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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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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默是个农村人,地地道道的乡下小子,偏偏有个爱做梦,挺赶潮的城市母亲。他妈被拐到穷乡僻壤后,不到一年时间就生下了阿默。阿默从小就一副唇红齿白的秀气模样,这让曾受过艺术熏陶的母亲颇为欣慰。要当艺术家的人,皮囊子好总不会吃亏的。于是,他妈万事自己扛,跟自己开始认可的那口子也是三天两头的吵,几乎是排除万难地为小娃儿多争取训练的时间。

      乱无章法地教育了七八年,他妈回过头验收成果时,才发现这孩子似乎都没什么特长。唱歌音域窄,跳舞节奏感差点,演戏表情木讷……先天后天的缺点各占一角,反正是没了成星的条件。好在阿默打小也乖巧懂事,他妈让干吗从不多问,照着做便是,再苦再烦也没异议。

      那时候的阿默已经十三岁了,模样依旧清秀可人,身板儿纤细,在乡里常被帮小子当成女娃儿闹。他爸早对孩子的教育权弃而不谈了,随自己媳妇儿怎么高兴怎么折腾。他妈也有那么副倔脾气在,儿子都这么拉拨了七八年,自然不能在这时候再把孩子往田里赶,于是心一横,打算带着孩子回到自己当女儿时所在的城市。他爸依旧不管,眼下孩子都这么大了,还怕媳妇跑了不成。他卖了几头牲口,给娘俩儿凑够钱就送人上了车。

      大城市里的变化日新月异,更何况已经过了十多年了。娘俩儿苦挨了半个多月才找到一个故人,说得具体点,是当年追过他妈的男同学。那中年男人正巧刚离了婚,怀里抱着个刚满月的男婴,加上对阿默妈的余情未了。于是,不过半年时间,有点木讷的阿默就开始管那男人喊「爸」。等阿默稍大些,才敢小心翼翼地问起自己在乡下的父亲。那时他妈才抹着眼泪告诉他,他爸伤心郁结,一年前就没了。

      那年阿默也不过刚满十六岁,叛逆期没到,心思也简单。他谁也不怪不恨,只是把存好的路费又统统存回银行里,每到清明节时再朝着家乡的方向烧把纸钱。

      那个地方毁了自己的母亲,而自己又是受馈赠于它。可如今,唯一的挂念也没了,那自然自己也是再回不去了。

      从此,阿默变得越发乖巧懂事,他妈的明星梦也再次复燃,借着大城市优渥的物质条件就要再行打造明星儿子的计划。最后,他妈跟继父商量后就高费将阿默送进了本市的重点艺校,听取德高望重的老主任的建议,给阿默报了音乐表演系。

      虽然说已经砸好钱,可形式还是得走的。继父可谓对阿默他妈百依百顺,看着只除了外貌够得上合格条件的继子,居然也乐颠颠地跟着瞎折腾,初试的前一个月还重金请了位艺术老师回家教子。狠狠操练了个把月,好歹让阿默在面试时不至于显得太水。形式都走到这儿也够了,所谓的复试阿默幸运地躲了过去,之后由他妈打点好把个羞涩的娃小心翼翼地送进了艺术大门。一路走来,阿默都是极其配合的,只除了在睡前抹了那么两把泪。

      对于这个百里挑一的继父,阿默已经不敢仅用幸运二字来传情表义了。无论对自己的妈妈或是对自己而言,这个男人都完美大度得象个绅士,以至于阿默能够心甘情愿地喊了他七年的「爸」。更甚于,在家里发生变故,两人双双因车祸去世时,阿默也是眉也不皱地将毫无血缘关系的弟弟揽在怀里。这一揽就是十年,阿默再不是模样清秀,身板纤细的少年,曾经只会拉着大人裤腿小颠小跑的男童也升到了高二。

      想到七岁男童含着眼泪问自己要爸爸时,阿默到现在还会心痛。十年了,他从未后悔在那时说出的话。他说,「以后,我就是你爸。」不是哥哥,仿佛这样才能让自己明白自己肩上的责任。

      ※※※

      脸上又湿了,象汗,阿默抹了把脸。

      果然是天气太热了吧。这一夜阿默都似睡非睡,满脑子全是十年前的影象。至于这十年间发生的种种,大脑倒好象故意要进行抹杀般,稍微深入点就是麻木感占了上风。无喜无悲的记忆,回想起来只是浪费感情,对此阿默最清楚不过。于是,他翻个身便起床了,然后就着微露的晨光,把早点准备好。等把自己也收拾好,要出门时,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是六点半,天色也正好亮全了。

      阿默穿着很平常的白T恤和洗白的牛仔裤,单看背影很容易被误解成学生。转过身,那就另一码事了。才十年而已,怎么就能把个曾经模样清秀堪比少女的人打磨成眼下这副德性,比实际年龄显老不说,脸上还总带着那么张暗自算计讨便宜的猥琐表情,除了副身材几乎就没个地方招人带见。

