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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棉花糖(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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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被划分成二十四种棉花糖的颜色,
相信回家的路,会越走越甜。
七月的柏阳和墨尔本恰恰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天气。当墨尔本的寒气铺天盖地的袭来时,柏阳,却正在经历艳阳如火的日子。
我是喜欢夏天的。从小我就是个喜欢夏天的孩子,我更喜欢在三十几度的高温天气里,躲在有空调的餐厅吃火锅,吃得畅快淋漓,然后跑出来美美的享受我的“日光浴”。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会在这个夏天再一次遇到向铮。
收到他短信的时候,我正在试衣服,为一个不必要的婚礼,选我并不喜欢的晚礼服。短信是安东瑀接的。
“好看吗?”我问他。
“恩,这颜色挺适合你。”几乎是敷衍的语气。
颜色?我审视镜子中的自己,玫瑰色的礼服,玫瑰色,妖惑而暧昧,我突然觉得这身装扮像极了大上海的歌女。
“真的好看吗?你今天和平时不太一样。”
安东瑀似乎是犹豫了几秒,然后将手机交给我:“是个男的。约你下午三点见面。是……你新交的男朋友吗?”
“什么?”我抬了抬眼睛,但注意力仍停留在短信上。
“哦……没什么。”安东瑀最终没有回答我。
其实我并不需要他的答案,因为我一直没有仔细听他讲话。
“送你吧?”他问我。
“呵……”我微笑:“不用。”
两点刚过,距离我们约好的时间还早,但我还是告别了安东瑀,然后在路边的鲜果时间买了一杯布丁奶茶,举着它悠闲的去新意街。
地点是我定的,天堂电影院,多美好的名字啊,跟它所在的那条街一样的美。
布丁奶茶喝道一半的时候,我看到向铮来了。黑色的棒球帽,戴着眼镜,帽沿下依旧是微微上扬的嘴角。
他朝我走过来说:“你去我那的转天行李就寄过来了,可我送到旅馆时你们已经走了。”他把行李给我:“你看看,没少什么东西吧?”
“你不是专程过来的吧?”我停止了吸允,举着奶茶只顾看他,都忘了看我的行李。神啊,我可不打算钱一个男人这么大一个人情。
“不是,我家在这。”
哦,好巧。
“是吗。”我敷衍:“什么时候回来的?”
这确实是一句毫无含金量的问题,我完全不需要答案,因为曾慧乔曾教育我你不要总是对人爱答不理,要学会没话找话,哪怕是废话。
“今天啊。”
他略带意外的语气好像给我泼了一盆冷水,让我看清我的问题有多无聊。我用力的把把杯子吸得发出滋滋的声音,吞下最后一粒布丁,然后低头检查我箱子里的东西。
一张卡片吸引了我的注意,玫瑰色的,上面用英文写了:“对不起我爱你”这样几个字。所以你看眼前这个人是有多庸俗,这个颜色,多暧昧,多恶心,我打开卡片,内页的四个钢笔字立即跳入眼中:“你真漂亮”。
还能再庸俗一点吗?我抬头看着他,露出我自认为最好看的笑容,然后将卡片拍在他胸前。
我发誓,我的动作多少让他有些诧异。
“我的东西我拿走了,你的东西还给你。”我正色道,然后掉头离开,跟这样的人,多呆一秒也是浪费。
Part向铮:
关晓熙似乎并不太高兴的走掉,她走后我看了那张卡片才恍然大悟。我想,田勐那小子的脑袋一定让驴给踢了。
但这些都无所谓,我不会和一个陌生人生气,况且,下飞机有一段时间了,我该回家了。
就算是在不认路的人,也能清楚的记得家的方向。那是一个无法在地图上找到的地方,即使找到了,它也只是一栋房子,一个门牌号,而不是家。真正的家永远都住在那个最温暖的地方,左心房。
我记得小时候,向晴曾经跟我说一句话,她说,以后你会长大,会飞得很远,什么时候飞累了,倦了,记得回家。
也许倦鸟归巢就是这个意思。
但我觉得自己更像一只风筝,他们让我飞过云端,也适时收线,在我想回来的时候拉我一把。也许不如小鸟来的自由,但一定比它幸福。
推开家门的时候,我看到向晴和老太太,还有一桌子的菜,和记忆里的一模一样。
老太太将近八十岁了,可是身体特别硬朗,布满皱纹的脸上挂着两朵红润,她并非什么书香门第,年轻时当过工人,干过农活,早早的在两颊上映上了“高原红”,可是我觉得她很美,乐观,而淳朴的美。
“哎呦,看我孙子瘦的。”她拉着我仔细端详了一遍,然后问:“那边吃饭不习惯吧?奶奶给你包饺子了,三鲜馅的,还给你买了一个大西瓜,可甜了!吃完饭吃。”
我除了微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在老人家眼里,不管你长再大,也还是个孩子,不管你胖了还是真的瘦了,她都固执的认为你瘦了。这一点,我从不争辩。真的,被人疼是件幸福的事。
向晴也端了说给我,怜爱的看着我喝下去。
“累了吧?我给你爸打电话了,不用等他吃饭,你吃了早点睡,明天不叫你,多睡会儿。”
她总是在我面前波澜不惊,但令我高兴的是,她穿了那件紫色的裙子,那是母亲节时,我买了寄回来的。
“他不回来吃饭了?有这么难得的事?”高逸捏了块鸡肉放进嘴里。
“这孩子,洗了手再吃。”向晴柔声责备,转身进了厨房,再出来时手上又端了一盘菜。
我忍不住问高逸:“你还这么烦他?”
