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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生 小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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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父母把亡灵定义为天上的星辰,而人们总是乐观的把死亡看做又一次轮回。
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亡,她父母如是,她亦如此。
她死了,死在那一场最是瞩目的流星。
星星送别她疲倦的灵魂,一同带走她受尽苦难的躯壳。
盛大而璀璨的葬礼,送走了她,亦送走了这一城。
没有所谓的不甘,只有那对灾难的无能为力,或许于她也是一种解脱……
啃过草根,扒过树皮,挨过打,拾过垃圾……饥饿侵蚀大脑,让她硬生生从人沦落为抢食的野兽。
是利爪与尖牙尽显,杀人不眨眼的恶徒,卑贱似野草……
那时的她还算良善,不食人肉为底线,可她亦是会拿去做交换。
那三年诉尽她的恶,一切不过是为活着。
她以为她的一生将似那淤泥,注定被践踏……不想,命运终对她有所眷顾,上天有好生之德,迟来的天赋异能将她拽出了这个深渊泥潭,她成为她曾仰望的“大人”
余下的七年,她披上人皮,眼含悲悯,乐善好施是她的形容,是燕都贫民窟排的上名的大善人。
他们总对她仰望,用着那希翼的眼神渴求她的怜悯,她是贫民窟出去的一个典范,那黑暗中指明灯般的存在。
从不否认自己的经历,面上的疤痕让她永远记住那一段苦难,心狠亦伴随她的余生,是她于那饥饿三年中惟一带出的东西。
可……这样的世道中谁又是真正的不狠呢?
是像她喜欢的那一个人那样吗?曾经的单纯,现在的跌落凡尘,高高在上的眼神也有了她渺小的身影。
喜欢真的是刻在她骨子里的习惯,她亦是不愿抛弃这唯一的单纯美好,少年时的爱慕伴随她的一生,亦是她的前世。
2017年8月5日晚7:02燕巢市。
一间温馨恬静的卧室中,床上的娇人儿不知何时睁开了双目,度过最初那一阵警戒,疑惑与茫然充斥于她的双瞳。
抬起手,看向那光滑娇嫩的皮肤,好似怎么也看不够,毕竟美好到略显不真实,房间中的装饰是她记忆的模样,与她那即将消弭于记忆海中的画面重叠。
“真好。”
那么的真实。
她拿过一旁的手机,再一次确认上头的时间,笑意掩不住,从眸中透出,唇角更是不自觉的向上弯。
说实话,被陨石消弭的那一刹那是真的不痛,或许是痛觉神经还没传达到大脑,她整个人就化作粉尘……
死的惨,但不痛,称得上末日的幸运死法。
然,命运所给予的馈赠不止于此,她重生回到十年之前,那个代表末日到来的标志性事件还未开始之初。
还有五天,刨除今日。
她还有五天的时间做准备,那该死的限粮政策,那该死的饥荒年代。
她亦不再如前世,饥饿如丧尸,似那行走人间的恶鬼,被那饥饿所支配,被那苦难所折磨……她再也不要受饿了。
一个透明的水立方凝聚于她手心,手心用力,不见一滴洒落,转瞬消失。
她逐渐笑出声,稍显疯癫,她等不了了,也躺不住了,从床上蹦起,整个人直奔浴室。
年轻的面庞,充斥活力的躯壳,都透过那一扇玻璃镜出现于她的眼前。
她在笑,她也在笑。
手抚摸上镜面,触碰她的面颊,她都快忘了她原本的模样,原来也不丑啊!
“真好!”
葬于记忆海的记忆逐渐回归,即便还有陌生之感,但却是分外的熟悉。
就在她还陶醉于自身样貌之时,一声“叮”将她唤回了现实。
沉默半晌,才逐渐忆起那是她手机的消息提示。
略显迟钝的打开页面,对上锁屏密码,她默然了。
智能机早就在前世的那个时代被抛弃,简易功能的通讯器才是那个时代的主流,每一台堪比如今的卫星电话,除却虹膜就是指纹解锁。
早就不用古老的绘图与数字密码,好一阵回想,才绘制出几个图案,本以为全然无用功,不想最后一次却幸运的解开了锁屏。
花里胡俏的页面映入眼帘,眸中闪过一刹那恍惚,直接打开跳动红点的软件。
是一个社交通讯,流行于末日之前,末日之后还有好一段存活期。
“上京聚会走起,有空的同学都来!本公子买单,吃喝全包,还有校花校草助阵,可不要错过了哟。”
“马公子威武!”
