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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   有句诗,大家都挂嘴边,连我这没啥文学素养的都会了:人生若只如初见。
      我想了很久很久,努力回忆我第一次见到豆儿时的情景:是开学初,我借了他的高数书?好像不是,好像是有天早上出了寝室,看见他,问他第五教学楼怎么走?好想也不是,好像是更早一点在学校门口的小饭馆等麻辣烫的时候遇见打了个招呼?
      似乎都不是。
      我不记得了,我有点恐慌,原来我并不记得我和豆儿初次见面的情景。这使我忽然想起了豆儿以前说过的一句话: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就是你的全部;而你不喜欢他的时候,他的存在对于你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在我喜欢豆儿之前我确定我是不喜欢他的,在我喜欢豆儿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自己喜欢的对象会满足不了:女的,活的这两个朴素的要求。

      %%%%%%%%%%%%%%%%%%%%%%%%
      我是学计算机的,豆儿也是,虽然后来他转行了。但是大学的时候,我们是一个班的,住的也很近,隔壁的隔壁。
      群居是大多数动物的共性,尤其是陌生环境中,同类总是相互亲近,以提高个体在环境改变中的适应能力。我们班的野兽都懂这道理——所以,刚上大学那会儿,班里的男生在校园里活动都是成群的,一簇一簇的扎向教室,自习室,食堂,图书馆…
      我和豆儿,我和我们宿舍的另外三个哥们儿,我和其他宿舍的胖子还有向水的初级阶段革命友情就是这养被培养出来的。
      那时候,天还是很蓝,水还是很清,开心的时候还能哈哈大笑,郁闷的时候还能吼两嗓子,上的是学而不是寂寞,日语除了“米西”和“撒尤娜啦”,我只知道“亚美蝶”。
      那时候,六个人一间的上下铺我挤着,没觉得不舒服;可是现在一百平方米的房子里,跟老大他们家比起来,我觉得这就该叫“蜗居”。
      那时候,老二说:“兄弟就是一辈子的交情。”现在他当了×长,聚会基本看不到了。
      那时候,老三说:“这日子没法过了。第一学期就挂了三科。”现在他见人就说:“这年头没法混了,一年才发了三篇论文。”
      那时候,我说:“我要赚钱。”后来,后来故事太长,曲折到现在,就是那句话:是你的有一天也可能不是你的,而不是你的怎么样也不是你的。

