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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葬礼 ...

  •   西安没有雨季,但却是一场秋雨一场寒,几场雨后天气就凉了下来,这个时候穿短袖有些冷,江余走在东郊的公墓门口,打了个喷嚏。
      他属于先长个子型,十七岁的人,却有着一八五的身高,因为突出的身高,他总喜欢弓着腰,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二流子。”
      天气不太好,雾蒙蒙的飘着小雨,江余抱着他老爹的骨灰盒,面无表情的看着前方。
      今早可算是江余见世面的时候,他第一次去殡仪馆,内心充满着好奇与兴趣,却唯独没有恐惧与悲伤。
      他看着江国庆一秒变成灰烬,心里咯噔一下,却也只是咯噔了一下,宋雪因为出差,没能来参加前夫的火葬,十七岁的江余只能亲自扫了老爹的骨灰,他和火葬场的大叔聊的很来。
      “叔,这么小个骨灰盒,能装下吗?”
      那叔笑着说道:“这盒子都是算好的,保准能装下。”
      这叔看着江余的表情不像是送亲人,便问道:“这人是你谁?”
      “我爹。”江余一手插着兜,一手拿着小扫把,他心想着,都说大善人死了能出现舍利子,他也不知道在他爹的骨灰里期待什么。
      这叔先是顿了一下,随后说道:“后爹吧?”
      “亲爹,虽然没做过亲子鉴定。”
      江余还是一脸的无所谓,火葬场的叔终于不问话了,倒也不觉得惊讶,他看尽世间百态,有人死便有人哭,有人哭却也有人笑,他干着阴间的活,却看着人间的鬼。
      “小子挺厉害。”这叔被火葬场的炉子热得抹了把汗。
      江国庆死的突然,四十出头的年纪,就死于脑梗,不过江余倒是觉得很正常,毕竟他老爹烟龄30年,赌龄20年,熬夜全能王,胃癌竞选者。论小时候在杨家村哪里能找到他,那麻将铺子游戏馆子必须是首选。
      江国庆的人际关系简单,与其说简单,不如说断的干净,江国庆有八个兄弟姐妹,但大部分都在老家山西,只有一个大姐和一个送出去的大哥坚守在西安。
      因为江国庆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人,家里人都不待见他,起初江余的姑姑还劝劝,到最后看着自己小弟弟成了这样,也是撂下“死了再来找我”的话。
      可巧了,江国庆今天下葬,唯一来的就是这个大姐。
      江国红火急火燎地从北郊赶过来,还是没能看到自己弟弟的最后一面,“你爸呢?”江国红问道。
      江余晃了晃手里的小扫把,又指了指那柜子上的灰,道:“这儿呢。”江国红终究是心软了,扑通一声就软了下来,哭的那叫一个涕泗横流。
      “国庆啊…妈走了没多久,你怎么就走了啊!我们家最小的弟弟啊,你怎么就这么命苦啊…”
      有些聒噪。
      江余掏了掏耳朵,都说人的灵魂会在死的那一刻出窍,又会在七天之后回来,他觉得江国红在头七的时候哭,可能会好点。
      江国红哭的头晕,就这么趴在台子下粗喘,江余适当的扯了扯大姑的胳膊,道:“大姑,得起来了,后面还等着烧人呢。”
      江国红看了看等待室的人,就这么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殡仪馆很大,都已经机械化,江余把小扫把放到一边,那叔就接过扫把和专门铲骨灰的小簸箕,一点点把江国庆填了进去,盖上红布,压得踏实,放入小盒,盖棺定论,这人的一生就这么结束了。
      江余端着骨灰盒,江国红还在哭,他感受不到那种兄妹之情,毕竟自己是独生子,不过现在不算是了,宋雪再婚,有了个同母异父的弟弟。
      江余和江国红走出殡仪馆时,天气依旧阴沉,细小的雨点打在江余的脸上,那剑眉冷厉,看不出一丝的哀伤。
      江国红拉着小孩上了车,她招了个好女婿,家里一下置备齐全,宝马十分耀眼,江余没坐过这么好的车,不知先踏右脚还是该出左脚,他停了半刻还是被江国红推了上去。
      “大姑父。”江余一上车,就看到了这个几面之缘的姑父,大姑父人好,家里人都说,江国庆以前惹了烂摊子,都是这个姑父在解决,江余从倒车镜中看到张凯峰有些红的眼角,这才觉出人情冷暖是一种关系,而未必是一种血缘。
      “姑父,少抽点烟。”张凯峰从倒车镜里看了看他,江余笑着举了举骨灰盒,张凯峰喊着烟,含糊说道:“小孙子别咒我。”
      车内气氛才缓和了些,江余映着窗外细密地斜雨,回想起了昨晚的事。

      江国庆属于没希望的那种人,不论是人生还是抢救。
      晚上打着麻将,赢了好多钱,嘴里喊着小烟,脚下撒着拖鞋,就这么在麻将场上驰骋,一个小时后就输的只剩裤衩,按道理说江国庆这种人,应当不会为了这种得失而脑梗,毕竟他在麻场混迹多年,大起大落也不是第一次。
      不过可能就是他命该绝。
      半夜吃了麻辣小龙虾,短短一小时就抽了一盒的利群,茶杯还是泡着那象征性的枸杞,站起来去撒泡尿的功夫,就这么死在了厕所里,江余接到电话去的时候,救护车开都开不进来。
      杨家村是一个城中村,村民多,筒子楼多,挨得也很近,唯独大马路不多,江余家住在筒子楼的西面一间,楼梯是在楼外面,楼下是个小的零件加工厂,三楼也不高,江余有时候没带钥匙,就翻窗户进去。
      江国庆在的那个麻将馆,是在一个出租楼的二楼,楼下就是红灯区,有时候警察一来检查,他们听到楼下动静,翻窗户就跑了,十分方便,因为隐蔽,给救护车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也因此错过了江国庆最佳的抢救时间。
      这可能就是命,他还打麻将,就死在了麻将场,他爱抽烟,就叼着烟走了,他爱厕所什么呢?
