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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朱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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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1446,安徽凤阳人,明太祖第十三子,初封豫王。洪武二十五年(1392)改封代王。是年就藩大同府。在王位五十五年,寿七十三,于正统十一年(1446)薨。谥号简王。
他性格暴躁,建文元年(1399年)时,因罪被废为庶人。
成祖即位后,恢复了朱桂的王爵。可是朱桂仍然没有改进。成祖曾赐玺书给他说:“闻弟纵戮取财,国人甚苦,告者数矣,且王独不记建文时耶?”又下令从今起王府不得擅役军民、敛财物。当时朱桂已经多次被人控诉行为不轨,成祖赐敕列其32条罪状,召朱桂入朝,可是朱桂不来。成祖第二次召他时,在中途把他遣还,把他的三护卫革去,直到永乐十六年(1418年)才恢复护卫。
朱桂的王妃是徐达之女、仁孝文皇后之妹。
他死后,由孙朱仕㙻继承王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