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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他和他擦肩而过,他和他比邻而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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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没有相同的轨迹,自然也没有相同的人生)
根据常理来说,a很少有机会作公共汽车――倒不是钱多的花不完,只是他懒,上车也好,抢座也好,记站也好,统统太麻烦,所以宁愿多花钱坐出租。
大多数时候的意思是偶尔会有例外。
在a为数不多的乘公车经历中,他遇见了c。
那是北方一个大城市偏僻的角落里,运行的还是旧的车型,开起来相当要命,摇晃不止,就好像在坐船――还是在大浪中行驶的那种,再加上太多人拥挤,一动起来就前仆后继左冲右撞,a觉得自己就像开赴屠宰场的猪――谢天谢地,a只是在教科书上看到过这样的盛况。
转弯的时候车身晃的厉害,a回头就看见了c,放在女伴身上的手。即使是冬天也还是穿的很单薄的人,牛仔的外套简简单单,于是这双手就显的格外清晰起来。看得出来骨节在用力,护着那个女孩子让她站稳-真是体贴的人呢-a这样想回过头去。
本以为事情和自己没有关系了呢,在经过很大一站之后,车上的人已经不多,a听见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神经病”,转头去看,看见妇人很胖的脸上不屑的表情,嗯?顺着目光看过去看到c那么漂亮的手,在女孩的身体上乱动着。a失笑:“喂,公开场合好歹注意一点。”c的眼神根本没有往上抬。
以为不过是路人罢了,但是好死不死的,几天之后,a见到了新搬来的室友-也就是屋子的真正主人,c。a本来就是暂居此地,住的是朋友的朋友租来的房子,随便住住,也并不挑剔。当时就和主人说好了的,a会在这里暂住一个月,住完了走人,正好到了朋友的朋友签约的期限。
谁料到房东会突然回来?
a调整表情,“你好”打着招呼,装着根本没有见过。
c却是从来不认识a的,也并未对那天的事情有任何的记忆,和a说:“我要卖这个房子,你马上搬走”
可惜了那样的美丽的手――a想着,说“好”,拍拍沙发,示意c可以坐下。
闲话的无非是家常,以及“有没有合适的人买?我有个朋友很喜欢这个房子呢”讨论了价钱时间,a成功的把自己的朋友推销给了c。
见面的地点很华丽,大家交谈的也颇为开心,朋友很痛快的约定了时间看房,十分满意,马上全款开了□□,过户手续因着a的关系在打理,也是很快的办下来了。
a因着这事情的机缘,便多住了几天,临别的时候,c还是颇为不舍。
a并没有告诉c,其实所谓的朋友不过是他的下属。当然,a更加没有说,那张支票被他动了手脚,签约的地点是a特意挑的律师是a安排的—甚至银行,a都打了招呼。
怪只能怪,有着那么漂亮手的c没有相应的情商,他对c说“你马上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