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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琳坐在一个角落里,懒懒地摇着手中的杯子,目光看不出焦点地投向酒吧的中心地带,脸上依然是那似有似无的微笑,让人琢磨不透她想什么,还是纯粹在发呆。
      一个月中她偶尔会来几次,每次她都喜欢坐在角落里,叫上一杯酒,一边品着酒,一边品着这里的人。她喜欢这种生活,虽然灯红酒绿的,难免有几分颓废糜烂,但她觉得这样活得纯粹,不用伪装,不用猜忌,因为大家的目的都是明显的,只两个字——“快乐”。
      当然,她来也是为了这个原因。
      ***
      这天,吕琳来到她一贯去的酒吧,坐到她一向坐的位置,叫上一杯她喜欢的酒。对于那几个向她行注目礼的旧识,她只报以那似笑非笑的贯有表情,微微点了点头,便算打了招呼。
      说是旧识,说白了,大多不过是那些有过一夜情或几夜情的“情人”而已。她和他们在这酒吧里相识,然后明了对方的需要,在她不想拒绝的时候,她会答应。
      至于她什么时候会不想拒绝嘛,这个问题她自己也说不出个标准。
      不用惊讶!其实这世上大多人都是这样。说不出为什么喜欢,说不出为什么讨厌。有些时候很喜欢很喜欢一样东西,然后突然又不喜欢了;同样的,有时候很讨厌很讨厌一样东西,但突然又会不讨厌了。当然,不喜欢不等于讨厌,不讨厌也不等于喜欢。这像她,不会喜欢每个和她上过床的男人,她只是不讨厌他们罢了——至少在床上的时候不会讨厌。
      滥交吗?
      也许吧!但她不介意。她只是选择了不一样的方法对待同一件事。
      她是和几个不同的男人上过床,这几个,不过也就三四个。如果一个女人不是太幸运或者太死心眼的话,她一般不会一辈子只经历一个男人。如果说她们怀着爱去和她生命中的那三四个男人上床不算滥交的话,那么她这样算吗?
      爱一个人,而和他上床,是上床;不讨厌一个人,和他上床,同样也是上床。都是在做同样的事情,只是有人为了爱,也有人是为了钱,而她为了纯粹的快乐。这样就是滥交吗?
      ***
      在她一走进酒吧的时候,陈敬明就已经看到她了。当她向他点了点头后,他便坐不住了。他拿起酒杯,向她走去。
      他是在一个月前左右认识吕琳的。从一开始他就被她那似笑非笑的神情吸引了。她那神情让人猜不透摸不着,却要命地吸引了他。他想一探究竟。
      “好久不见了。可以让我请你喝一杯吗?”陈敬明微笑着和她打了招呼。
      吕琳笑笑道:“有何不可?”
      陈敬明便坐了下来,两人慢慢地喝酒,聊天。他不时凝望着她,对此她但笑不语。
      当酒吧里响起一首缓慢而深情的欧美老歌时,陈敬明把她带进了舞池。她的头轻靠他的肩,他的手轻抚她的背,慢慢地随音乐往她的腰移去……
      “今天晚上,到我家。”他轻声说。
      “好啊。”她也轻声应道。
      ***
      当阳光渐渐充满房间的时候,吕琳醒了。她眯着睡眼看了看身旁的男人——陈敬明,他还没醒。
      吕琳起身拾起散落在地上和床上的衣服,走进洗手间。
      是哗哗的水声将陈敬明吵醒的。他发现吕琳已经起来了,正在洗澡。就和上一次一样,她比他早醒,然后就去洗澡。他慢慢地看爬起来,找到自己的衣服,穿上。
      这时,一身清爽的吕琳走了出来,脸上依然是那似笑非笑的神情。她走到陈敬明身边。他可以闻到她身上那淡淡的沐浴乳的香味。她在他脸上轻轻地印了一吻,对他笑笑,说:“我走了,拜拜。”
      “我要怎么找你?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不是说笑,他的确不知。他们虽然已经上过三次床,但他真的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是什么人,甚至不知道怎么联系她。当然,他懂。大家都是出来玩的人,反正一夜过后,就是陌路人了,根本不需要知道那么多。但这次是第三次了,对一个上了三次床的人,却连个名字也不知道,在床上还可以喊一声‘宝贝’,但若大庭广众的,总不太好吧!
      “你到酒吧自然找得到我,我一般只去那间,至于名字,‘宝贝’就行了。”吕琳笑笑。
      她向来不问对方的名字,不问他的电话号码等等。她觉得那是属于白天的‘他’的,而她只要晚上的‘他’,所以,那些东西根本不重要。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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