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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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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阴暗,昏沉。
要下雨了。
这座城市总是这样,大雨将倾未倾,黄昏日暮,一副垂死模样。
记忆中,这里似乎从来没有出过太阳。
但说真的,这里也完全没有出太阳的必要。
阳光应该奉献给那些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地方,而不是浪费在这座城市。
这里,只有肮脏,污秽,老鼠,蟑螂,人。
废土。
这座城市,叫向阳。
很讽刺,对吧?
向阳,一个多么虔诚的名字,却得不到阳光的丝毫吝啬。
但这种事,也不能怪老天爷。毕竟,如果一个人浑身长满脓疮,即使它的名字再好听,你也很难把它当成一个(正常)人看待。
向阳城,就是那个长满脓疮的人,一个异类,被唾弃,被遗忘,但出于某种“道德”因素,大家还是惺惺作态地为她施舍“人文关怀”。
每个月,都有源源不断的物资从里面送出来,送进向阳城。里面的人乐于做这种事,他们管这叫“慈善”。吃的,喝的,有用的,没用的,什么都有,总的来说,住在向阳城里,不愁吃穿。
但对于向阳城里的人,这是一种侮辱,因为没有人会为了做慈善,花几千万买一块黄金织成的面纱,捐给一个满面脓疮的陌生人用来遮脸——
送进向阳城的东西,都是次品,都是垃圾。
吃的,长霉了;喝的,过期了;用的,没有用了……
明面上,这里是定点慈善。实际上,这里就是垃圾场。
他们把垃圾扔给你,然后因此得到褒奖,最后再告诉你,“我给了你食物,我让你活了下来。你要感谢我。你要为了我,心怀希望。”
一群伪善的蛆虫而已……
呸,我们又有什么立场去评价他们呢?
毕竟,除了他们扔进来的垃圾,我们什么也没有。
不过有些人不一样。
他们不一样,他们心中还有悸动,他们用那双不服输的眼睛,看到了别的东西……
透过那层玻璃糖纸包装的伪善,他们看到了本质,看到了那堵高墙背后——
有一束蓝光。
照亮黑夜。
永不熄灭。
是溢满天际的希望。
他们饱含泪水,蜂拥着,踏过高墙,走向光明。
一个接着一个,毫无保留地,奔向希望。
直到这座城市里,再无希望。
只剩下我们,我们这些,食腐的蛆虫,日以继夜地,用无可救药的颓丧,荼毒着这座城市。
我叫陈柯。
我是一名私家侦探。
不同于这座城市里的其他人(比如,此时此刻坐在街角咖啡厅里那个醉汉),我有工作,而且我的工作能让我跨过高墙,到向阳城以外的地方,到有光的地方。
城里大多数的人,出去了,就不会回来了——因为没人会想在下水道里过一辈子。
但我不一样。我总会回来。
有案子找到我,我就出城。等案子办完了,我就会回来。
不是我对这座城市有什么难舍的情怀。我不是在这里出生,也不是在这里长大,如果非要我离开这里,我也不会死乞白赖地赖着不走。
我选择留下,是因为我属于这座城市。
人们离开这里,因为她肮脏,昏暗,永无天日。
我反而很喜欢这种感觉,有一种,哥特般的神秘感,但这不是主要原因。
最主要的,我和留在这座城市里的人一样——
无可救药。
我属于这里。
另外……
我没有钱,一分钱都没有。
虽然前面说了,我有工作,但我挣的每一笔佣金,都被我用来买烟了。所以,我只能到这里,寄希望于别人的“慈善”。
其实,送进城的东西里,不缺烟酒。但就像我之前说的,怎么会有人把好东西扔进垃圾场?
我之所以会选择一份需要出城的工作,也是因为这个理由——老子要抽好的。
出城买烟是一码事,把烟带进城,就是另一码事了。
守门的人是不会让你把这么好的东西带进城的。
能进城的,只有垃圾。
我每次都要花很大一番功夫,把我的上等烟变成垃圾货——磨掉牌子,揉烂盒子,再塞进内裤。
如果有人问,就说我有一个很大的……(你们懂的),如果不幸在搜身的时候被人摸到了,再掏出来(基本上掏到一半,就会有人让你住手),也不会有人觉得这东西值多少钱了。
很麻烦,也不太卫生。
但我不在乎。
毕竟人活在世上,总该有点追求吧。
我呢,只是想在这座无可救药的城市里,肆无忌惮地抽一口好烟罢了。
就像街角咖啡厅里的那个醉汉,日复一日,坐在那里,望着天际的蓝光,做着同一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