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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沙漠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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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墨楠睁开眼之后缓缓抬起头,就看见肃王坐在自己身边似笑非笑的嘴脸,不由得眼神躲躲闪闪,怕他知道自己曾经偷窥过他洗澡。
“伤口怎么样?还疼么?”肃王轻轻扶起赵墨楠,也不提刚才的事,神色也褪去戏虐之色。
赵墨楠老老实实的摇了摇头,“没有知觉,大概是已经废了。”
肃王面色凝重的看着已经包扎好的伤口,心情沉重。
“没事的。还好伤的是左手,虽然用不了抢了,但是我还可以用剑。我们能活下来已经是老天特别的恩赐了。”赵墨楠宽慰着,神情并不像肃王那样低沉,反而是轻松地。
“要是此时不在沙漠,你的伤兴许有救。”肃王抬起眼眸,正视着赵墨楠。
后者一脸无所谓的表情说道:“不在大漠的话也不会受伤呀!不过在战场上可就难免了,丢胳膊丢腿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等回到上京,我就跟皇兄说让你不要再去战场了。”
“你幼不幼稚啊!”赵墨楠白了他一眼,费力的将自己的身子扭过去,靠在肃王的身上,“借我靠会儿,这会儿一点力气都没有。”
“说真的。战场不适合你。”肃王富有磁性的嗓音自上向下飘来,混合着坚定有力的心跳声一起传入赵墨楠的耳中,仿佛有着魔力一般,让赵墨楠曾经坚定的信仰有了一丝动摇:“等我们回去再说吧。”
肃王抬头向绿洲外望去,除了茫茫沙漠外,根本看不到城市,也不知何时才能回去。
赵墨楠似乎感受到他的意思了,轻声说道:“放心,很快我们就能回去了,有绿洲的地方就会遇到商队,到时候我们跟着商队就能回去了。”
沙漠虽然凶险,但是仍有一群亡命之徒想要征服沙漠,这些人就是沙漠商人。沙漠商人并不是买两头骆驼就可以穿行沙漠贩卖周边国家的货物,他们也是靠能力吃饭的。沙漠商人往往也和赵墨楠一样有着极高的方向辨别能力,但他们更加训练有素,在随时变幻的沙海中也能辨认出最优路线,而不是像赵墨楠他们一样随意走动。沙漠中的沙尘暴虽然恐怖,但是最恐怖的莫过于流沙,流沙就像是水一样,一旦踏足进去很快就会吞没一切,没有其他人的帮助,在沙漠中遇到流沙必死无疑。很显然,赵墨楠他们还是幸运的,一路走来并没有遇到。
“回去之后你要做什么打算?”肃王问道。
久久没有得到回应,低头一看,原来是靠在他身上的女子已经沉沉的睡去,梦里似乎睡的也不安稳,眉头紧锁。肃王轻轻将女子放倒,用腿为她做枕。肃王用手轻轻的将女子紧锁的眉心抚开,看着她的睡颜思绪飘了很远。
翌日清晨,一宿没睡的肃王发现自己腿上的女子越来越烫,伸手覆额发现女子发了高烧,应该是伤口感染导致的。此处虽然是绿洲,但是并没有常见的止血消炎的草药,所以现在的首要目的是降温。于是肃王将一旁还未用完的布条扯了几条裹成一团当做手巾,然后在湖水中浸湿擦拭她的额头、耳后、手心以及脚心,如果此时有烈酒的话就能事半功倍了。
终于在肃王的不懈努力下,在太阳升到正当空的时候,赵墨楠的烧退了。肃王长出一口气,他知道他们又闯过了一次磨难,他毫无形象的瘫倒在地上,看着被树木遮挡的天空,发出震耳欲聋的笑声。笑着笑着,他的脸色由喜转悲,他一想到他们这一路走来的磨难,以及生死未卜的女子,就感觉自己很渺小。以往的他是天之骄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是裕国皇帝陛下最喜爱的王爷,也是裕国最闲散似神仙的王爷。他想要的,从出生起就没有得不到的,所以从没有经历过如今这样的情况。虽然他拜了很多师父,有教他武功的斩星派的掌门人,有教他读书写字的老学究,还有教他识药辨毒的千毒手医圣,大多也都是纸上谈兵,从没有实战过,但是他却可以不靠这些获得生杀予夺的大权。当一切权利都消失的时候,他终于发现自己还不如一只幼狼,这一路走来就像是一个拖油瓶一样的在拖累着赵墨楠。他为自己的无能感到悲哀,为未知的前途感到担忧,他终于在这远离朝堂,远离市井,远离亲朋的遥远绿洲里,无声的啜泣着。
