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气死了,就在这周,在省检察院旁边的街上,省检察院的墙根下,我遇到了一个猥琐男。
中午两点半,路上几乎没有人,也根本就没车,那么宽的路和人行道,一个人突然就从后面撞我身上了。我以为他是骑电动车没骑稳,不小心的,结果下一秒那个男的伸手抓了一把我的屁股,然后骑着电动车扬长而去。
我当时瞬间懵住了,没反应过来,等那个男人离开一段路才反应过来想去打他。
我是真的没想到,就在省检旁边,有人干这事儿。他那么熟练,肯定就是个惯犯,而且这种行为严格上根本构不成猥、亵,想报警都没办法。我真的要气疯了。我现在就希望他最好再被我遇到一次,我不把他打成猪我枉为法律系学生。
大家以后也要小心这种,不要失去警惕性,不过最好是永远别遇到。怎么说呢,就是不要低估人性的恶(可以这么说),也不要侥幸。不管是平时学习的案例,还是我爸给我讲的、法院检察院见到的,很多离奇的恐怖的案件,我知道有很多情况,但总觉得离我挺远的,没想过会遇到。甚至就在前一周,我家楼下发生了一起杀人案。
我以为他是不小心,结果他就是故意,甚至有别的恶心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