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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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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从小就生得玉雪可爱,加之是整个沈家唯一的哥儿,深得沈爷爷奶奶喜爱,从小可以说是在全家人的溺爱中长大。
虽然沈家不是什么富裕之家,但自从他出生后,整个沈家的一切好吃的、好玩的、好用的无一不是先紧着他。
可以说这个人物的存在完全就是为了衬托女主坚毅苦难的童年。
果然没过两年,就在女主事业启航之后,由于沈家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原主发了一场高烧,不但丧失了语言能力,人也变得有些痴傻,在村里搞出几出闹剧之后离奇走失。作者甚至没花笔墨交代后续,原主真是纯纯工具人了。
而这次跳河,书中极为简短地交代了一下,“沈醉近日疯得越发严重了,口中竟胡言乱语与泽州互相喜欢之类毫无羞耻的话,竟还搞出了跳河这样的闹剧,真是丢尽了沈家的颜面。面对这样的沈醉,沈桑桑心里竟有几分痛快。”
在书里,原主一心要嫁给村长的儿子徐泽州,甚至以跳河相威胁。
不过最后也没有真的跳下去,反而让村里人看尽了笑话,当然在旁人眼中更没人愿意相信他与徐泽州有什么。徐泽州倒霉被傻子一厢情愿攀扯,还搞出这么一出闹剧。
但在原主的记忆里,情况却截然不同。徐泽洲与自己是两情相悦。
原主虽然被叫做“傻子”,但其实只是语言障碍口齿不清,加上偶尔的思维混乱,并非真的不知事。
徐泽州今年刚满二十,比原主大三岁,生得一副好相貌,温文尔雅,两人从小一起长大,算的上是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的小哥哥从小就对自己照顾有加,在自己不幸大病一场变成“傻子”后,旁人都看笑话,唯独他和从前一样,贴心守护,并表示会“照顾”自己,两个正值青春的少年人之间滋生情愫简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讽刺的是,挑破两人间这层窗户纸的却另有其人——徐母。徐泽州是村长的儿子,本村唯一的大学生。自家儿子样貌学识都是一等一的。在徐母看来,就是天仙也配得,所以当发现自家宝贝儿子和“傻子”之间的苗头时,徐母坐不住了。
她找到原主,摆出一副慈爱长辈的架子,实则话里话外都在敲打原主,他配不上徐泽州。
原主一个初尝情滋味的少年人,傻傻地以为徐母的反对就是这场爱情的全部阻碍,义无反顾地就上演了一出跳河逼亲的闹剧。
徐母更是第一时间就大肆宣扬原主的“无耻”行径,引得整个临水村都看沈家笑话,最终导致原主出走,也就是原著中所说的“离奇失踪”。
原主一个身有残疾的柔弱哥儿,又能去哪儿呢,沈醉猜测原主大概率是死了。
这或许是一段知慕少艾的佳话,或沈是原主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但到头来却变成了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
毕竟,谁会在乎一个“傻子”的想法呢。
沈醉心里竟有几分发自心底的难过和愤懑,应该是渐渐与这具身体融合的缘故。他垂眸看向自己白玉一般的手掌,有片刻恍惚。
一时间偌大的吉普车厢内无人说话,安静得落针可闻,只偶尔有汽车驶过颠簸路段发出的轻微声响,气氛一度十分尴尬。
小李是照顾沈醉情绪,一时不好轻易搭腔,黄毛和六哥似乎还处在震惊的情绪中没反应过来,陆听澜则根本不在意,安置好沈醉之后就坐下闭目养神。
他纯粹就是懒得开口,既没兴趣一探究竟,也无意打破沉默。
他这种人似乎有一种对普通人的社交氛围毫不在意的能力,诸如尴尬、冷场之类的,在他这里应该都是无用的情绪感受,如果有时他主动融入社交场合,那也只是凭本心随性而为罢了。
沈醉揉了下眉心定了定神,转头对着身旁的陆听澜诚恳道:“今天谢谢您和这位李大哥了,我叫沈醉,真的谢谢您救了我。”顿了顿,他接着道:“如果以后有机会能回报您,只要是我能做的,我都十分乐意。”
说这话时,沈醉姿态郑重,坐姿端正,双手自然放在身侧,微微仰头,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眸眨也不眨地盯着面前的陆听澜。
陆听澜这才注意到,他右侧鼻骨靠近眼角的位置有一颗小小的红痣。极小巧的一抹红,在雪白的皮肤上十分显眼,无端端给这副漂亮得只可远观的面庞增加了几分可亵玩的烟火气。
尤其当他这样微微仰头,用一副虔诚姿态专注望向人时,水润乌黑的大眼,略微泛红的鼻尖和眼尾,花瓣一般嫣红的嘴唇,修长脖颈下精巧可爱的锁骨,明明天生长了一副勾人心魂的模样儿,却偏偏一股庄重凛然的气质。
“陆听澜。”陆听澜姿态放松,双手抱臂交叉于胸前,一双长腿更为舒展,一副坐没坐相的样子。
他略微朝着沈醉的方向侧了侧身,唇角微微勾起,一双好看的黑眸满含笑意,懒洋洋地说道:“唔,至于谢礼,我暂时还没想到要什么,等想好了再和你讨,到时候可不能赖账啊。”说完还朝沈醉眨了眨眼,明明是略显轻佻的举止,由他做来却是伤心悦目,尽显风流。
正在开车的年轻人听到陆听澜的话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不过也没说什么。
沈醉竟难得呆住了,就这样睁着一双大眼呆呆地看着眼前人,半响才小声喃喃,“不是‘细浪薄烟青山锁,闲情听澜凝眉皙”的听澜,是“观海听澜凭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的听澜……”
陆听澜略闻言略为意外地挑了挑眉,轻笑道:“你认识我爷爷?这名字还是我爷爷给取的,他老人家喜欢看海,是观海听澜的“听澜”。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
“啊,啊,我猜的。”沈醉面上稳如老狗,内心已经是一只尖叫鸡了,啊啊啊天哪男神,有生之年居然能见到活的男神,天哪天哪!
