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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她是我的一朵玫瑰,红玫瑰。绽放起来热烈的像火一样,红的恐怖,红的扎眼,红的不切实际,就像是轰轰烈烈燃在天边的绚烂晚霞,沿着云边放肆点上红色橘色的火焰,一直烧到我的身体里,看见她,我攒动在身体里的血液就开始翻涌,一种不可名状的冲动在胸腔处砰砰直跳,誓要破体而出,用生命和爱作养分来浇灌这朵玫瑰。

      她高挑,脸蛋和身材都完美的不像话,不过近几年越来越瘦了,添了几分单薄,不过样貌还是没变,叫我隔着满街匆匆的路人都能一眼认出。我太爱她的眼,看人时总是含情又无情,再加上她喜欢画上挑的眼线,我甚至觉得那条线直接连着我的心,三两下就把我的魂都勾走了。

      我们念的是女校,高中时同班同寝,也就巧了,恰恰分宿舍分到最后只剩我们俩,别人都四人住,我们俩人住。后来这个安排误打误撞的方便了我们谈恋爱,我们可以彻夜聊天,拥抱,接吻,挤在一张床上谈情说爱,把巧克力掰碎开来互相喂,这个又小又旧的房间几乎承载了我们所有的美好回忆。

      她是我见过最执著于追求爱情的人,爱情是她生命中的一部分,比吃饭睡觉都重要,我们是认识的第二年谈恋爱的,第一年我看着她谈了分分了谈,她似乎忍受不了独身的滋味,对恋爱的渴望甚至到达了痴迷的地步,她毫不避讳地跟我说恋情的种种种种,她说那些话时总是靠在床头,唇上抹了饱和度很高的红色,整个人随性又慵懒,就像是一只看似漫不经心其实在狩猎的猫。她会说很多,有时候絮絮叨叨的说上几小时也未尝没有,说接吻是什么滋味,告白要带多少花,拥抱的力度要多大才能感受到温暖,新鲜感什么时候会消失,每次听着我心里的滋味都有些难以言喻,酸酸涨涨,因为我早就喜欢上她了。

      她几乎不怎么上课,要么出去逛逛要么在宿舍睡觉,偶尔会让我翘掉晚自习去陪她做指甲。她喜欢贴很长很尖的甲片,她的手白皙修长,涂什么颜色都漂亮,但我还是最喜欢她涂红色,像玫瑰。

      她最后还是看出来我喜欢她了,那时候她刚分手,晚上和我挤在一个被窝,用长长的指甲点着我的唇,声音轻的像是在说梦话。

      “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感觉我的大脑都要当机了,好半晌才点了点头,我听到她笑了一声,然后亲在了她指甲刚刚点过的地方,我的唇。

      和她恋爱的滋味太美好了,她就像个小孩儿,很黏人很会撒娇,还会使小把戏,她的到来就像是在我平静的生活里砸下一块大石头,震的波浪滔天,心潮澎湃,连带着世界的色彩都缤纷起来,我们干脆暑假也不回去了,在学校旁边租了个小屋子,无拘无束,逍遥自在,有时彻夜不眠的接吻,我爱她,她是我的宝物。

      暑假过后就是高三了,她不再和我一起住宿舍,办了退学,继续住在那间小出租屋,我周末会过去看她,我们之间的话渐渐少了,争吵是常有的事情,后来毕业的压力让我被迫忽略她的存在,我们见面的次数从一周两次变成了一月两次,打开聊天页面也不知道说什么,几句就能吵起来,索性也不再联系了,但是谁都没有说分手,我心里隐约有感觉,或许六月毕业就是我们散场的日子。

      高三开学到高三毕业的这几个月里有我和她的生日,她在十一月,我在五月,她生日那天我要上课,下了晚自习才提着蛋糕赶过去,她在阳台靠着架子抽烟,看到我进屋才把烟按熄在花盆里,我们一起照顾的一盆米兰。那夜我们几乎没有说话。

      我的生日在高考前一个月,我都不准备过了,结果她在校门口等我放学,我们一起去吃了附近一家很香的火锅,然后她问我想去哪里玩吗,我说我要回学校,晚自习还剩一个小时,她似乎有些失落,我几乎是逃跑一般回了学校。几个月不见,她的胳膊上纹满了花纹,很漂亮,很衬她,但我不喜欢,我怕她疼。