许是他哭的时间有些久,也或许是一宿未睡的原因,迷迷糊糊中他进入了梦乡。他梦见了他还是孩童时在皇宫内肆意玩耍,不是砸了哪个宫里的大缸,就是拿石子丢了谁家的宫女太监,要么就偷偷跑到御书房剪短了老皇帝批阅奏章的毛笔,反正小时候的肃王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混世大魔王,天不怕地不怕,就连老皇帝也不管他,任由他胡来。每当事情做得有些许过分的时候,老皇帝才会罚他在宫内清心观内思过,罚抄各类道家典籍。每每这个时候,她的母妃总会带着各种各样的好吃的来看他,帮着他一起抄写典籍,作为交换他则需要为母妃梳妆打扮一个月。他那个后来成为皇帝的哥哥在他小的时候也跟他一样是个混世魔王,但唯一不同的是每次在大人们面前的时候,都会装的彬彬有礼,恭谨端庄,只要大人不在他那个皇帝哥哥比他有过之无不及。当然,这样人前一面背后一面很被大人们认可,所以每次有坏事大家都只会人为是他做的。
最开始的时候他对这种背锅的事情,那是极其反感,和自家哥哥没少打架。后来他哥哥悄悄的在民间搜罗了一堆稀奇古怪的玩意送给了他,甚至是还从远游商人手里高价求得一只品相极好的黄毛犬幼崽送给他,他这才心甘情愿的做他哥哥的背锅大使。这只黄毛犬是他童年最要好的伙伴之一,他们一起起床,一起吃饭,一起上课,甚至是一起洗澡。黄毛犬每当特别高兴地时候,总喜欢用它的舌头舔他的脸,往往总会弄的他一脸口水。
“豹子,别舔了。”肃王睡梦中以为是自己的那只黄毛犬在舔自己。
“小兄弟,快醒醒。”一个穿着不像北鲜也不像裕国服饰的中年男子伸手拍了拍肃王的脸。
肃王缓缓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肥腻腻的脸庞,头上还披着白色头纱,并用一根红色布料拧成的带子固定在头顶。他的另一边是一只调皮捣蛋的骆驼,想来刚刚感受到的舌舔应该就是它了。
油腻腻的男子伸过来的手,肤色黝黑,一看就是常年风吹日晒雨淋导致的。这手指上还带着各色戒指大约五六枚,有金的银的以及玉质的,一看就是一个超级有钱的主。
“小兄弟你可算醒了。”油腻腻的中年男子将肃王扶着坐了起来,“我这喊你半天都没有动静,还以为你和狼群同归于尽了呢。“
肃王感激的抱拳作揖:“多谢恩人的救命之恩。”
做起来后余光才看见不远处有一群人正在忙碌着,应该是在对被他们毙命的狼下手,扒取狼皮卖钱。油腻腻的中年男子也意识到这狼是他们杀的,而自己人却在扒皮有些过意不去,略挪脚步挡住肃王的目光。
“小兄弟怎么称呼呀?你们为何会出现在这里呢?”
“恩人称呼我三儿就行。”肃王看了眼一旁石头上还在昏睡的赵墨楠,继续说道:“我和内人是从周鹿城逃出来的,本想到上京投奔亲戚,却没想到走错了方向进入了这大漠。幸得我二人还有些蛮力傍身,否则恩人今日前来估计只能看到我们的一滩血水了。“
肃王一边说着,一边有着后怕之意,倒也像是一个只懂蛮力的汉子一般神情。但油腻腻的中年男子却并不尽信,好歹他也是在这个沙漠上游走多年的商人,能没有任何人带领就能徒步走到这个绿洲,还能击毙狼群,想必还是有些门道的。
“三儿兄弟,没必要总是恩人恩人的叫着,让胡某怪害臊的。”油腻腻的中年男子一边打量着石头上的女子身形,一边琢磨着,“若三儿兄弟不嫌弃,就称呼我一声胡大哥吧。”
“如此甚好,胡大哥。”
“唉。”油腻腻的中年男子应声着,眼睛依然没从赵墨楠的身上离开过,“我们商队虽然不到上京,但是也是进入了裕国的地界。小兄弟不妨跟我们商队一起,先到泽宇城再做打算?”
“好。多谢胡大哥。”
商队一行人利利索索的就将那十几头狼的狼皮扒了下来,然后晾在商队货物的上面,估计是想着到达泽宇城就能卖个好价钱。油腻腻的中年男子见肃王对此也没有异议,并没有一点想要分钱的念头,也就堂而皇之的受了这份礼。
骆驼的数量是根据商队的人数确定的,所以并没有多余的骆驼可以给肃王骑,于是肃王只好和赵墨楠这个病人一同在货车上将就着,还好的是此处到泽宇城也不过就两天两夜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