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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这算不算情侣款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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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紧不慢的过着,刮着的风褪去了热气,带着一丝丝寒冷的味道。
林初寻感觉能遇到他的运气不是那么好了。虽然只要上学,在学校里,还是有机会能遇见他,但仅限于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
还只是匆匆一瞥,从不敢光明正大的盯着他看。
但能见到,林初寻都觉得是幸运了。毕竟能在学校见到他的时间,已经不足一年了。
又是一节数学课,“猪油脸”依然在不停的划水。
说起“猪油脸”这个外号,这个是班里同学给老曹的专属爱称。
她每天早上非要七点到学校来逮补作业的,而且总是油光满面,脸上涂着一层像猪油一样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脑门是亮堂堂的,跟在油里浸泡过似的。所以大家都觉得“猪油脸”形容她在适合不过了。久而久之,大家都这样叫她。
终于悦耳的下课铃响起,大家对她上课千篇一律的说辞都已经累了,可她从不觉得累,讲过一遍,依然还能津津乐道地再讲无数遍。
这不,这都下课了,她还没讲完,也真是难为她了……
终于,在打上课铃的时候放过了他们。
这节课是体育课,大家赶紧往操场上飞奔。好在在铃声结束的时候赶到了操场。
站好队后,体育老师来了。看着他们一个个穿的厚,还嘲笑了他们几声“个个裹得像个熊样!”于是往常只要跑两圈的,今天却叫他们围着操场跑了四圈,美其名曰:“看你们太冷,多跑两圈,更热乎!”
林初寻和李诗情跑着跑着,落在了队伍后面,各个喘着粗气,整个队伍里都在骂骂咧咧。
“体育老师有病吧!发什么神经呢!”
“这么冷的天,穿多一点不挺正常吗?”
“就是,还说我们是个熊样!还要多跑两圈!”
“不行了,不行了,真跑不动了……”
最后林初寻把李诗情拉着,连拖带拽的,跑回了起点。
然后就看到体育老师站在那,捧着他的双手,不停地哈气……
大家对他的动作无语了。
呵呵,自己冷不多穿点,怎么也不来跑跑步,看着他们跑就会热乎吗?
一个个气喘吁吁的,队伍也散得不成样。等他们缓了两分钟后,体育老师便开始叫做准备活动。
体育委员站在前面,开始喊着:“腹背运动开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在要开始下一项活动前,操场正对的楼梯那里,上来了两个人。
有个是他,
他正踏着楼梯往上。
林初寻看到他,一步一步向上走,像踩在林初寻心上。
心脏又不受控制的跳得厉害,慌得不成样。
“体转运动开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
这正好给了林初寻看向他的机会,每次就只往对着他的那边转。
突然体育老师看到他们两个,抬手一指,问他们是来干嘛的。
确实他们这个逃课,逃得不太明智。
整个操场上就他们初一一班有体育课,他们肯定不是来上体育课的。
这时全班都停下动作,看着他们两个。这次林初寻终于可以随着众人的目光,一起看向他,不会觉得奇怪。
不得不再一次感叹,他确实帅。浓眉,眼睛很亮,恨不得让人就此沦陷。下颌线分明,整张脸可能不是很符合大众审美,但就是有一种说不出的硬气和痞气。
在体育老师的追问下,他们没回答,但没在抬步往里走,转身下了楼梯。
一个小插曲。
林初寻他们也重新做起准备活动。
但队伍里还在躁动,旁边的女生她们在那低声讲着什么。隐隐约约只听到,刚才那男生好帅什么什么的。
上完课后,李诗情说饿了,上个体育课让她耗费太多能量,急需补充。于是便急冲冲地拉着林初寻往小卖部跑去。
进了小卖部,林初寻就只拿了瓶水,跟在李诗情后面,她还在挑挑捡捡,找她要吃的口味。
林初寻想着他刚才来操场的那一幕,还有刚才听见班里的女同学谈论他的事情,就感觉一阵心烦。总感觉自己喜欢的东西,被别人看到了,心里很不爽。
李诗情还没挑好,林初寻站在她身后,一转头,看见他和他朋友,一起进了小卖部。
林初寻立马回头,跟着李诗情往盒子里翻。余光看他买了点什么。可他好像什么都没拿。
这时,李诗情挑好了,转头叫上林初寻。
“我买好了,你就买瓶水吗?要是不买其他,我们就走吧!”
