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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 64 章 ...


  •   从对角巷出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阿尔忒弥斯有些累,便提议今晚先到酒店住一晚。

      为什么不去伦敦的韦恩宅?

      因为阿尔忒弥斯其实有很强的的领地意识和占有欲,她不喜欢、或者说非常反感有别人到自己家,触碰自己的东西,无论多喜欢,只要不经允许被触碰了,都会立马把东西丢掉,即使不扔也会弃如敝履。

      女贞路的房子在阿尔忒弥斯心里,就只是一栋暂住的房子而已,别说让哈利和小天狼星住进去,就是凤凰社在里面聚会,只要不进入她的房间,她都不在意。但是伦敦西区的韦恩宅和哥谭的韦恩庄园在阿尔忒弥斯心里都是“家”,她不愿意让别人踏入——为此,布鲁斯将所有韦恩主办的宴会都换到了韦恩酒店举行,并且重新装修了一个专门用来待客的会客厅。

      阿尔忒弥斯打电话订了韦恩酒店的套房,等他们到的时候,酒店已经备好了晚饭和每个人的替换衣物。

      酒店还很贴心的给小天狼星准备了狗窝和生骨肉,不过可惜小天狼星不是真的狗,阿尔忒弥斯怕小天狼星吃进去病菌,让酒店换了蔬菜汁和水煮肉。

      第二天哈利和达米安、小乔在酒店打游戏,阿尔忒弥斯去商场购物,又买了不少衣服。

      自从到达伦敦之后,阿尔忒弥斯天天乐不思蜀,已经很久没有回复过德拉科和弗雷德、乔治的信了。

      德拉科还好,他已经习惯了阿尔忒弥斯假期失联,但弗雷德和乔治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于是他们在一周内连续写了五封信。

      布鲁斯真的要被烦死了,好不容易哥谭的反派们都比较安生,晚上可以早点结束夜巡早点入睡,结果每天早上十点多睡意朦胧的被阿福叫起来吃早餐,然后在客厅被用喙敲击窗户的猫头鹰吓到。那只猫头鹰毛发都黯淡稀疏了,飞起来颤颤巍巍的,布鲁斯真怕这只猫头鹰死在哥谭。

      布鲁斯从档案中找出韦斯莱的地址,写了一封信告诉韦斯莱双胞胎,阿尔忒弥斯出门去玩了,收不到信,附带阿尔忒弥斯的新地址,然后让家里的猫头鹰把最近收到的所有信件都送给阿尔忒弥斯。

      于是这天,阿尔忒弥斯收到了一厚沓来自德拉科和韦斯莱双胞胎的信。

      达米安凑过来看了一眼,嗤笑一声:“韦斯莱?他们是什么没断奶的孩子吗?这么离不开你?”

      阿尔忒弥斯将信件归拢,按时间排好序,漫不经心地开始拆信件:“啊,大概这就是太受欢迎的烦恼吧,你可能确实没体验过——要是没事干,你可以帮我把信封拆开。”

      阿尔忒弥斯又紧接了一句:“求求你。”

      虽然被恳求了,达米安却莫名有点不爽,但还是坐下来拿过美工刀开始拆信封。

      德拉科的信都非常讲究地用了火漆,印着马尔福的家徽,拆起来比较费劲。阿尔忒弥斯还挺喜欢德拉科用的各色火漆印章和花里花哨的信封的,担心达米安没耐心一点点分离火漆和纸面,阿尔忒弥斯把德拉科写的信都挑了出来自己拆。

      弗雷德和乔治就相对粗糙了,信封只是潦草地用胶水粘住封口,写信用的纸有时候甚至只是一张正面写满了字迹的草稿纸。

      德拉科没写什么,就是分享他的日常,以及邀请阿尔忒弥斯去他家玩,最后说很喜欢阿尔忒弥斯送他的生日礼物——一瓶青柠罗勒味的香水和相同味道的洗护套装。

      阿尔忒弥斯看过后又将信折好放回去。她习惯将所有来往信件都留存下来,充作纪念,同时防止自己忘了什么内容。

      弗雷德和乔治写的除了一些日常琐碎,就是新发明的分享,阿尔忒弥斯挑挑拣拣了几个话题回了一封信。

      霍格沃茨新学期的书单没几天就送到了,哈利和小乔又去了一趟对角巷购买书籍。他们两个非常合得来,但哈利和达米安关系较为一般,他总是让哈利联想到德拉科,不过他没有德拉科那么让人讨厌。

      达米安则和阿尔忒弥斯窝在客厅里打游戏。阿尔忒弥斯已经卡关好久了,因为是卡带游戏,没办法让提姆或者杰森、迪克帮忙,只能叫达米安来代打。

      阿尔忒弥斯卡了三天的关卡,达米安在十分钟之内就过了。

      “VICTORY”的花字出现在屏幕上,达米安得意又不屑地将游戏机扔到茶几上:“哼,不过如此。”

      阿尔忒弥斯原本激动的心情突然就落了下来,她都快要扑上去抱住达米安了,又紧急刹车,翻了个白眼,从达米安身前越过,抱住坐在他另一边的小天狼星,一口亲在小天狼星脑袋上:“太棒了,一定是你在旁边带来的好运!”

