到,然后他拉着她的手就跑。
他们两个跑步都很快,一定能跑得掉。
小男孩吃完冰淇淋,黎冰辰带着他离开了。
丁景炫也是看着他们走远,夕阳把他们一大一小的影子拉得很长。
之后的日子,他们在学校也没再见面,不再一起走回家。
也不再有人传他们在一起的事。
她是个好学生,成绩优异。
他觉得,她不应该为了莫须有的事情,被人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被扣上早恋的帽子。尽管,他也曾贪心地想把谣言变成真的。
再次听到她的消息,是一个月后。
她杀人了。
发现她的时候,她双目无神的躺在血泊中,头发凌乱,衣衫不整,浑身都是血,还有抓痕,咬痕。
她旁边,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尸体。
学校全面封锁了关于她的消息,禁止学生讨论与传播。
丁景炫知道消息的当天,逃课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黎冰辰家的,没看到他们一家,听说被警察带走了。
丁景炫不敢上前,定定的站在原地,听到有人为黎冰辰感到惋惜——
“冰辰多好的姑娘啊,怎么会遇到这种事……”
“是啊,也不知道小辰有没有被……”
“嘘!别说这个,我们小辰够可怜的了!”
“那个王八蛋,死得好!”
“警察把小辰带走了,不知道会不会……”
“咱小辰还没到14岁,不会被判刑的!”
“哎,不过老黎他们已经准备搬家了,估计警察那边问话登记结束后,他们一家就要搬走了。”
“搬走也好,遇到这种事,还是换个地方生活好啊……”
听完,丁景炫跑到当地警察局门口,一直等到晚上天黑,也没用等到黎冰辰出来。
后来,丁景炫打听到了黎冰辰从警局出来的日子,他又逃课了。
远远的看到女孩双目无神的站着,手里拉着弟弟的手。
她爸妈还有一些人帮忙搬家具行李。
丁景炫想上前,想抱住她,想告诉她,别怕。
可是,黎冰辰看到他的一瞬间,她哭了。
这几天像个木偶一样配合警察问话,做案件记录,父母和弟弟哭了不知道多少回,她都没哭。
丁景炫动了脚步,向她跑过去,在离她只剩几米距离时,他停下了。
因为他看到,黎冰辰眼里都是抗拒,她摇着头,轻轻动了嘴唇,重复着一个唇型。
丁景炫知道,她在叫他走开。
丁景炫停住了脚步,最终选择离开。
黎冰辰是个骄傲的人,她不想在喜欢的人面前,连最后一点尊严都没有。
尽管她从不后悔杀了那个人,但她也不想,让他看到她这个样子。
如果可以选择,她希望在丁景炫心中留下的印象是美好的。
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她无所谓。
可是,丁景炫不行。
这个在大雨中把伞给了她的少年,这个沉默寡言却很喜欢听她唠叨的少年,这个容易害羞每次看到她笑都会不轻易间脸红的少年,是她悄悄喜欢着的人,是第一个让她心动的人。
丁景炫离开了,但其实他没有走远。
他躲在角落里,看着黎冰辰,直到她和她家人坐上车离开。
他突然想起来,还没有问她,他们搬去哪里?以后还能不能看到她?
丁景炫意识到的时候,一路追着那辆车,却没有追到。
问了她的邻居,他们也不知道。
丁景炫跑累了,在巷子里定定站着,天空还是很蓝。
他跑到他们一起回家的那段日子那个分别的路口,每一次,他都在路口看着黎冰辰走远的背影。
这一次,人来人往的路上,再也没有黎冰辰的身影。
丁景炫总能在人群中第一时间找到她,可是,这一次,再也找不到了。
丁景炫想起那个周末,她身穿淡蓝色裙子,扎着两个辫子的模样。
今天的天空也是她喜欢的蓝色。
丁景炫心里是慌乱的,有难过,但更多的是感到空落落的,就像堵在心口的东西,突然消失了,可是他却很想找回来。
在大街上胡乱地走着,偶尔还能听到有的店门口小音响放着周杰伦的《晴天》。
因为她喜欢,所以丁景炫也去听了很多,最喜欢的是晴天。
晚上走回家的时候,丁景炫把巷子里的几个混混打了一顿。
动静很大,引来了路人,几个小混混跑了。
最后是路人把浑身是伤的丁景炫送到医院。
那之后,丁景炫还是看到混混就冲上去打,不管被送进医院多少次。
之后,在学校更加没人敢招惹丁景炫,也没人再敢提黎冰辰的事。
黎冰辰成了丁景炫心里的禁忌。
13岁的我,什么也没有,什么也做不到,连什么是喜欢都不知道,但我或许,是喜欢你的吧。
可我有什么资格喜欢你呢?
我连一句承诺都没做到,我拿什么去喜欢你?我最终还是没有保护好你,也没叫过你的名字。
可是不管过去多少年,我还是忘不了你的样子。
你笑起来很好看,有两个可爱的梨涡。
你的手又小又暖,我以为有一天我可以光明正大的牵一牵,把你的手握在我手里。
我也开始攒钱,想带你去看演唱会。
可是,我要去哪里找你?
你突然闯入我的生活,又突然离开。除了那些少得可怜的回忆,什么也没留下。
你说你想考圣高,所以我努力的考上了。可是找遍了学校都没有你的名字。
学姐……我还能见到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