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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幼时旧事 ...

  •   林彦之带着石玉莲赶回医仙馆,将石玉莲交给云清风,云清风正在药房整理这几天要用的药材。

      云清风诧异,“你付出了什么代价?”

      云清风在苏州行医多年,与封巧巧打过几次交道,那可是个一点亏都不肯吃的奸商。

      林彦之摇摇头,“只能说是因缘巧合吧。”对此事不再多言,转而问道“小朝怎么样?”

      “我给他新配了药,他喝过药睡了。”云清风见好友不愿多说,也不再追问,将石玉莲小心翼翼的拿出来,准备先将药引炮制好。

      原本以为要等几天才能找来药引,没想到这么顺利。“这两天我先将他的身体调养调养,为重续筋脉打好底子,不然怕他撑不住,刚好炮制石玉莲也要两天时间。”

      “那你忙,我去看看他”林彦之见药房各种药材,自己也插不上手,招呼一声,脚步匆匆的出了药房。

      云清风看他步履匆匆的样子,忍不住啧啧摇头,没想到自己这个从小就以父亲为榜样,立誓要成为君子的好友,也有牵肠挂肚的一天,以后有好戏看了,云清风一边将石玉莲浸入药水中,一边笑的恶劣又开怀,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孩子。

      林彦之轻手轻脚的进了唐朝闻房间,走到床边,见人正在熟睡,忍不住摸了摸他的额头,发现已经没再流汗了,估计是云清风的药起了作用,林彦之心理松了口气,又看了会才慢慢从房间退了出来。

      守在门口的管家看少爷出来,关切道“少爷可有用过午膳?”

      “还不曾,差点忘了,随便给我弄两口吃的吧,我要睡会儿。”林彦之经管家一提,才发觉肚府空空,不由觉得好笑,暗自反思,自己处事还是不够沉稳,若让父亲知道,又会失望了。

      管家一听忙叫来一个小厮在此守着,自己亲自去厨房给少爷端吃食。

      林彦之用了午膳,叮嘱管家若小朝有事一定要来叫自己后,就沉沉睡去,这几日他担心少年,一直没能睡踏实,累了就在少年床边眯一会,再深厚的内力,这会儿觉察出了疲倦。

      林彦之睁开眼,房间里漆黑如墨,周围一片静谧,竟是睡到了半夜,起身打坐,真气运行了一个小周天,才起身舒展了下筋骨。

      林彦之穿戴好出门,发现院里落了薄薄一层雪,苏州的景色温柔,连雪也下的温柔,不似北方那么野蛮,安安静静,细细碎碎。

      林彦之来到唐朝闻房间,轻轻推开房门,隔间小榻上睡着的小厮听见动静,翻身坐起,发现是自家少爷,忙起身行礼,用气音问“少爷?”。
      林彦之点点头,示意他出去说。

      “唐小公子下午醒过吗?”林彦之压低声音问

      “小公子傍晚时醒了,用了点粥,喝了药又清醒了一刻钟,还问了小的少爷你去哪里了,我跟小公子说你在隔壁休息,他就没再说话了,之后就又睡过去了 。”小厮也压低声音,细细地将情形说了,心里还纳罕过,真是个精致漂亮的小公子,也不知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
      “行了,你去休息吧,接下来我守着就行。”林彦之说着,抬步又进了房间。
      房中的唐朝闻正紧闭着双眼,陷入了一场梦魇。

      六岁时他和小刀被总教头丢进了沙漠,每人只有一把匕首,一个水囊,要求他们穿过这片沙漠,到达指定地点。
      小刀比他大一岁,紧紧的牵着他的手,安慰他说:“小朝,没事,我会保护你的。”

      “嗯,我不怕。”年幼的唐朝闻还没开始戴面具,顶着一掌苍白小脸,眼睛黑亮,眼神像是一头小狼。

      两个小孩在沙漠里沿着太阳的轨迹行走,这片沙漠总教头曾经带他们来训练过,两人还记得一些参照物,天黑之前找到了一块能避风的大石头,石头的一面被常年不停歇的风蚀出了凹洞,勉勉强强可以容下两个小孩子躲避。沙漠里昼夜温差大,两人走了一天,只省着喝了几口水,饥寒交迫,两人紧紧靠在一起取暖。

      小刀颤着声音,不知是冷的还是害怕的,“小朝,你说...会有妖怪吗?”

