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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 ...

  •   四九二一年癸亥十月甲子十九辛未,大雪四日,酉初一刻三分丁酉,格里历2223年12月11日,17:18。(注1)日历表上,淡蓝色的冷光清清楚楚,时间终于到了。

      (注1:四九二一年是黄帝纪元之年份,孙文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曾宣布将黄帝纪元4609年11月13日(1912年1月1日)作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黄帝纪元就此停用,但格里历22世纪华夏复兴之后,恢复了黄帝纪元及干支计时法,而且华服夏礼汉语方块字一统天下。)

      ……5,4,3,2,1——发射!

      一进入倒计时,满屋子的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大屏幕上。我没有兴趣,只是摘下眼镜,揉了揉太阳穴。不管怎么看,宇宙飞船上了天,只是一簇火焰而已。一组组数字和图像不停变换,我扫一下又合上眼,无聊地按着额头。稍等一会,先驱自然会发回消息,报告发射是否成功,何必费事去核对数据——难道心算能快得过电子光子联合使用、超高集成、最先进最强大的计算机吗?

      果不其然,一刻钟后,大家开始欢呼,手舞足蹈,击掌相庆,兴高采烈。年轻真好,可惜对我来说,不过是经历十次的事有了第十一次,委实不稀奇,只能奉送微微一笑,附带耸耸肩膀。或许他们要去开个庆祝会,我却只盼着早点回家。回家,是多么温暖的字眼,回到阔别半个月的地方,回到有他在的地方。

      遗憾的是,很快就有人走了过来,我不得不结束神游,戴上眼镜,起身敛衽。天知道我多么不喜欢戴眼镜,虽然不是很沉,却总能压得人鼻梁酸痛。
      “梦唐先生,恭喜啊。”来人是发射现场的总指挥林锋,笑容满面地冲我拱了拱手。这家伙比我还小着好几岁,偏生留着乱蓬蓬的大胡子,不知出于什么心理。

      “同喜。”我淡淡地回礼。
      “这个星际移民计划,梦唐先生居功至伟,林某钦佩之至。”他的样子很诚恳,美中不足是为已经很沧桑的脸又添了几分成熟气息。
      “见笑了,歌今愧不敢当。”大家做得都不错,又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简简单单的两句话,仿佛提醒了众人我的存在,一窝蜂似的涌了过来,有的道贺,有的分享激动,有的来邀请参加聚会,络绎不绝。要是三年前,我一定会答应的,那时候我和他们一样爱玩爱热闹,不过现在都老胳膊老腿了,只觉哪里都不如自己家好。

      我笑着答着,按捺住丢下眼镜溜走的冲动,足足花了两刻钟才应付过去。人总算散了,我拍拍林锋的肩膀说:“晚上的事,全都交给你了。”
      “好吧,我豁出去了,争取把你那份也吃出来。”

      “放心,不会让你白吃的,改天记得请我。”眼见他瞪起眼睛,我立刻改口,“别,我请你也行。”
      “偶尔厚道一下是应该的,”他装模作样地叹口气,又挤了挤眼睛说,“梦唐先生,替我向令正(注2)问好。”

      (注2:令正,尊称对方的伴侣。)

      “没问题,也问你们全家好。”话是这么说,我连他有没有结婚都不清楚,还真有点像箫儿说的阿米巴虫。
      脱下工作服,换上一件米黄色的长衫,我摆摆手,头也不回地走出门去。箫儿说我最适合这种颜色,可以看起来温暖些。

      随手打辆车,不过十分钟,就回到朝思暮想的桃花心木门前。这是一幢名为“逸梦居”的二层小楼,我和他的家。生物锁识别出我的虹膜,迅速向里旋去,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我深深地吸口气,把门带上,心里终于踏实了。
      蹑手蹑脚地换过鞋子,视线里突然出现另一双脚。抬起头,便是最亲切最柔和最明朗的笑容,他照着我的胸口轻捶一下,又给我一个拥抱,叫我“歌今”。

      歌今,我还没出生时,父亲想好的名。小时候,人人都这样叫我,可是到现在,世界上还叫歌今的,似乎只有他了。外面的人或许知道秦博士,研究所里满口都是梦唐先生,爸爸妈妈哥哥姐姐不必说,一直叫我三郎的,“歌今”这两个字,瞧着都快眼生了,他却还叫我歌今。

      梦唐,十多年前,我为自己取的字。那时候,两个少年肩并肩,躺在草地上等待流星雨,只要微微偏头,便是满眼的彼此。
      “箫儿。”
      “在。”他笑眯眯的。

