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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的母亲 ...

  •   这里是一个丘陵地带,小山起伏,山野间都是光秃秃的,只有稀稀拉拉的一些大小不等的常青树,小溪两旁丛生着茂密的青竹,田地里出产香稻、杂粮、花生等,人们只要勤劳一点,便可勉强能够糊口,小康生活谈不上,土里出啥吃啥,生活总算过得去。我们四代同堂,都生长在这块偏僻的土地上,居住的房屋还是按照当地传统用土砖木结构筑成,每到夏日墙壁上总是有着许多土蜂眼,泥蜂不停地从蜂眼里钻进钻出。院落三面环山,背后和两侧是郁郁葱葱的树林,每到春季,各种鸟类鸣叫,院坝之前栽满了各种果树,曾祖父在世时就会种好果树,待每年丰收时分发给各家享受,我是最爱那两颗可口的甜橙树。
      院落是一座三合面的房子,由三家人分住,还能各得其所。我的祖父排列第三,是家里最小的孩子,都说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所以分得的房子较为丰厚,半间屋堂,拐弯处一个大间,右侧有一介厢房,房舍虽不宽敞,但住下还较为舒适,只是到了每年秋收晒粮食季节,土晒坝不够使用。
      我不知道这里的小地名,它离斑竹园最近,到大竹八十华里,距离马场约八华里,去陵水县的姚市乡约十多华里,家里人除了买油盐之外,也很少去赶场,人们只知道默默地在田地里劳作,天亮下田,天黑归家,周而复始的操劳,其他方面也摆不出什么道道来。
      1920年我的曾祖父(范品金)带着孙儿——我的父亲(范会斌)从家乡来到绥定府(达县)滩头街同卫崇山老先生合伙经营棉花行,想以此致富,孰料事与愿违,几年后蚀本而归,但在绥经营期间因父亲丧偶,而在绥定另娶,那是1921年,父亲已30岁,母亲才18岁,便结了婚,次年生下了我,也同时转回老家居住,我刚满两周岁,又生了弟弟(范群治),加上父亲亡妻--王母所生的哥哥(范琼邦)以及祖母(祖父范立钊早逝),全家总共七口人。依靠薄田的生产,生活自然就不够理想。
      而城乡生活的差别巨大,母亲无法适应,她的脾气变得很坏,三天两头都在吵骂,父亲因此便邀约堂叔(范会成,此人奸诈)外出谋生,企图寻找出路。当时四川各地军阀混战剧烈,如:泸州在一天内三进三出,撤换县长三次,父亲也正是在泸州对岸的纳溪县因带病征战,而死于乱战之中,后听三叔讲可能是病故,这时候我年仅2岁。
      父亲离去了,母亲是那个年代标准的三寸金莲小脚妇女,居住在农村,要自己担水拾柴,困难就更多。叔叔们都垂涎着我家这破房数间,薄田数亩,想尽一切办法要赶走我们孤儿寡母,弄得我那个性极强的母亲不得不离乡别境,回到娘家暂住,短期尚可,但是长住下去哪有可能呢?因而母亲将我丢在外婆家里,她带着小弟再回去乡下,和叔叔们打骂了几次,几次的往返都遭到同样的拳头、白眼、痛骂待遇,即就抛弃家乡不再回去了。几亩薄田就由二爷家的二叔耕种了,由于当时政府的赋税极重,除了纳粮外,所余的也就很少了,当我八九岁时,曾随同母亲每年秋收时回家收点谷子,也不济其事,仍然维持不了生计。
      我长期居住在外祖父家里,交给外祖母家的二舅母抚养,怎知不多时二舅去世,舅母改嫁,这就是全靠外祖母生存了。记得我两岁时的一天中午,全家正在桌上吃饭,忽然收到老家捎来消息,说父亲死了,我马上就大哭起来。弄得在座的外公、外婆、舅舅、舅母都悲痛得痛哭一场,连中饭都末吃好,大家就散去了。从此我就正式寄居在外祖家,随时都被表哥欺侮说:“你吃爬岩饭”。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根本不理解“什么是爬岩饭”,背后我只有天真的向外婆什么叫爬岩饭!外婆默默不答,只是背过身去擦拭眼泪,弄得我莫名其妙,后来直到我稍微懂事了,才知道表哥所说话的含义——我是一个白吃户。
      由于母亲没有经常在我身边,当我四五岁时,发现了其他的孩子们都有一个妈妈,甚至整天都会围着自己孩子转,而我呢,整天所能依靠的是外婆,吃饭睡觉从未离开过,凡有客人逗我时,问我是谁生的?我总是说,我是外婆生的,大家都拍手大笑,我就改口说:“我是舅母生的”。同情我的亲朋们再也不忍问下去了。那时我多么想有一个母亲啊,而真的,母亲从未来过舅母家,我又面欠的不好意思叫一声妈妈,就是因为她没有关照我,根本没有母子之情,大约在我九岁时,她改嫁了,对我来说更无从过问了。事实上,在那万恶的旧社会,她也报本没有什么等待的,更无什么盼头,只有另谋出路。由于她是一个旧社会无知的,没有文化的穷困妇女,又懂得一些什么呢?只有改嫁另谋出路,什么也弄不清楚,她可说要比鲁迅先生写的祥林嫂还愚蠢,但她还是知道把自己的一切归罪于命运,我也发现过她同其他相同命运的妇女论及自己的不幸,求之于神。说也奇怪,她另嫁之后,根本不把自己的骨肉放在眼里,忍心让我自生自灭,从不关心我的生活,成长和教育问题,甚至瞒着家人和外祖父母,而将祖传的田地房屋,私自出卖了并作为已有。后来我才知道,她在我读小学时,给我买了一对手工制作的木板乒乓球拍和乒乓球一个,这就是她给我的所有财产,其私心之重,可推及其他了。就是因为田房出卖而独占,她也同时和四舅(吕鹏九)闹翻了,以致当我读初中二年级时,仅在家呆了两天便即启程上学了。母亲将我的被盖强行拆去,声称棉絮是她的,现在应该收回,当时舅父家生活比较困难,为了给我筹集数十元钱的学费都用了九牛二虎之力,八方借贷才筹足,又要增添制被子的麻烦,由此可想而知她的用心之狠毒。
      舅父苦心送我去读书,到底为了什么?母亲不但不关心照拂,反而百般阻挠,真可恶、可恨,却是世间之罕见,最后我们终究成为路人。直至1947年我已经婚,1948年有了孩子,我的妻子文秀招呼她,她仍然置之不理,孩子已几岁了,母亲还是不侧目以顾,其心之狠,可有母子之情否?几十年就这样地过去了,我们根本没有知道另外一方消息的必要,后来听老家的前辈们说,母亲于1965年,悄悄死在远离我们的乡镇——金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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