陆听澜,《彭城往事》中的重要配角,神秘大佬,女主始终不敢说出口的白月光,她始终得不到的男人。传闻他背景硬,但作风更硬。凭借其敏锐的洞察力和过人的商业天赋就可搅弄起时代风云。
同时他还极具人格魅力,为人内敛行事低调,但是凡经他手的事情没有办得不漂亮的。
一生热衷公益和慈善,捐款无数,华国几乎每一所大学都有陆氏家族捐赠的“陆楼”,率先响应国家号召筹建国内最大的国际性综合医院,推动造福华国普通民众几代人的重大医疗项目改革……
如果说女主许桑桑是那个年代普通企业家的奋斗缩影的话,时势造就英雄,其中或多或少有运气和机遇的成分。那陆听澜的存在就完全是降维打击了,他这样的人物,属于那种无论放到什么环境,都会有所成的那种“人杰”。
作者似乎有意塑造这样的一个角色来突出普通人的奋斗历程,虽然他出场不多,但每次一出现必然着重描写,把他塑造得光华四射,让人移不开眼。所以陆听澜不单是女主的白月光,也是众多读者心目中的白月光。
沈醉也是陆听澜众多书粉中的一员。陆听澜满足了他对一个真正男人的所有想象:专注,强大,有智慧,有担当,做事有菩萨心肠也有霹雳手段。
所以自己不光穿书了,还见到了嫩草时期的男神,老天鹅啊我是什么天选之子,沈醉内心不断发出鸡叫,那张平静的面皮之下泛滥着不为人知的波涛汹涌。
“发什么呆呢?冷?”面前的男人皱了皱眉。
男神不光是个真男人,还有一副好皮囊。沈醉看着眼前这张脸,默默在心底感叹。
沈醉反复在心里告诫自己冷静,才勉强维持住面上的不露声色,淡笑着摇了摇头,“不冷,谢谢陆先生。”随后,郑重道:“至于谢礼,那是自然,只要在我有生之年,只要我能够做到。”
从第一眼见到这个人起,沈醉就知道这人背景、身份恐怕都不简单,但没想到这人竟然就是陆听澜。
是陆听澜啊。
沈醉心思敏锐,再加上前世好歹也遭受社会毒打多年,渐渐冷静下来的他能感觉得到,陆听澜面上亲切,但实则疏离。
言谈也好,举止也好,一直都保持着距离,绝不透露一分不该透露的信息,完全主导了整个谈话过程。至于沈醉的“谢礼”恐怕也是一笑置之,根本不当回事儿。
想到这,沈醉内心有些微的不舒服,不过很快就释然了。他现在是什么身份,而陆听澜又是什么身份。
沈醉内心已经完全冷静了下来,近距离接触纸片人男神的感觉怎么说呢,绝对不至于幻灭,相反,男神是十分美好的,虽然还不是日后的大佬,但举止有度,言行得体,再加上那张脸,活脱脱就是书里走出来的陆听澜。
只不过男神还是仅仅作为男神比较好,只可远观不可亵玩。沈醉生活中更喜欢真实、亲切,甚至有点傻乎乎的朋友,例如六哥和黄毛这种。
沈醉转身对着坐在后座的黄毛和六哥道谢:“六哥,阿……黄,今天的事也谢谢你们帮忙了,回头我一定亲自登门道谢。”
“我叫大黄不是阿黄……”黄毛下意识就怼道。
“好的,大黄。”沈醉憋笑。
六哥用力薅了黄毛一把,恨铁不成钢地说“说过多少次了,叫你不要和村头的黄狗抢名字!”
“嗷,轻点六哥,疼,轻点……”黄毛一边躲闪一边哀嚎,车里的人都没忍住笑出了声。
六哥趁机看了沈醉一眼,轻声问道:“你,你好了?”
沈醉知道他在说什么,毕竟原主之前可是出了名的“傻子”,“嗯,刚刚到阎王爷面前走了一遭,脑子清醒了很多。不管怎么样,都要谢谢六哥一直照顾我。”
沈醉落水时隐约是有意识的,所以他能和感受到,在他落水时,六哥和黄毛是在努力救他的,不管怎么样,这份善意沈醉都记下了。
而且黄毛的妈妈——马翠芹,一个泼辣精明的农村中年妇女,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八卦碎嘴,临水村出了名的大喇叭。
在书中原主假跳河演了一出彻底的闹剧,如今他这河可是真跳了,总不能白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