      “我要取字,就叫梦唐好不好,因为我做梦也会见到唐箫。”
      “你梦见我干什么了?”他依然笑着,嘴角翘成很好看的弧度,浅浅地凹进去。
      “没什么……”我嗫嚅着,话还没出口,又咽了回去。我的脸一定很红,好在天色很暗,不会有人见到。

      他没再说话,只是挑着眉毛看过来,眨了两下眼,映出漫天星光。我真希望自己是其中最亮那颗。
      “就是……”我颤抖着嘴唇,结结巴巴的什么都说不出,索性直接行动,印到他柔软的唇瓣上,化成青涩的甜蜜。

      那是怎样的夜晚啊,柔柔的风,软软的草地,偶然想起,真切得触手可及。年少轻狂时,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秦歌今喜欢唐箫,可是后来的后来,我在航天领域闯出一点名气,果真以字行了,人人尊称一声梦唐先生,反倒只喜欢做他一个人的歌今。人心不足,由是可见。

      “箫儿,我刚才走神了,对不起。”不知何时,我已经随着他坐到了阳台的长椅上,三星在户,良人在侧,而眼前的花墙,还是八年前我们一块砌成的,几朵红通通的月季开得正艳。
      又到这来了——我有点无奈地想,虽然某本书说新鲜空气有助于思考,可我这个容易走神的毛病恐怕怎样都改不了。

      眼镜就在旁边的茶几上,想必是被他摘掉的,我拿起来,习惯性地架回鼻梁。
      “放心吧,我的大科学家,今天你没有拿着橙子当苹果吃。”他仿佛忍俊不禁,满脸宠溺的笑。
      把橙子当苹果吃?那岂不是连皮带肉地啃么,一定会弄得到处都是汁水吧。虽然我不记得自己做过这种事,还是心虚地笑起来。

      箫儿拉住我的手,笑嘻嘻地说:“幸好今天回神早,想必饭菜还没有凉,箫是否有幸,可以邀请您共进晚餐呢?”
      “谢谢,又辛苦你做饭了。”虽然客气是假的,感激却出自真心。
      “得了吧,要是等你来做饭,饿死我十次也不够。”

      一杯江南春酿,一箸塞北山珍,顿时,唇齿间清香满溢。箫儿的厨艺极好,大概跟一直弹琴、手指特别灵活有关;而我的烹饪功底,只能用“君子远庖厨”来解解嘲而已。
      幸好有箫儿在,这么一个人,总是包容我、照顾我、关心我、爱我,不知是歌今几世修到的福气。

      他做的东西,每一样我都爱吃。他一边张罗着给我夹菜,一边讲起在国外演出时的趣事。说来说去,还不都是给别人弹琴,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了,涎着脸请他在饭后为我弹一支曲子。我的箫儿可是声名煊赫的一级琴师,常人欲求一曲,比登天还难。

      他大笑着丢下筷子:“没问题,剩下这些归你,全吃完就行,我去沐浴更衣了。”
      还好,不算很多,我一边安慰自己,一边摘下眼镜,埋头苦吃。研究所里除了工作就是工作,废寝忘食是常事,难怪他总会撇撇嘴角埋怨我太瘦,想让我多吃一点。

      结束了战斗,收拾好碗筷,我自动自觉地向二楼琴房走去。箫儿沐浴已毕,换了一身青绿的深衣,系着同色的发带,摆好焦尾桐琴,焚起青木娥女,盘膝而坐,正等着我。这份俊秀清逸,直如空山新雨后的翠竹也似,恐怕神仙也描摹不出吧。

      我挨在他身边坐了,鼻端满是浴后的香味,只见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拨弄几下,便在琴弦上跳起舞来。一勾一挑,一拂一抹,迅疾如飞,灵动似跃,端的赏心悦目,这支曲子我熟得很,不是《凤求凰》又是什么。

      我缓缓念道:“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一边念,一边眼巴巴地瞧着他。
      他侧过脸笑笑,示意回答正确,小半是赞许,大半是旖旎春光。
      凤得其凰我得卿,交情通意中夜从,浮生长恨良宵短,不及一梦已天明。

      假期只有两天,到了甲日(注3)又得去上班,我准时出现在办公室里,一分钟都没早。到目前为止,“天行戌”号已经顺利到达月球空间站并且完成远航发射,其领航计算机先驱的信号一直很正常,用不着再操心,接下来,只剩最后一艘飞船了。

      (注3:是时以天干纪日,工作日三天,公休日两天,甲乙丙、己庚辛为工作日,丁戊、壬癸为公休日,不过秦梦唐很忙,经常加班。)

