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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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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幸第一次见到陈思运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个人的名字。那时候景幸还没来A市,在镇上读高中,彼时正是高二暑假,景幸和闺蜜杨欢逛了一会实在热的不行,就准备去旁边的麦当劳买个甜筒,正过着马路的时候,那时候还是个小花痴的景幸就拉着旁边杨欢的手开始化身尖叫鸡,“啊啊啊,欢欢你看那边那个男生好帅啊,就戴耳钉那个,你看,是不是贼帅,他简直就是我的完美理想型”。杨欢对于自己闺蜜时而犯花痴的行为已经习惯了,常常跟自己发各种男明星的照片,然后不是馋人家腹肌,就说人家盛世美颜,热度超不过三天就换了墙头。但这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犯病,本不想理会的杨欢还是忍不住顺着景幸指的方向看了过去。杨欢虽然不像景幸是个颜狗,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次真不怪景幸,这人也太扎眼了。高高瘦瘦的身型,因为皮肤过于白皙,衬地左耳那颗紫钻耳钉更耀眼。虽然只是侧脸,但是也能看出五官无疑是优越的,高而挺的鼻梁,微微上翘的唇角,就是气质有些生人勿进,和B镇这种小地方属实不搭。
男生好像感受到了这边景幸灼热的目光,转头朝这边看了一眼。那一瞬间,景幸觉得自己的小心脏砰砰要跳出来了,虽然那只是一个对陌生人无感的眼神,而且很快就收回了,但景幸还是看清楚了那是一双极其好看的眼睛,不是那种剑眉星目的浓颜系,是微微上挑的桃花眼,单眼皮,但景幸还是在那双眼睛里看到了无数星光,一闪一闪的,好像一瞬间照亮了自己的小星球,如果那双眼睛能专注地看着自己,就是石头也会心动吧。但偏偏他整个人发色和唇色都淡淡的,就像他的气质一样,和周围有些格格不入。男生好像在等人,接了个电话就离开了,景幸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只觉得原来长得好看的人,走路也是好看的,怎么能有人走路这么快还这么端正呢。
当然这段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毕竟进入高三以后,学习变得很紧张,即使花痴如景幸,也没有时间去想谈恋爱的事情。但从那天起,景幸就单方面将耳钉帅哥定义为自己的男神,当然耳钉帅哥也是她自己给人家取的,毕竟也不认识人家,那时候也没有微信,上去要电话号码这种事,景幸虽然有贼心,也没有那个贼胆,毕竟帅哥看起来应该是会一秒拒绝的类型。但景幸非要把这些邂逅定义为很浪漫的一见钟情,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和闺蜜重复一遍,然后开始幻想,如果能和他谈恋爱,自己应该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吧,吵架了都要抽自己的那种。有时候甚至越想越远,问杨欢,“你说他有腹肌吗”,“你说他嘴唇那么好看,亲起来是什么感觉啊,是不是会很软”,“你说我们如果结婚生出来的孩子会不会像他一样好看啊?”......杨欢每每听到景幸犯花痴,都很想提醒她,两个人看对眼才叫一见钟情,你那顶多是单方面花痴人家帅哥,但想了想高三学习压力这么大,傻人有傻福,让她开心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毕竟人家帅哥也不会知道有个花痴少女天天在意淫自己,肖想帅哥也不犯法不是。所以只能配合她,“是啊是啊,小说中不都这么写的吗,多年后偶遇了自己的一见钟情,原来年少时的一次邂逅,就是一段美好的爱情故事”。这么俗套的剧情,连杨欢自己都不信,却没想到后面真的一语成谶,以致于后面看到难过的快死的景幸,非常后悔,如果自己当时打消了她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是不是后面她就不会伤的那么深,然而一切没有如果,有些事情,大概是命中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