      江余想着想着,噗呲一声就给笑了,笑得越来越大声,最后捂着肚子止不住的笑,让前排两个人都措不及防。
      江余笑得收不住,终于在憨笑声中,湿红了眼角。
      周六的早上也没什么人,车很快就开到了城郊公墓,这公墓建的富丽堂皇,一看就不是什么便宜的地方,从门口就能看到外面种了一排排雪松,树叶上挂着雾气,看不清是油绿还是深绿。
      三人找了好久的停车位,从青年街一路找到了一条街以外的踏青路,最后无果,只能张凯峰坐在车上等,剩下两人去给江国庆下葬。
      “爸,送你的人呢,又少了一个。”
      江余心里想,“不过你这人生前爱热闹,死后也得感受感受寂寥,对吧?”
      他暗想着,轻轻举了举骨灰盒。
      墓地是江国红给买的,算是尽了她这个姐姐的最后一点心意。
      “江余,这墓地五万一个,你挣钱了可得记得还钱啊。”江国红笑着说道,不知是假的玩笑,还是真的玩笑,不过这话听着不舒服。
      江余耸了耸肩膀,道:“有钱了就还。”
      这话是跟他爸学的,江国庆是个赌徒,最常听到的就是这句“有钱了就还你。”
      江国庆的‘风光伟纪’几本书都说不完,曾经因为赌博,断了一根脚趾,小时候江国庆给江余吹嘘,道:“你知道你爹我这个脚趾头是咋没得嘛?”
      小小的江余一脸憧憬的望着他爸,“见义勇为!就因为这根脚趾,我赚了六千!”
      后来才知道,是用一根脚趾,抵了六千的债。
      小时候他总以为江国庆是个名副其实的大英雄,不说是个大英雄,最起码是正义感满满的人,直到他小学四年级。
      记得那是08年奥运,他和他妈窝在筒子楼里看奥运,他觉得那是最开心的一晚,江国庆一晚未归,第二天一早,家门口放了只剁烂的鸡,献血涂满了墙壁,鸡腥重的要命,宋雪终于受不了,冲着就报了警。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江国庆哭。
      江国庆在派出所的瓷砖上跪地,求着宋雪不要和他离婚,那会儿江余什么也不懂,就坐在派出所的铁椅子上,还有警察姐姐给他买的零食。
      任由江国庆如何跪地求饶,还是没能留住宋雪。
      自那日后,江余就没了妈妈,江余江余,真的多余,宋雪走的时候,带走了所有的衣服,却唯独没有带走他。
      他还记得那会问宋雪,“妈妈,你要去哪?”
      “妈妈要去旅游了。”他那会看不出宋雪的神情,只知道那眼神是哭过的红肿,却也觉不出意味。
      “能带我吗?”江余拉着宋雪的胳膊,筒子楼的夏天特别热,他能感受到宋雪胳膊上的黏腻,夹杂着破旧的味道。
      “你要乖乖收拾好东西,就带你去。”
      江余那会儿是真的开心,他乖乖的收拾着自己穿了几年的衣服,一层层叠好,想着那个奥运的夜晚,好像走向鸟巢的每一个大脚印,都踏进了他的心。
      人是个神奇的动物,有些东西科学解释不了,那天晚上宋雪坐在烂沙发上安静了好久,那落寞的背影好像一点点在消失,以至于晚上睡觉,攥着宋雪的衣服很紧很紧。
      第二天一早,宋雪带着他的行李,消失在了江余的世界,江余每每回忆,都觉得怪自己睡的太死,他妈叫他他没听到!
      这一想就是三年,直到江余初一得知宋雪新婚,他才知道,原来出生时的一切就已决定,江余江余,就是多余。
      江余边想边走,到了江国庆的幕前,细雨冲刷的倒是干净,墓里打扫的干干净净,刚好够放一个小盒。
      江余弯身放了进去,看了看四周的空旷,江余小声道:“爸,这一路可没人陪你。”
      江国红‘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江余觉得自己被吵的厉害,终于也伴着细雨掉了几滴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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