      “喂喂喂!”达米安不满地将阿尔忒弥斯和小天狼星分开,“明明是我给你打的!”

      “可是你的态度真的让我非常不爽诶。”阿尔忒弥斯说。

      她站起来,招呼小天狼星一起去露台上晒太阳。

      达米安无语地翻了个白眼,手机上是提姆刚刚发来的消息:[你为什么要多说那一句?老天,我发誓,阿尔忒弥斯刚刚差点儿就要抱住你了,那个吻也差点儿就落到你脸上了。]

      [你以为我是你?还是格雷森那个笨蛋?]

      提姆丝毫不生气:[换作是我或者迪克,哪怕是杰森,现在都已经和阿尔忒弥斯在庆祝游戏过关了。]

      达米安愤怒地拉黑了提姆,下一秒,屏幕变黑,从侧边缓缓飘出来一个表情“:D”

      -

      对角巷。

      哈利和小乔在福洛林·福斯科冰激凌店门口遇到了赫敏和罗恩,他们两个都晒黑了不少。

      “嘿!哈利!”他们两个拼命地挥手,叫哈利过去。

      “嘿,罗恩,赫敏。”哈利和小乔走过去,“你们怎么在这儿?”

      “我们最近天天来这儿吃冰激凌。”罗恩笑着说,然后看向小乔,“这是?”

      小乔坐在赫敏对面,阳光灿烂地和他们打招呼:“你们好!我叫小乔纳森·肯特!是大都市人!”

      “哦!大都市!我知道!”赫敏激动地说,“超人就在那儿,是不是?”

      小乔似乎没想到英国也有人喜欢超人,颇有些意外——毕竟英美关系一向时好时坏的,英国人都有些看不起美国人,“是的。无论你在哪儿呼唤超人,他都能够听到。如果你们遇到危险,也可以叫超人来救你们。”

      罗恩作为封闭的英国魔法界人士,显然不知道超人是谁,一脸茫然地看向哈利。

      哈利凑过去小声告诉他:“超人是大都市的超级英雄,是地球之外的氪星人。不管在哪儿,只要你叫‘超人’,他都能听到,然后赶来救你。他被人们称作是人间之神。”

      罗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而一边的小乔和赫敏已经进展到等小乔回大都市后帮忙代沟超人周边和签名照了。

      “对了哈利!我听说你把你姑妈吹胀了?”罗恩兴奋地问。

      罗恩的父亲韦斯莱先生在魔法部工作,已经全然知道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并且说给了家人听。

      “是的。”哈利说,“我也没想到,我是说——我没想那么做的,我只是没控制住。”

      罗恩哈哈大笑:“但我得说,你干得好,兄弟!”

      赫敏严肃地说:“这件事可不是开玩笑的,罗恩。哈利,我很惊讶,你居然没被魔法部抓起来,也没被开除。”

      哈利说:“是的,我也没想到。”

      “也许就因为是你?”罗恩轻声笑着,“大名鼎鼎的救世主哈利·波特什么的。我可不敢想象,如果我把一个姑妈吹胀了,魔法部会怎么收拾我。告诉你吧,他们首先要把我从地里刨出来,因为妈妈肯定已经把我弄死了。得,你今晚可以自己去问问我爸,我们今晚住破釜酒吧,赫敏也住那儿!”

      说到这里,罗恩才想起来,问哈利:“你现在住哪儿?别告诉我你把你姑妈吹胀之后,还能相安无事地在你姨妈家住下去——还是他们又把你赶到壁橱里了?”

      哈利有些紧张地抠了抠裤缝,不知道该怎么和他们说:“呃,当然没有,我那天晚上就直接离开了。是这样的,我现在住在阿尔忒弥斯那里。”

      “阿尔忒弥斯?!你是说斯莱特林的那个韦恩吗?!”罗恩不敢置信地拉高了嗓音,赫敏也震惊地瞪大了双眼。

      小乔贴心地接过了解释的任务:“阿尔忒弥斯在家里带着无聊,于是我们一起到英国来玩。她正好记得哈利姨妈家的地址,就在那条街上买了栋房子,方便叫哈利出来玩。对了,我是阿尔忒弥斯哥哥的朋友,因为她爸爸不放心他们俩,所以我就一起来了。”

      罗恩看看小乔,再想想阿尔忒弥斯往常的样子:“天,真不敢相信。我简直想象不到阿尔忒弥斯的哥哥是什么样的。”

      哈利讪笑着:“哈哈,是和阿尔忒弥斯很像的样子。”

      三个人看着开朗的小乔,不约而同地突然沉默。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4章 第 6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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