      高考完,她订了两张去看海的机票,我们穿着白衬衫和短裤光着脚在海边踩沙,气氛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轻松快乐,倒是有种大事发生前的压抑。海面渐渐和夜幕融为一体,卷上岸的浪花总是给我一种要带我走的错觉,她抚了抚被风吹乱的长发,说。

      “海风真咸。”

      浪花把海里的生物不断带到岸上,又把岸上的东西不断带回海里,起起伏伏,来来回回,有些笨拙的小东西离开了大海就只剩死路一条,它们拼命想要回去,但是被永远留在了沙里。

      我捡起一个死掉的月亮贝丢回海里,“晚上吹的是陆风。”

      她瞪了我一眼,“我不管,在海边就是海风。”

      大海拍打礁石的声音响了一夜,我们坐在礁石上听了一夜,夜里有些冷,我们穿的衣服又少,只能互相搂着依偎在一起,谁都不愿回宾馆,怕错过海上的日出。她掏出烟盒想抽一根,风吹的火焰瑟瑟飘摇,怎么都点不燃,她有些烦,我看了一会儿后伸手替她挡住了风。

      烟点燃了,我闻不惯,挪到了上风坐着,好久我们都没有说话,直到天边越来越白,她那根烟抽的越来越短,我听见她说。

      “我出轨了,我们分手吧。”

      心里没有多少波澜,这是我早就猜到的事实,我回过头和她对视,她挑了挑眉以为我要和她吵架,其实我只是想再把她的模样记牢一点。

      我没有看到海上的日出,我留她一个人在海边,自己回来了。这辈子都没哭的像那次在返程的飞机上一样伤心,就像是全机人都平安到达目的地,只有我坠机死亡了一样。

      小出租屋里的东西比我想象中的都多,柜子里我和她的内衣缠在一起,我一条一条的分拣出来装进箱子,几乎什么都是双份的,比如那两个胖乎乎挨在一起笑的小猪刷牙杯,总觉得分开它们无比残忍,可是我还是带走了。收拾东西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恋爱这些日子我们几乎从来没给对方送过什么像样的礼物,除了花和化妆品,都是些可以消磨殆尽的东西,花会败,口红会用完,没了就是没了,不留下一点痕迹。我试着找到什么可以保留的东西,别说戒指了,连个手链都没有。

      原来消除掉一个人的痕迹这么容易吗?

      我回到自己家,把从出租屋里收拾出来的东西一件一件规整摆放好,然后坐在桌子前面整理手机,现在想想自己真是个狠心的人,我近乎是冷漠的翻着相册,勾选了所有和她有关的照片和聊天记录的截图,然后毫不犹豫地按下彻底删除。后来拍毕业照她也没来,这个和我有过最亲密关系的人就这样和我的高中生涯一起匆匆的离开了我,我们接吻过,拥抱过,爱过,最后连一张合照都没有留下,就这么草率地结束了。我即将离开这个城市去上大学,她去哪里呢,我不知道。

      我发现我错了,我根本无法抹去她的痕迹。我彻夜难眠,痛哭,将胳膊抓挠的满是血痕,我心里的恨和愤怒总是在天亮前逐渐散去,摇摇欲坠的眼泪让我看不清窗帘外的太阳,云里雾里分不清是清晨还是傍晚,每当这时我都会想起在海边的那个夜晚和我错过的日出。

      她出轨我是有所察觉的,她一直在狂热的追求恋爱的感觉,那种感觉的褪去会伴随着她不断的出轨,在下一个人身上寻找她要的爱情,就像是那只没有长腿的鸟,一旦起飞就无法栖息在某处,直到死亡夺走它飞行的权利。她其实根本不懂什么是爱,她只是喜欢那种在暧昧和仪式感中博弈的快乐吧。