      “我不知道,我没见过。”小朝认真想了想,回答,忽的耳朵一动,仔细倾听,呼啸而过的风声里隐隐传来了狼嚎声,小小的唐朝闻抿紧嘴巴,抬手搂住小刀,捂住他的嘴说:“别出声,有狼。”另一只手里紧紧攥着匕首。

      小刀一听,连忙一手回抱住小唐朝闻,一手也握紧匕首,紧紧地闭起了嘴巴,心里祈求狼群千万别往这个方向。

      两人紧张的守了半夜,狼群嚎叫的声音渐渐远去了,两人才松了口气,慢慢被困意席卷,互相依偎着睡着了。

      第二天,小刀被照在脸上的阳光唤醒,睁开眼,发现初升的太阳像被烤的焦脆的胡饼,低垂的挂在天边,小刀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转头发现小唐朝闻已经醒了,静静的坐着,金色的阳光像是给他镀了一层光芒,精致漂亮,眼神却沉静的不似六岁孩童,想着,小刀笑了笑,他们这样身份的人,谁又有资格当孩童呢。

      小唐朝闻见小刀醒了,站起身:“走吧,要尽快找到能吃的东西。”

      接着他们在沙漠里抓到了蛇,蝎子,一切能吃的,能填进肚子的都拼命塞了进去。天黑之前,他们又找到一处落脚地,是一片胡杨林,紧挨着一小片湖泊,他们痛快的喝了个水饱,然后在胡杨林里找了一颗最粗壮的胡杨树,爬上去相互靠着休息。

      两个小孩还以为他们很幸运,没有迷失方向,等第二天再走一天就能走到总教头指定的地方,完成任务后就可以领取奖励去敦煌城中买好吃的了,小刀甚至做了个美梦。

      夜半时分,胡杨林里安静极了,小唐朝闻一惊,睁开了双眼,借着明亮的月色,他看见树下围了四只沙漠胡狼,正用泛着绿光的眼睛盯着树上的两人。他握紧匕首,轻轻推了小刀一下,小刀立即惊醒,向下一望,也是悚然一惊。

      小刀压低声音说:“有四头,怎么办?我们怕是打不过。”

      唐朝闻看了眼下面围着树转圈的胡狼,说:“等天亮,它们上不来。”说完就闭上眼睛养精蓄锐,楼里的杀手说过,沙漠里的狼最有耐心,会一直守着猎物,直至猎物筋疲力竭,才会抓住时机咬断猎物喉咙。

      小刀也学着小唐朝闻闭上了眼,可是已经不敢睡了,美梦更是不敢再想。

      天亮后,两人在树上观察四头狼,发现他们隔一两个时辰就会有一只狼离队,去湖边喝水,另外三只就守在树下,用冒着绿光的眼睛紧紧盯着两人,小刀在树干上稍有动作,就会引来几只狼的警惕。

      “这样下去不行,”小刀焦躁起来,“我们会被困死在树上的。”

      “等下次那个头狼去喝水时,我们就下树。”唐朝闻说道。

      两人在树上坐下,不再有动作,以防引起胡狼警惕,又等了两个时辰,头狼去湖边喝水了,两人抓住时机从树上滑下,到了最矮的一枝树干上,使出全身力气向前飞跃,两人都只学了基础的功夫,内力刚刚入门,和普通小孩比也只是身体强壮一点而已。一落地,借着力道又往前翻滚了一段距离,树下的狼群嚎叫着追着他们,他们拼尽全力奔跑。

      穿过胡杨林,又深一脚浅一脚的迈近了沙漠,太阳快下山了,沙漠的落日苍凉沉默,两个小孩已跑没了力气,被四只狼群包围。小刀一手握着匕首,一手护着小唐朝闻。

      两个小孩都露出了最坚毅的眼神,凶狠的和狼眼对视,小刀说“划他们脖子和腹部,上。!”

