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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爱慕 所以你能叫 ...

  •   再遇陶庸已是三日后。
      他整个人如同被老酒腌渍过一般,痴痴憨憨的,傻笑着又卸了我条胳膊。
      我问他:“你我可有过结?”
      “未有。”他笑得痴憨,话也说得莫名其妙,“多谢杨小公子成全。”
      之后的时日,我又陆陆续续被他卸了几次胳膊,终是怕了,便装作身体不适,一连数日未去太学。
      而我窝在府中的这些时日,杨云肆并未过问,也无苛责。我想她或许并未注意到我人在府中,再或者忘了还有个我也未可知。
      然而我却从小厮闲话中得知,这几日杨云肆竟都和陶庸一块。
      不管是太学院还是秦楼楚馆,下了早朝之后,只要是陶庸在的地方,她就将她那柄随身携带的长刀压在陶庸肩头,将人按在桌上,抓着他的手臂,卸掉,接上,然后再卸掉,再接上,如此循环往复。
      小厮讲得眉飞色舞,我肩头却跟着隐隐作痛。
      太凶残了,明目张胆地凶残。
      然而我却猜不透陶庸屡次三番招惹我的意图。
      我虽不受杨云肆待见,但到底还是顶着个“杨家小公子”的名头,被人这般追着欺负,着实有辱门楣,杨云肆总归是要出面讨个说法的。
      而陶庸应该不会不知道这一点。
      我思来想去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便猜测陶庸或许大概,只是欠揍吧。
      后来我掐算时日,挑了个陶庸会翘课的日子去了太学,谁知半路上又遇着了他。
      我跑得如同舍命,他追得不顾死活。
      我终是跑不动了,在条巷子里停了下来,问他为何总是同我过不去。
      他扶着墙,歇了许久方才能说出句连贯的话来:“放心,再无以后了。”
      他又道:“这般无非是想多见她几面。”
      他神色坦然且凝肃,仿佛在说一件极其重要的大事:“我自小便仰慕你姑姑。”
      杨云肆是爹爹的师妹,按辈分我确实应当叫她一声“姑姑”。
      这倒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眼下令我十分困惑且恼火的,是陶庸这般义正言辞的态度,以及我被莫名其妙地卷入了一场追星活动之中,且要以被卸掉胳膊这种方式来推动旁人的追星进展。
      说文雅些,我就好比烽火戏诸侯里的诸侯,说粗俗些,就好比一只在路边撒尿的狗突然被人冷不丁踹了一脚。
      然而我因愤怒而选择的沉默在陶庸眼中竟然只是对他对杨云肆仰慕之情的质疑。
      他便连忙解释:“杨将军在民间的人气颇高,那年她大胜归来,长安城万人空巷,你不知是何等的风光。我仰慕她,不过分吧?”
      他说的这件事,我略有耳闻。那时杨云肆只用了五年时间就彻底击退了凶残顽烈的边寇,凯旋回都之时不过才二十一岁。
      有这样功绩的人,纵使脾气差些,也是叫人仰慕的。
      “若只是仰慕,倒也无可厚非。”我道。
      谁知陶庸闻此却忽然含羞露怯起来。
      他抿唇垂眸,像极了个思春的少女:“其实也不全是仰慕。”
      他又道:“多少也是有些爱慕在里面的。”
      “爱慕?!”我大为震惊,忍不住重复。
      我着实弄不明白他对杨云肆这般乖张孤冷之人的爱慕到底是从何而来。
      他则慌乱地扣住我的肩膀,小声道:“不可声张!”
      我怕他又顺势卸掉我的胳膊,便忙点头:“不声张,不声张。”
      “你姑姑深居简出,寻常时候自难是见到她。我之前那般对你,不过是想能时时见上她一面。”见我这般顺从,他便将那慌乱褪去,换上一副悲怆之色,叹息道。
      我心中怨气又添了积分,觉得这人着实有些毛病。
      但我不敢说出来,只点头应和:“啊对对对。”
      “之前的事,着实对你不住。如今我也不想再继续瞒你,现下我已将这秘密告知于你,所以——”他看向我的眼神悲悲戚戚,“所以,你能叫我声‘姑父’嘛?”
      我:……
      得寸进尺这事属实叫他整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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