“啊这,怎在上京呀?燕都不好吗?”
“对呀,对呀,燕都不好吗?大半同学都在。”
“楼上的,楼上的,你们莫不是忘了马公子在上京上的大学,现在就落户于京市,不安排在上京,又安排在何处?”
“对呀!你们这眼界窄了,窄了。”
“马公子还在吗?要不包一下来回机票?我一定捧场。”
“楼上的美事可想的真实在,要不要把京市一日游全包了呀?”
“要是可以的话,也行。”微笑表情。
上京市,云顶。
“马哥,马哥,你瞧瞧这群厚脸皮。这是妥妥的占便宜不够呀!”
马华兴的狗腿乐颠颠的将手机递给他,指着上面的消息记录道。
他仅是一笑,“这有什么,不很正常吗?”
出入社会后考虑的事情就多了,家庭事业,再也不是那个单凭勇气说走就走的少年时。况且,绊住他们的还有荷包的不丰盈。
“马哥,我仅是为你报不平。”
瞥了他一眼,马兴华什么也没说,可他却讪讪的不再开口,说狗腿也不过是个打工人,还是得看老板脸色。
只见他在手机上一番操作。
纸看风云:“〔微笑〕现在开始报名。”
消息发出后,有近一分钟无人再发言,但很快一条条消息发出,眨眼就是近十条,排起了整齐长队。
雪中人:“地点京市,加我一个。”
曲终散:“我也同是,加一。”
萝莉萌娃娃:“加一,加一。”
……
有积极报名的,也有破坏队列的,偶尔就在整齐的队伍中瞧见一两句,是无便宜可占的挑拨之言。
马兴华还未细看,一通电话就率先打了来,按下接通键,电话那头是好听的女声。
“马兴华,你搞什么?这不是你给我办的接风宴吗?怎么就变成了同学聚会?”
“热闹呀!就我们四五人也没那个氛围,这么多年了聚聚也好,我都快把他们的模样忘了。”
“都不是一个阶层的,忘了就忘了,你现在这样搞,让我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你还是你那个光芒万丈的女神呀!”
“马兴华!”
“你这样弄得我很尴尬,好不好?当年上京市大学的同学就不少,我和毕绍安的那点破事不说人尽皆知,但他们……他们……你真是气死我了!”
当年她和他的事该知道的都知道,明里暗里的议论皆不少,尤其是曾经喜欢毕绍安的那一排女生,嘴巴又毒又利。
她保持住了她的女神颜面,甩了长跑近四年的男友,支持她的男生那一方很解气,可与她不对头的女生们……呵呵!
再说,她这一回确确实实是奔着复合去的,虽然不要脸了些,但成年人的世界,利益比之爱情更加重要,加之,她从来也没有不喜欢过毕绍安。
只是当年,想要追求更好。
她不觉得她有错。
“余馨,你是不是忘了毕绍安从来就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人,尤其是对曾经甩了他的女友。”
“好了,今时不同往日。同学聚会的由头对他来说刚刚好,对我也是,而你……爱来不来。”
直接挂掉电话,再不听他“女神”的唠叨。
眼神晦暗的摩挲手串,对同学群的兴趣直接淡了下来,叮嘱身边的狗腿即助理记录好要来的名单,顺带安排好聚会地点与规模。
不须盛大,但一定要精致,这批同学里头有他要招待的贵人。
同人不同命,真羡慕毕绍安投了个好胎。
余馨有她的目的,他也有一颗攀高枝的心。要真是单纯的接风宴,他可不觉得余馨有那个脸面足够邀请到京市毕家九爷,而近十年不用的同学聚会,真的算刚刚好。
是人脉的一次扩展。
说到底,毕绍安也瞒的好。真真是搞不懂那些大家少爷的心思哟,尊贵的出生藏匿于茫茫人海,本以为是平民出贵子,不想就是大家子的一次人间游。
如果什么时候他认识的人中再爆出一位皇子出生,他都不会再有丝毫惊讶,对大秦国世家言,这都属正常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