许久不见,其实我是有点想他的。
“你在家呆一个月不出去你也烦他。”
“我不出去他也要出去啊。”我坦白回答,却被高逸瞪了一眼。
“要不怎么说距离产生美感呢!”齐小傲搭腔。
不是没道理。自从到国外上学之后,我和高立明见面的次数缩减到半年一次,高立明数落我的机会越来越少,我也就容易露出一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得瑟样。
这么说有些过分,他对我和高逸都是不错的,唯独太严肃,太古板,太较真,太……
“奶奶,我洗手帮您做饭吧!”
我的思绪被齐小傲打断,幸亏被他打断,否则我可能还会再列举出几个“太什么”来。
老太太听了齐小傲的叫唤似乎特别高兴,想想也是,自己的俩孙子光顾着吃,但是别人家的孩子张嘴要帮忙了,多招人疼!
“有我和你阿姨在这,哪还劳烦你帮忙啊!”老太太乐呵呵回答:“你啊,就等着开饭吧,一会儿谁吃得多奶奶就疼谁!”
“哎!”齐小傲卯足劲答应:“我就爱吃奶奶做的饭!”
呵呵,目的达到。这小子嘴甜,比小时候有过之而无不及,以后替他那暴发户的老爸跑个业务肯定不会吃亏。
高逸忍不住打岔:“我要是我奶奶,我就说行啊小傲,今儿晚上你主厨!不用客气!”
“有点义气吗?人家雇个司机还给钱呢,我把你家大少接回来,连口汤都认不得给我喝啊!”
“舍得啊!”高逸冲厨房大喊:“妈!小傲有急事不留了,你盛碗汤给他喝!”
“怎么才来就走?”向晴擦擦手出来:“我煮饺子了,吃完再走吧?”
齐小傲在桌子底下踹了高逸一脚,脸上挤出个大大的笑容:“行,阿姨,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高逸小声骂:“献媚。”
突然门开了,他俩也不再争吵,因为来的是高立明,天不作美,他总是来得特别是时候。
他换了拖鞋,眼睛在屋里略扫一圈说:“哦,向铮回来啦。”语气平静得好像我只是出去打了场球赛刚回来一样。
齐小傲是第一个坐不住的,从小时候,他来我家吃饭,就不喜欢和高立明同桌,因为他说高立明比他太爷还无产阶级,于是每次老高不再的时候,他吃向晴炖的排骨能吃好几块,但是老高一回来,他就装斯文,后来便养成一种习惯,老高只要一突然出现,他一准溜号,这次也不例外,趁高立明进屋换衣服的工服,他迅速告辞。
向晴和老太太把菜上齐了的时候,才发现屋里少了个人,不用问也知道,彼此心照不宣了。
果然,这顿饭吃得特别庄严而且压抑。电视里播放的新闻,CCTV-1的,老高雷打不动的节目,他一边喝着小酒,一边看得聚精会神,偶尔轮到他不感兴趣的新闻的空当,也是盘问一下我的学习,三言两语的,我都简单的糊弄过去。
很不凑前的是快结束时,□□提到了朗朗先生和朗朗先生的钢琴。更不凑巧的是这几句我听都没仔细听的话,却勾起了老太太的回忆。
老太太炫耀的说了一句:“我们家向铮也能弹。”说完以后,可能意识到自己言多语失,闷下头吃饭,不再开口。
这本该是个秘密,高立明和向晴都不知道。当年还上高中的我为了学钢琴逃掉晚自习,夜里溜出宿舍,然后身兼发传单和在酒吧唱歌两项工作赚得学费,再借口周末上补习班的时间去老师家练琴。掩护一直是高逸做的,老太太不小心知道后不但帮我保守秘密至今,还帮我出了一半学费。
高立明要是知道我把他给我上补习班的钱也拿去学钢琴,虽然不会把自己气死,但把我弄死倒是有可能,他一向最讨厌唱歌啊,弹琴啊,跳舞啊这一类的东西,他说那都是上不好学的人才干的,古代叫戏子,臭卖艺的。
但显然,他听到了老太太的那句话。
“怎么,你还会弹钢琴?”他正色问我,问字前面加个“审”字可能更能形容他现在的表情。
“不……”我在心里盘算怎么去圆这个谎,说一点不会可能太假了,于是我只好灵机一动说:“会一点儿,在墨尔本打工时,卖琴的老板让学的。”
“真的?”高立明用表情告诉我他不信:“你上次不是说你在餐厅打工吗?”
你看,圆谎果然比说谎要难得多。
“卖钢琴赚钱多……”我硬着头皮继续往自己下的套里钻。
“钱不够用吗?”向晴问,她真好,总是在关键时候无意的帮我转移话题。
我赶紧摇头。
“钱不够用一定要告诉我们,没关系。”她说。
感激之余,我又听到高立明强有力的声音:“弹钢琴,那都是闲得没事干的人才干的。”他用两根手指在桌上敲出哒哒的声音:“不要满脑子都是钱,送你出去是为了让你学好,别学那些不该学的!”
我应了一声,大口往嘴里扒拉白饭。我想我永远都不可能跟他说真心话,跟他说我爱音乐,很爱很爱。他不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