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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 8 章 ...

  •   江诚淮口中叫的阿雷,就是和他在同一个巷子里长大的发小沈雷。

      那条一下雨青石板路就滑溜溜湿哒哒的老巷子里,江诚淮家经济条件倒数第一,沈雷家经济条件倒数第二,两家算是难兄难弟,人们总是爱找同类报团取暖,所以两家人感情非比寻常。

      沈雷的岁数其实跟江诚淮差不多,但却事事以江诚淮马首是瞻。沈雷父亲去的早,从沈雷记事起,印象中就没有父亲这个角色,是母亲这个一生操劳的寡妇将他含辛茹苦养大。

      他是家中独子,少不得被独身的母亲寄予重望。沈雷这人脑瓜子是聪明的,却不怎么把心用在读书上,因此初中毕业就早早步入社会打零工。

      沈雷十六岁的时候,就用假.身.份.证去广东那边的厂子里待过两年,厂里工资按计件算,沈雷已经是厂里每个月工资做得最多的工人了,却还是挣得很少,加上后来母亲日夜操劳熬出病来,每个月都需要花不少钱买药保命,沈雷更加没心思在厂里做了。

      江诚淮看不过眼,就把沈雷从广东叫了回来,让他干脆以后跟着自己干。自己有口干的,就绝不会让沈雷喝稀的。

      沈雷叫江诚淮:哥,他这一辈子也就只认这一个哥,打小视江诚淮如兄如父,就是让他为了江诚淮去死,他也绝没有二话。

      明熹想起来了,原书里的剧情,男主江诚淮昨天之所以会出现在高速服务区,就是沈雷母亲临时住院,江诚淮帮沈雷替班开车运货来着。

      而原书里的剧情,就是沈雷亲手将无恶不作的薄明熹推入鳄鱼池,江诚淮下不了手,他就替江诚淮为早死的白月光报仇雪恨。

      这个人是个狠角色,他的三观以江诚淮的喜好为准。江诚淮看得顺眼的人,沈雷会跟着象征性给个笑脸;而江诚淮憎恶的人,沈雷恨不得亲手将其碎尸万段,只为搏江诚淮一笑。

      他做人的准则就是:谁要是惹到我哥,我就不惜与全世界为敌,管你三七二十一,通杀!

      想到这里,明熹不禁不寒而栗,全身一哆嗦。

      还好此时的薄明熹没干出什么让江诚淮不爽的蠢事,沈雷也是一副寻常摊主小老板的笑眯眯模样热情待客。

      不知道是不是刻板印象先入为主,沈雷站在桌前帮明熹他们点菜的时候,明熹总觉得沈雷长得有点凶,就连笑起来都是皮笑肉不笑的感觉……

      沈雷向他们推荐:“今天的海瓜子好,昨天一大早我们就上码头这来进货,拿海盐水养了一天一夜,沙子全都吐干净了,拿我妈自己酿的红米酒大火一炒,保你们吃了忘不了!”

      程思珣是个阔惯了的少爷,基本上沈雷向他推荐什么,他就点什么,从不考虑价格,也不考虑吃不吃得完。

      沈雷倒不坑他,觉得他可能是带女朋友出来吃夜宵,为了充阔好面子,不好意思点少了,男人那点小心思沈雷拿捏的很准,马上劝住说:“兄弟,够了够了,你们就两个人,吃不了那么多。现在女孩子都爱美,成天到晚嚷嚷着要减肥,个个都是小鸟胃,你点那么多,边上女孩子可要得陪着你一起发胖了。”

      沈雷居然在替程思珣解围,这倒是很让明熹刮目相看。

      原本她以为沈雷是那种无比心狠手辣的人,类似于小说里的无情杀手,这类纸片人除了誓死效忠他们心中的神领,好像这一生根本也不会迂回婉转什么人情世故。

      其实明熹内心有些许悲悯,这些配角纸片人,譬如沈雷,譬如原身薄明熹,似乎一生都在为主角的命运线铺展而变得面目模糊,他们凶狠、凶恶,仿佛人性之善在他们身上被完全割裂开来,这完全背离了一个人所应有的最复杂多面的人性。

      注意到点菜的过程,这桌气质很好的漂亮小姑娘一直盯着他暗暗观察,沈雷反而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不过他皮肤黑,就算脸红,旁人也是看不出来的。

      他走的时候又悄悄回头看了一眼那桌的姑娘,感叹说长得是真好看啊~摆摊两三个月了,头一回见到长得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沈雷捧着菜单往灶台上一丢,顺手把圆珠笔插进胸口的口袋里,就兴奋地跑去跟江诚淮小声碎嘴嘀咕。

      “哥,那桌女的,长得跟海报上的香港明星似的,不过她挑男人的眼光一般,找了个缺心眼的男朋友,那男的我说什么他就点什么,就为了在女的面前打肿脸摆阔。嘿嘿,我听你的,做生意要实在才有回头客,所以那男的被我劝住了,不然我坑死他!”

