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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故事化作一句话就是爱情不是因为我爱你所以你爱我的逻辑关系。
    这篇文很现实,因为不现实的文里总有不可思议的相遇与压根不可能粗存在的天荒地老。而往往活在生活中的我们看到的是一次次的分开与相遇。
    如果想一辈子与一个人不离不散,就在现在拿把刀子把自己捅死再把她捅死。两人死在最美好的时候也就成就了一段佳话。
    活着的一天,就有无数个变化出现。
    作者将现实的东西美化,装饰在墙面上。让屋子熠熠生辉。
    如果是现实里,背叛是何等的罪,悲伤是多么的丑陋。
    在小说里,徐的离开也像蝴蝶飞走一样美丽,而小樽的悲哀像诗句一样流畅。
    所以看下来,只觉得舒服。
    死心眼的小孩比较容易被人爱上。比如小樽。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徐是小樽心口的伤。
    开始,她是她的红玫瑰。
    开始不是,徐与她相处点点滴滴,观者感同身受,你看,两人多么搭配,天造地设的一对,那时候她还是开在她心头不会凋零的红玫瑰,因为你我心有欢喜,我便觉得日子是美好的,这时候,没有父母的阻拦,没有社会的压力,仿佛应该顺理成章两人欢欢喜喜的把剩下的几十年过完等回头以后告诉别人谁说世间没有天长地久的神化你看我们不就演成了。
    开头我也被骗了去了,我不断在猜测,剩下还会是什么?生活那么漫长,要怎么样才能过的美好。
    玫瑰花凋零,而她做了别人手心的宝贝,那曾经种过玫瑰花的地方就留下了一个巨大的坑,那个坑就是小樽永远忘不掉的伤口。
    我喜欢这个变故,它撕开了已经泛滥成灾的俗套,挖开了主角的心,几乎要深可见骨了,于是心满意足。
    许多年后,小樽在一个明媚的阳光下想起过去,不知道那时候伤口是否成了痂。
    当物是人非唯有记忆永恒的后来,她不再是她,而小樽也早改变了,爱情脱去一层层的颜色,变成了她压箱底的老照片,她当年为这份爱情流过的眼泪痛过的苦撕开的伤口都不再出现,于是她安然去想过去,过去有一个人,她深深爱过,爱到曾为她的离开而觉得世界失去了颜色。
    所以,很多人都喜欢在最后写上这样一段再捅读者的心一刀,在某个不经意的下午,她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一个陌生的女人与她擦肩而过,而她认出了她却没有叫住她。
    而这个结局,仿佛是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而我只是感慨一声,她还在。
    人还在,站在阑珊灯火中着,而悲剧往往是当你回首那里却已经空无一人。
    其实很多想看明明白白的快乐结局,在文字里用语言写明公主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也就没有那么多人开始悲伤。
    于是,作者应该许大家一个好的结局,许给两人幸福。
    历经劫难还活着的人,不是为了重复过去,而是得到圆满。
    结局意犹未尽,或许该是这样。
    一个不经意的下午,幼儿园门口,小孩如潮水涌出,我在人群里寻找我的孩子。
    “睿熙,妈妈在这里。”身后有人说道,软软的声音一如当年。
    我回转身去,看见她与她手里的孩子。
    孩子是漂亮的混血儿,有着金色的头发,像故事里的小王子,而她,还是当年摸样。
    睿熙跑过来伸出小手拉住我的衣角,我的眼泪滴在他的手上,他仰着头疑惑地看着我,而我的泪眼中只有徐一人。
    她也看见了我,穿过熙熙融融的人流,穿过一群天真无邪的孩童,穿过数百个日子无数个夜晚的思念,我们的目光交汇。
    灯火阑珊处,那人依旧在。
    期间你无数次回眸发现那里空无一人,但是她终于是回来了。
    那句话说:“生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是的,无法自主。可是,为什么还要忍不住奢望,奢望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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