      “天行亥”号,是第12艘宇宙飞船,其领航计算机“先知”已组装完毕,通过了内测,接下来是耐候性测试;志愿者选拔已结束,培训正有条不紊地进行;要装载的物资也基本齐备,正源源不断地运过来。

      上班,下班,忙忙碌碌,行色匆匆,整个研究所为之奔走的是一个星际移民计划,代号“宁静致远”,级别绝密,已经实行了八年。八年前,我在宇航方面崭露头角,便被联合政府征召,住进这座尚未建成的宁静庄园,再也没出去过。

      众所周知,地球上的环境已经越来越差,虽说治理了污染、增加了植被,但是气温依然不断上升,加上资源匮乏,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不适合人类生存了。基于这种考虑,联合政府通过了建造星际飞船的决议,分别探索12个可能适于地球人生存的区域,来尽量保存物种和文明。

      要保存文明,当然得保留各种各样的资料,其中很大一部分储存在领航计算机里;而要保存物种,就得提取各个物种的基因了。这项工作由聚珍部门负责,需要尽可能多地收集,好让它们能够在新的星球繁衍下去。

      到达合适定居地之后的情形,我们早就模拟过,怎样进行生物重建,怎样进行种群重建,怎样进行群落重建,这些纷繁复杂的事情绝不是一台电子光子结合式计算机能够做到的。所以,事实上,每一艘飞船还载有数百名志愿者。

      这些人要接受很多培训,然后以冷藏状态沉睡在飞船中,等待合适的时机解冻。他们不仅是初期建设的人手,还是重要的文明载体,所以不仅要具备过硬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还必须在特定领域的佼佼者中挑选。这个“特定领域”,也包括我们研究所,每艘飞船十个名额。

      我不知道做志愿者是幸运还是不幸,只知道他们必须离开自己的亲人朋友,不可能回来——无论叫生离,还是死别。
      四九一八年九月,“天行丑”号发射之前三天,我隔着冷藏室的玻璃墙,最后一次见到林夫子时,竟然有一种送别亡者的感觉,还偷偷地揩了揩眼角。

      林澄,林锋的母亲,我最敬爱的夫子,在主持宁静致远计划五年之后,做了第二批志愿者,把剩下的事情留给了我。回头想想,跟在林夫子身后做助手,仿佛还是昨天的事,然而掐指一算,我担任项目的主持者,已经有三年了。

      宇宙何其辽阔,如果林夫子他们有机会苏醒,将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还是永远沉睡下去?无论如何,他们之于我们,只余追忆;我们之于他们,又何尝不是——这还是做了最好的打算,在找到新定居地、开始新生活的情况下。总而言之,生时一别,即成永诀。

      我已经送走太多人,包括那么多同事,弄得心肠越来越软,连箫儿都笑话我老气横秋了——虽然他什么都不知道。
      幸好,还有一个月,这一切就结束了。我只盼天行亥快些上天,然后可以和箫儿搬走,找个没有离别的地方,养几个孩子,安安静静地度过下半辈子。

      转眼又是一个壬日,万幸没有加班,可惜箫儿在外地演出,只能隔着屏幕见面。我打发他按照当地时间早点睡觉,然后悄悄溜进琴房,照着他平常的样子在琴案旁坐下,轻轻拨动琴弦,装模作样地弹起《凤求凰》来。

      唐大琴师很细心地教过我,说我弹得还行,不知是好心鼓励,还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虽说我有自知之明,深知自己的音乐细胞比贝多芬差着十万八千里,绝不会当真,心里总是高兴的。

      我练习的机会不多,手又笨,免不了犯错误;连错几处,心一慌,越发零乱。幸好家中无客,门窗紧闭,墙壁厚实,弹好弹坏都没人听到,正宜自娱自乐。
      少有的闲暇时光中,我最大的乐趣便是学琴。人贴着人,肩并着肩,手把着手——每一个动作,他都会笑盈盈地纠正,一遍又一遍,从不厌烦,不知哪来的那么多耐心。

      这张琴,是我们俩最喜欢的,还是我参加工作不久,花了近半年的工资买给他的成年礼物。箫儿花了三天功夫,兴致勃勃地把自己的字刻在上边。时至今日,这样寒酸的东西早已配不上箫儿的身价,却依然留在我们家里,谁也舍不得丢掉。

      手指抚过“逸琴”两个篆字细密的纹路,立刻能想起当年,想起他拿着刻刀一笔一划雕琢,想起他郑重地宣布:“我的字,就叫逸琴。”
      汉字博大精深,我判断不出是哪两个,未及相询,他已经抓过我的手,认真地写道:“逸琴,也是意秦。”哈,这分明是表白嘛,我顿时心花怒放,笑得连嘴巴都合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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