      现在想着让自己看开点的东西,那个时候都不用想。那时候,我只要担心,白天课堂点名,晚上cs战队,抽空回家省亲,课余篮球比赛。
      我每天唯一用功钻研的就是如何偷懒:课能少上就少上一节,作业能多抄一点就多抄一点,饭能叫别人帮我打就叫别人帮我打。最后一点,最难做到。因为大家都懒,食堂又那么挤,想抓着个人替你去打饭,比从美国抓个人去打伊拉克还难。所以,我一般都轮回着抓宿舍里的人,可是用过几轮之后,所有羊身上的毛都少了,再下手抓谁都有点困难了。
      可是,我太懒了,我要开辟新的进货渠道。于是我开始紧密联系其他宿舍的群众,看准了一切机会找别人帮我去打饭。找来找去,我终于找到了一个长期薅羊毛的对象:胡晓。豆儿这学名好久没提,猛地一提,还挺变扭。
      开始的时候,我发现这人有个特点,很好骗。我必需说,冠冕一点的说法就是他极富同情心。在骗他去食堂打饭的时候,我分别用了五次“不舒服“,六次”难受“,九次”头有点烫“来穿插着作为给我打饭的理由。
      每次接着他从食堂给我打的鸡腿,排骨,肉丸子,我都要来一句:从小一生病就荤补,习惯了,呵呵。一个月下来,我终于忍不住问:“胡晓,你不是雷锋他们那儿来的?”
      “雷锋是哪里人?”见过认真的,没见过丫这么认真的。
      “成都的。”
      “恩?”
      “肯定和你是老乡呀。没跑。”
      “其实我也不完全算成都人。我爸是成都人,但是他很早就和我妈到了昆明,我从小是在昆明长大的。”行,管他成都,昆明呢。反正西南地区的人民都乐于助人,这我已经总结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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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来了的故事,听过吗?就知道没有,我得讲一遍:我隔三差五的说自己头疼脑热,揪着同学给我去打饭,到金秋十月的一天,我终于(用这么个副词表示一下活该吧)着凉了。
      估摸着是那天打完篮球,满身汗,没穿外衣,直接被凉风擅的。回去就觉得有点晕,找人带饭,愣是一个没叫住。敢情老子真的已经臭名远扬了。
      但是没关系,咱班里有雷锋呀。我晕晕乎乎地晃悠到隔壁的隔壁,就看见胡晓了,在,扫地?!果然是雷锋。我当时是来不及想让他有空也去帮我们屋扫扫了(我坦白,后来闪过这个念头。),直接就是那就这几个月来见到他常用的问候语:“胡晓,吃了吗?”
      他听见我问,停了手,抬起头:“吃了。”
      得,这下完了。
      “噢,那你忙吧。”我转身要走:总不能从找人带饭演变成让别人专门给我去打饭吧,素质就快跌停了。
      “向水要去,你问问他。”得,我已经发展成为一抬脚,别人就知道我要往哪里走的地步了。
      “好。”刚说着‘好’,李向水同学就提着两暖壶进来了。眼看着手里没饭盒,我很激动:“向水,你没吃呢吧?去打饭的时候帮我带一份?”
      “我说张弛你怎么能懒成这样?”
      向水的牢骚我已经很多人说过很多遍了。反正虱子多了不咬嘛,况且我这次很有理由:“我生病了,发烧。”为了证明我所言非虚,我一把抓起了向水小簸箕一样的手按在了自己的额头上。
      “哟,真挺烫。”向水同学还是个好同学,“得了,你回屋躺着去吧,我去给你打饭。吃什么?”
      “鸡腿。”
      “这样了还不吃点清淡的?”
      “四个。”
      “回去躺着吧你。”
      我回屋就发现了住上铺的坏处:这腰酸背疼腿抽筋的,往上爬,真是个有难度的事情。我们学校全民辅修武术,这是肯定:在学一食堂练铜牙,在学二食堂练钢胃,在学三食堂练气功,在学四食堂练凌波微步。回宿舍练得就是轻功:上下铺四根支柱,最靠外面的一根在半人高处镶着一个改锥把大小的把手。上床时全靠足尖一点力,轻点把手,手攀横杆,飞身跃上一人多高的铺。这活儿非身轻力韧者而不能为呀。
      我那天,一定是梦游着爬上去的。不管怎么样,爬上去我就不太想动弹了。晕晕乎乎地躺了不知道多久,就听见有人叫我名字。我侧身往下一看,是一盆食物,好像是热汤面。端着它的是胡晓。
      他把盆放下,搬了把椅子靠在我下铺,端着面条,站到了椅子上,递给我的时候说了句我至今都难忘的话:“原来你真生病了,怎么不早说。”
      原来他知道我是骗他的。我当时就想起了中学学的鲁迅的一篇文章。原话记不清了,反正现在就是:他的××品德,压榨出我被子底下的那个‘小’字了。那感觉不只是尴尬,甚至开始觉得自己卑劣,开口那是相当的不好意思:“那个,呵呵,也没什么大事。”
      “吃面条吧。鸡腿不好消化。”
      我想吃鸡腿,但是我欠人家情儿,必需低头:“好,面条好。”
      那时的我们,还处在一个给别人帮助和受到别人帮助都轻松自然的时刻。从来没问过“凭什么帮你”或者“为什么帮你”这样的问题,大家都处在以物易物时代前的蛮荒期,自发自觉就是做一切事情的原因。因为,那时候我们“不想钱”。

      %%%%%%%%%%%%%%%%%%%%%%
      “不想钱”并不等于我就浪费。比如我那时候天天打球,换下来的运动服都是攒成一堆儿等到够分量了才放到洗衣机里。日子久了,宿舍里开始抗议。
      老大过去用眼睛:脏成什么样了。
      老二过去用鼻子:闻闻,这什么味儿?
      老三过去用手:粘一块儿了呀。
      碰巧,胡晓看见了,说:咱一块儿洗吧。我每天都用洗衣机,你的正好也放进去。
      说心里话,我有点不好意思把自己又是土又是汗的打球的衣服和他穿了一天也不怎么脏的衣服扔到一起洗的。但是,禁不住这样节约呀。所以,我也就是在心里sorry一下,嘴上立马答应了。现在那拼车上班的,拼着在淘宝上团购的,最早那雏形都是我俩这拼洗衣机的。
      拼洗衣机的日子相当美好,我穿着清新,顺带粘了点儿胡院草的桃花气,终于在大一的第二学期找了个女朋友。
      那姑娘叫郭静婷,长得挺圆乎,总带着笑模样,我觉得笑容可掬这个词就是给她准备的。其实在她之前,我已经努力过n个各种数量级的mm了,可是她是第一个在我说了:做我女朋友好吗之后没有明确表示说不的。
      我非常高兴。我高兴的原因非常简单:我成功了,终于有个女生被我搞定了。间接来说,我开始向变成男人这个终极目标发展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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