      江诚淮拎起灶台上的铁锅开始洗涮,有力的双臂上肌肉群劲劲儿地一浪一浪鼓动着,很是一道阳刚俊朗的风景线。

      他淡淡瞟了一眼远处的一对男女,声线冷淡地说:“那男的是她发小。”

      沈雷奇了:“发小?哥你怎么知道?”

      江诚淮就差拿锅勺敲他这蠢脑子了,心说:我不仅知道他是薄明熹的发小,我还知道他叫程思珣,他爹是四大行其一的市行行长,他妈是烟草公司的总经理,外公外婆都是市里处级以上退休的老干部。

      就程思珣这家底,没让他把整个夜宵摊子连锅带盆地买下,都是辱没了他的身份。

      不知道阿雷今天怎么回事,平时怜香惜玉也就算了,这程思珣也不是块什么美玉啊?不知道他手下留情些什么,错过了狠宰一笔的机会,不然明天他妈的打针费就有着落了。

      两个俊俏猛男开的夜宵摊子,在这条烟火气的街上吸睛十足,江诚淮的摊子刚开张就很快坐满了食客,其中大多是少中青的女性顾客,莺莺燕燕特别多,尤其上了年纪的大妈,点菜的时候,小伙子小伙子叫的特发嗲。

      明熹埋头吃完了一盆江诚淮炒好的海蛏子,有点酣畅淋漓意犹未尽的意思。

      不知道是不是今晚没吃晚饭的缘故,她惊奇发现原来江诚淮的手艺居然这么好!

      海蛏子一点泥腥味都没有,肥嘟嘟的蛏子肉猛火爆炒后也没怎么缩水,火候掌握得恰到好处。海鲜么,最怕浓油赤酱盖过海鲜原本的鲜味,江诚淮调味把握得也很地道,蛏子入口让人满嘴留鲜,而不是只有咸酱油的齁味。

      没想到江诚淮和沈雷的兄弟排挡,还真是有两把刷子,而不是仅仅只靠出卖“色相”。

      程思珣喝了酒,他今晚开车出来的,明熹就留着心眼没喝酒,准备一会替他把车开回去。

      她点了两瓶花生露,其实吃海鲜配苏打水更好,能中和一下海鲜的尿酸,只不过九十年代这会儿,除了香港那边,大陆人还真不爱喝劳什子怪味苏打水,国民饮料是健力宝、北冰洋。

      程思珣激她这是在喝猫尿,酒劲上来,气干云霄,还质问明熹道:以前那个豪情万丈的阿熹哪儿去了?美国到底有多恐怖啊,怎么好好的人在那待上两年,酒也不喝了,人也木讷了,以前那股疯劲哪去了?

      程思珣有些许失落。

      他真是不敢相信,眼前的人就是他认识了快二十年的阿熹。

      她变化好大。

      一个不怕猫、不喝酒、不讲黄段子,爱加班、爱动物、只喝花生露,连他喝光的空酒瓶都要帮忙强迫症整齐摆好的薄明熹,还是他心目中那个昔日一起“狼狈为奸”干坏事的好兄弟阿熹吗?

      程思珣看不懂了,心中有种淡淡的怅然若失,不禁感叹长大有什么好?美国有什么好?这些魔鬼,把他最好的兄弟阿熹,都弄得生疏模糊了。

      明熹不能回答他眼中久久挥散不去的疑惑,只能有点伤感地无言凝视着他,并在心中告诉他:你最好的朋友阿熹其实已经不在了。我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明熹,我是个小偷,偷走了薄明熹的身体。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的好兄弟阿熹过得像上辈子那么惨,最后落得个死无全尸的结局;你也不会像上辈子那样,被别人一步步谋害,最后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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