听到李诗情突然出声,林初寻心一惊“啊?”
李诗情被她的反应吓到了。
“你咋了,心不在焉的,体育课上傻了?你还买其他的吗?不买我们就走了。”
但林初寻还不想走啊!
连忙回道“啊!我还没买好,于是又低头看货架,然后绕到他们那边,继续低头看货架。
他们好像买好了,走到收银台那。
林初寻看他手上是空的,什么都没拿,就好像是专门来陪他朋友买东西的。
但最后在收银台那拿了颗糖,付了钱后,他们就走了。
李诗情被她一顿操作搞无语了。
林初寻围着货架看了半天,最后,就去收银台那里买了颗阿尔卑斯的棒棒糖,还有最开始就拿上的水。
“你刚才在小卖部那逗我呢?围着货架,看一样,拿起一样,然后又放下去,然后又拿起一样看,又放下去。看了半天,就拿了一瓶水,还是最先拿的,最后拿了颗阿尔卑斯。”李诗情眯起眼:“你不对劲!”
“啊?我没有啊!不是没有想吃的嘛,找了半天都不想吃,就只想吃糖呀!这糖挺好吃的。”
好在李诗情饶了她,没有继续追问。
林初寻轻舒了一口气,低头看了看手里拿着的阿尔卑斯,和他一样的味道,原味的。
天气越来越冷,冬天终于是到了。
冬天的早晨对林初寻更是煎熬,起床对她来说简直要命了。
床就像是有魔力似的,但是想着要去校门口见他,还是一鼓作气爬起来。
不知道他们男生是不怕冷还是怎么说,林初寻早就穿上了羽绒服,臃肿得要命,毫无形象,但她怕冷,也顾不得形象 。
这么冷得天,从没见过他穿羽绒服或者棉衣。
在记忆里,夏天,他永远只穿短袖;秋天,只在短袖外加了一件薄外套;现在冬天,也只是穿了件厚卫衣,外加手里拿一个装满热水的,简单的没有任何花纹的玻璃杯。两只手换来换去的拿,有时还会拿手背贴一贴。
每天早晨都会看见他手里的玻璃杯。
有天周六补完课放学回家,林初寻就拉着李诗情去精品店里买玻璃杯。
“这个好看,上面是只熊耶,好可爱!喜欢这个吗?”
“这个这个,这个也好看,你看这个盖子是兔子耳朵的。”
对于这些,林初寻只摇了摇头,说太可爱了,太幼稚,不符合她的气质。
最后,在李诗情的注视下,林初寻拿起了一个最普通的,没有任何装饰,光秃秃的玻璃杯。
对此,李诗情表示很不理解,那么多好看的,偏偏选这个秃的。
林初寻只说:“这个简单,比较耐看,几十年都不会过时,符合我高大上的气质。”
李诗情无语地摇了摇头:“合着你这玻璃杯还打算用到您八十岁呢?”
林初寻被她的话点醒,点了点头:“我以后要一直用它,我宣布,它现在就是我的爱杯!”
看着林初寻的嘴角还在不自觉地上扬,李诗情像看傻子一样的,看了林初寻一眼。
买完杯子后,她们又去奶茶店坐着喝了杯奶茶,然后各自回家。
林初寻抱着新买的玻璃杯,一路好心情的回到家。
一到家便把自己新买的杯子拿给爸爸看,还和爸爸说,让他在每天去学校前,先帮她把这个玻璃杯倒满水,她要带去学校捂手。
林初寻看着这个玻璃杯,美滋滋的。
这算不算,情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