      几次站在化妆室的大镜子前,阿默都有种在看陌生人的错觉。久而久之,如果不是为了打理仪表,他是抵触镜子这种事物的。恍惚也觉得,苏朗对自己日益渐糟渐烦的态度也没那么难理解了。

      阿默其实都是最早到公司的,比公司里上个月刚转走的同事童年还要早。只是他从来不象一般助理那样,先去自己的工作点报道,给自己负责的明星收拾准备道具什么的。比起这些,阿默更热衷于在公司四处转转,看看一些休息室里是否有落了或是明星们不要了的东西,价值一般的就收着,太贵重的他还没那个胆子要。

      在阿默看来,这点小算计是应该是明智的。单靠那种保姆型的助理工作所得来的工资,也就只够两人在大城市里的一般生活开支。不是没遇到过大方点的明星,但阿默似乎骨子里就不讨喜,没个大腕明星会愿意长期用他。象个皮球吧,总是在那些不成气候或是刚起步的明星里来回辗转,阿默慢慢也就认了。

      这些有的没的原因一拢,就注定了阿默的月薪只能在一千处徘徊。阿默不是没有打算的人,在儿子上初中时,他就神神叨叨地念着要存钱给孩子将来上大学用。

      为此,阿默一方面只能在生活上越发地抠门,另一方面则是想尽办法地捞外快。可明星不论大小,都比不得一般人,拍戏啊出外景啊什么的,阿默都得时时刻刻地跟在身后小心伺候着,要打算额外再找份工作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于是阿默只能就地捞钱,不仅耍心眼地分抢了份「宠物」谐星的工作,还成天偷闲地到处翻些能变现的东西。

      今天算倒霉了,阿默正抱着一大袋粉丝送的小礼物经过三楼练舞房时,就被个人拎住了后领。就自己微微踮起的脚尖而言,阿默猜对方不仅力气大,而且个头也颇高。

      背对着人,阿默看不到人的模样,只听到一个干净阳光的声音,「你是谁?一大早的在这里干吗?」

      阿默暗叫不好,苦于无法转身去辨别对方的身份,支支吾吾会儿才硬着头皮说,「我是萧柯的助理,正帮他把歌迷送的东西收拾到休息室。」前半句话倒没错,距离阿默最近的一个雇主就是上个月的萧柯。

      男人挑眉,「哦?我怎么看到有张卡片上写着‘然天’两个字?」

      心里「咯噔」一声,阿默暗暗将那张特别出挑的卡片往下压了压,干笑,「可能……可能刚刚太急,有些就拿错了,我这就还回去。」使使劲,身后的人却抓得越紧。

      男人冷笑,「有些?是吗?」一手越到阿默胸前掏了掏那袋东西,只见所有的小东西上所附带的小卡片上都写着「然天收」的字样。

      阿默一身冷汗,外加小郁闷。谁不知道他阿默是公司里出了名的爱贪小便宜,这种故意「误捡」小礼物的事情也不是没被撞破过,可大多人都当看笑话,取笑几句便放过他。今天什么日子,怎么就遇上个这么较真的主儿?

      「嗯?怎么不说话了?继续往下掰啊。」

      不用看对方的脸色,阿默也能想象那该是多么轻蔑的表情。心想着今天算自己倒霉,碰到个兴许成不了气候的小星,阿默也就忍了。趁着对方已经开始放松手劲,他飞快转过身,也不看人,眯着眼就把东西双手奉上,「最近手头紧,犯糊涂了。您大人大量,就当没看见。东西都在这儿,您拿去好了。」公司里也有些过气明星,干不了别的最后也就沦为助理,自己只要服个软,对方也就不会死咬着不放了。

      「我说,这位前辈……」男人眯眼,「你是眼神不好还是怎么地?我既不是你长辈,也不是什么路人助理,给什么要什么!」后半句话的口气已是相当不好,带着要反胃的暗示。

      阿默这才站好,仔细打量起眼前的人。的确,「您」字对方不懂得欣赏那就算了。至于妄想对方能拿着好歹也抵得上百的小礼物就转身走人,那也实在不可能。

      眼前的男人看着就二十出头,目测身高至少一米八五,无论年龄或身高都是明星市场里颇被看好的。再加上一张亦正亦邪的帅气脸蛋,随便做个表情都能把人唬得傻傻的。没记错的话,这人就是最近在娱乐圈里红透半边天的全才天王,「然天」。

      阿默看着男人似笑非笑的好看眉眼,暗暗连呼三声「得天独厚」后,再连叹三口气,小心陪笑,「这些东西,您看看是送您休息室里呢?还是,我现在就直接放回原处?」给巨星胚子形成这种深刻的印象,绝非好事!

      然天连眉也懒得挑了,「我不喜欢被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叔用敬语。」

      「是是是,您,你看这些东西……」再次双手奉上小礼物。阿默算是遇上克星了。

      然天嘴角勾笑,把袋子倒提,小挂饰、小布偶等东西撒了一地。拍拍手,他转身就走,「捡起来,就都是你的!」

      阿默面对着越行越远的高大背影,慢慢蹲下身子,生平第一次发觉自己还记得什么叫屈辱。

      只是,钱钱钱,它似乎又占了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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