      两个小孩同时扑向狼群,小刀向上一跃,高高跳起,骑在了头狼背上,不顾其余朗扑上来的撕咬,匕首一抬,狠狠地扎进了头狼脖颈,温热的血喷了他一脸,顾不上擦,又抬脚踹扑上来的狼。

      小唐朝闻趁狼扑上来时,趁势向后躺倒,狼扑上来压住他想咬他脖子,小唐朝闻用匕首在狼的腹部狠狠一划。

      他们训练用的匕首都是精钢锻造,锋利异常,这一刀,直接让狼没了力气。压在了小唐朝闻身上,小唐朝闻被蹭了一身血,翻身一滚,从狼的身下滚了出来,接着又飞扑去帮小刀。

      小刀身上已经被咬了好几下,小腿上的伤口深可见骨,不过剩下的这两只狼也没多好,身上全是小刀用匕首划出的血痕。

      小唐朝闻从狼背后跃起,跳到一头狼背上,学着刚才小刀的动作,将匕首扎进了狼脖颈里。

      小刀也趁另外一头狼咬着自己手臂时将用匕首滑坡了狼的喉咙。

      夕阳已经完全没入了沙丘,只剩一点余晖还铺散在黄沙之上,两个小孩相互搀扶着站了起来。

      小刀已完全成了一个血人,可他们必须马上离开这里,血腥味会引来更多的胡狼,他们没力气再拼杀一次了。

      小刀越走越慢,越走越冷,意识已经模糊不清了,他迷迷糊糊的说“小朝,你放下我,快走,就快要到终点了,快...快点。”

      小唐朝闻一言不发,将小刀的胳膊架在自己脖子上,一步一步,走的很稳,他们两个就这样走啊走,就在小唐朝闻也要坚持不下去时,他听到有人轻轻地唤他“朝儿,朝儿,朝儿。。”

      小唐朝闻抬起头,双眼被干掉的狼血糊住,有些模糊不清的看着来人,好像是长风长老,小唐朝闻还记得他,记得他小时候抱着他,让他骑在脖子上玩耍。

      “小刀,救救小刀...长老,你救救小刀吧。”小唐朝闻小小的身子软了下来,他背上的小刀也跟着他向下跌去,被长风一把接住,小唐朝闻失去意识前,觉得自己好像被人紧紧抱在了怀中,很温暖,很眷恋。

      “小刀...救救小刀...快救救小刀...”

      坐在床边的林彦之忽然听见床上的人轻声呼喊着什么,凑近了才听清少年是要救一个人?

      “小朝...小朝....醒醒,你被梦魇住了,快醒醒”林彦之轻轻抹掉少年眼角溢出的泪,轻声唤道。

      “....”唐朝闻睁开眼睛,看见旁边林彦之满眼担心,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嗓子干涩难言。

      “你等着,我去拿水。”林彦之起身去一边的耳房倒了一杯温着的白开水,扶起唐朝闻,慢慢喂他喝完。

      “你梦到什么了?如此伤心。”林彦之眉眼温柔,声音轻缓,让唐朝闻渐渐平静下来。

      “梦到了一些旧事。”唐朝闻慢慢开口,眼神脆弱“我唯一的朋友,那天晚上为了救我,死了。”

      “你去杀萧鹏程那天?”

      “嗯”

      “他应该很喜欢你这个朋友,他选择为你而死,肯定也想看你好好活着。”林彦之轻声安抚,伸手将少年消瘦的肩头拢在了怀里。

      “他说他想吃肉干,就是敦煌城里要进沙漠时百姓们常做的干粮,可以放很久,又咸又硬。”

      唐朝闻流下泪来,这几天积攒在心口的愧疚难过终于找到了发泄口。

      “我从记事起就在长恨楼,义母很忙,长风长老也去了中原分堂,义母让我待在长恨楼的训练营里和其他孩子一起生活,一起训练,有个叫小刀的孤儿比我大一岁,很照顾我,后来我被长风长老带走,和他交集就少了,有一次,我路过训练场,看见他被总教头惩罚,一天一夜都不能吃东西,我就偷偷问他想吃什么,他跟我说了一堆菜名,我就去厨房偷吃的,可是只找到了几条肉干,我就拿去给他,跟他说只有肉干,他接过去就大口吃起来,还抱怨咬不动,可是他连咬带啃的吃完一根,又说,肉干他也喜欢。他临死前对着我喊,让我来年多给他带几斤肉干,你说,怎么会有这么好打发的人呢?”唐朝闻流着泪,颠三倒四的和林彦之说他和小刀的事。

      林彦之静静的听着,轻抚着少年颤抖的背,对他说:“明天我让管家多准备点肉干。”

      没人看到,昏暗中搂着人的林彦之露出了坚定又淡漠的眼神,这个长恨楼,不回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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