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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一见钟情 ...

  •   《恋你风情万种》

      1.一见钟情

      明宇见到林小风,是透过一间教室的后门玻璃。
      那时他和齐大奇正匆匆穿过楼道,理论上不会有突然驻足的可能。
      但是就那么不经意的一瞥,他看到了一个穿白衬衫的青涩少年,话说到一半就失了声,那一刻大脑一片空白,金融系大三的高材生,就瞬间退化成了肤浅的视觉动物。
      “后来呢?苍老师什么时候……?你怎么不说话了?唉,哥你傻站这儿干嘛?”
      明宇回过神的大脑里将大奇同化成了苍蝇,打算嫌而弃之。
      于是他冷冷地说:“我的开机密码,名字拼音加出生年月日,E盘第二个文件夹,滚吧。”
      大奇乐得屁滚尿流,亏了他还能腾出点儿心思琢磨一下明宇的初衷,眼神顺着明宇凝视过的方向看去,因为角度和身高的不同,还有精虫上脑的自以为是,大奇看到的是一个蛮漂亮的女生,于是他对明宇会意一笑,一脸“我懂你”的表情,如明宇所愿没再多话,就颠颠儿地冲向E盘了。
      明宇又情不自禁地盯着少年看了很久,只觉得越看越不能自拔,魂儿都被他吸了去。明宇当时是这么想的:如果他是食魂的妖精,那我还庆幸能死在他手里呢。
      直到讲台上老师说了些什么,那少年猛然抬头看去黑板,明宇才晃过神来,第一反应当然是要看看贴在教室门上的课表。
      上午第三、四节课连上,金融系一(2)班的微观经济学。
      哦,原来是师弟啊。
      明宇再看向少年,脑海中比刚才丰富了不少,尽是些古风耽美小说里师兄弟乱来的限制级画面。
      嗯,明宇是腐男,但从这一年寒假开始,他对自己性取向有些不太确定了。
      这小子是来测试我的取向的么?明宇不要脸地这样想。
      于是他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认识他。

      但是不能太过唐突,吓坏了乖宝宝就不好了。
      明宇在教室门外直等到下课,却沮丧地发现乖宝宝只坐着伸了个懒腰,根本没有站起来走动走动的意思。
      课间十分钟都在看书,果然是乖宝宝,十八岁的乖宝宝,妥妥的禁欲系,处男,嚯嚯嚯!
      明宇心里没来由地兴奋,于是胆大异常,吹着口哨走进教室,走到林小风所坐的排座后面,弯下腰,堂而皇之地贴着林小风的后背张望。
      果然,林小风受到了惊醒,下意识地回过头来,差点与贴得极近的明宇撞上脸,忙向一侧移开。
      那一刻,明宇感到一阵香风扑鼻。
      “你……干嘛?”
      哇噻,声音也超好听,清亮中透着性感,小师弟啊……
      林小风眨了眨眼睛,明宇才意识到自己应该快点回答,再这样看着人家笑,就会被误会成猥琐了。
      唉?难道我不是真的很猥琐么?
      明宇理直气壮又随意地说道:“哦,我今天早上坐你这位子上自习,好像把钱包忘在这儿了,过来找找。”
      林小风迟疑片刻,“哦”了一声,还很配合地将放在桌槽里的书包拿了出来,探着头往桌槽里看了看。
      “没有啊。”林小风说完,很认真地回头告会,却没想到这么一会儿,身后这大哥又向他贴近了几寸,本来把握好了分寸,一回头却又差点撞到脸。
      林小风又吓着了一跳,下意识地偏头躲过,却见明宇皱着眉头往桌槽里看,怀疑的语气:“没有吗?”
      林小风疑惑了片刻,再看明宇的神情,马上就有些愠怒了。
      “同学,我坐在这儿的时候,真的没看见有钱包,你要是不信你可以……喔……”
      说到这里,林小风就顿住了,不信可以怎么样?让他搜自己的书包?告诉老师?调取教室的监控?无论是哪样,都貌似很麻烦,而且这样做了就能证明自己清白吗?万一这人就是赖着他,硬要说是他拿了钱包不还呢?
      林小风,十八岁才来北京上学的乡下娃,头一次遇到这样的声誉危机,人之常情地惊慌失措。
      此时他脸上的表情,是那种畏惧又逞强,委屈又无助,想哭又不哭的样子,看在明宇的心里,我见犹怜,却又着实的喜欢啊。
      于是他难以控制地笑了出来,可是没人知道他是情不自禁,此情此景,林小风自然而然地将他的笑理解为最后通牒,脸上的警戒和悲愤更甚,紧咬嘴唇,无声地质问:你到底要干嘛?
      明宇心里又猥琐地想像一些狗血情节:
      哈哈哈哈,跟大爷去衙门,要是还不招,哈哈哈,你这细皮嫩肉的,禁得住几道关?
      啊,你、你干什么?放开、放开我!啊——
      明宇晃了晃脑袋,赶走了飘在脑子里的剧情。心想,既然乖宝宝把他往坏处想了,索性就顺着台阶下吧。
      于是他保持着迷之微笑,霸道地拿起乖宝宝放在桌面上的教材,翻开,扉页上清秀的字迹:林小风。
      “啊,你叫林小风,嗯,林小风。”
      明宇刻意点了几下头,心里想的是:果然是小白,光看这名字,就想一口吃掉他。
      脸上的表情却笑里藏刀:“好,我记住你了。”
      说完,将教材扔回桌面,目光在林小风苍白怔愕的脸上舔了一遍,将双手插在裤兜里,装逼地走了出去。
      走出教室的瞬间,明宇后悔得想殴打自己。
      发情期的男孩就是那么幼稚,只要能让心仪的人记住自己,不管那种记住是怨恨还是爱慕,发情期的男孩都会不择手段地做些事情,只要能让心仪的人记住自己。
      林小风在座位上愣了好久,回过神来第一反应是打量四周,果然,同学们都表情丰富地侧目看他。
      遇到这种事,通常该怎么办?
      林小风不知道啊,十八岁才走出农村的乡下娃,他怎么可能知道该怎么做?
      更何况,他现在最担心的,是那个丢了钱包的人会怎么做?
      好,我记住你了。——这句话代表什么?
      林小风担心未来心中忐忑,羞于当下满脸涨红,只得悻悻地坐回座位当鹌鹑。
      最让他不可理解的是,身旁竟然有两个女生很花痴地感叹:“啊,他不是咱们系的明宇师哥么?真的好帅啊!”
      明宇?
      嗯,是挺帅的。
      被女生这么崇拜,又这么有名,应该人品不算差吧?
      好,我记住你了。——他到底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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