      我真矛盾,我爱她,恨她,想她,无数个夜里我想找一个物件带我回到和她沉溺在温柔乡的时光,可是我找不到,我彻彻底底把她的痕迹从我生活里抹去了,但是心里记得何其清楚,我甚至记得她屋里贴的海报是谁。她又美又疯,我觉得她敢一脚油门冲下山崖只为摘一朵峭壁上的花,或许她就是那朵花吧,可是我不敢冲下山崖,所以我永远得不到。

      和她再次见面已经是大学毕业了,我这四年一直在写书,勉强闯出了一条路来,毕业后搬到了一个又旧又小的公寓,就像高中宿舍那样,不过对面有个花店,刚搬来那天我站在窗边想看看风景,一开窗看到她穿着吊带长裙站在花店门口捏着一支玫瑰正抬头冲我笑,我知道她是爱我的,不然她开的那个花店不会用我的姓来命名。

      她提着裙子上来找我,我们面对面坐在小餐桌旁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她早早就在这儿开花店了,和我对门纯属是巧合,用我的姓也是只是因为好听,种种种种,反正就是没有旧情的成分,她说这些时一直在笑,我总有种预感,她可能要亲我。

      果然我的预感是准确的。

      她要走了,回去修剪她的玫瑰,在玄关处她吻了我,我没有拒绝,甚至搂住了她的腰。我不知道她现在是不是还在恋爱,不过去他妈的,我不想管,大家都不是好人。不过这个吻并没有改变什么,她面不改色的下了楼,我转身回屋,心里泛不起一丝涟漪。

      从这以后我们过上了井水不犯河水的生活,我白天睡觉夜里写作,过的黑白不分,她的小花店倒是挺忙的,每天都有人订货,过得也算安稳。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傍晚太阳落山的时候都要站在窗边往下看,夕阳会打在她的店门上,她就靠着店门站在一片暖光里抽一根细长的香烟,姣好的面容藏在烟雾和光晕的后面,朦朦胧胧看不清楚,但我总觉得她很悲伤。她那种悲伤的感觉总是会在午夜驱使我创作,于是我的每一部作品里都出现了一个像她一样热烈的女人。

      她果然在恋爱,不过也到了争吵不断的地步,最终在她生日那天一拍两散,她只穿着一条红色的裙子就跑出了店门,十一月呀,天都要下雪了,好在花店和我家就是过个马路的距离,我家很温暖。

      我没有蛋糕,就给她煮了碗加了两个荷包蛋的方便面,她裹着我的被子坐在桌前等着吃,我端着面出来时她正擦着她哭晕的眼线,我突然想起来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和她分手后她有没有哭。

      “记得许个愿再吃。”

      “蜡烛呢?”她敲了敲碗沿。

      “没有。”

      “那我能点根烟当作蜡烛吗?”

      “你是许愿呢还是上香呢。”

      她撇撇嘴,不再跟我争论点蜡烛的事情,像个小孩儿一样双手合十闭紧双眼开始念叨她的愿望。

      “我希望全天下的人都爱我,不爱我的去死好了。”她吹熄了蜡烛,然后看着我,“除了你。”

      我点点头,“嗯,吃吧。”

      吃完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她的脸色好多了,裹着被子挪到沙发上边看电视边抽烟,她找了部九十年代的香港爱情片,眼珠子都不带转的盯着看,其实压根没看进去。

      “烟灰弹这儿。”我从垃圾桶里捡出一个易拉罐给她。

      她直接按灭了烟,扯着我的胳膊往她怀里带,我没有反抗,我早已忘了四五年前恋爱时的悸动是什么滋味儿,我现在对她的感情太矛盾太复杂了,想推开又舍不得,谁能舍得推开一朵玫瑰呢。

      “我想要爱,你能给我吗?”她贴着我的耳朵轻声道。

      “不能。”

      “没有爱我会死的。”

      我没回答。

      “带我去看海吧,那天我也没有看到日出。”

      “你是要爱,还是要海。”

      她把脑袋搭在我的肩上低低抽泣起来,很快我的毛衣就湿了一大片,她的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坠,电视里在演爱情的电影,电视外的人却永远看不懂。

      “我要看海。”

      “好,我带你去看海。”

      胖胖的粉色小猪刷牙杯凑齐了两个,小出租屋变成了两个人的窝,有时我都恍惚现在到底是几几年,我是不是还在念高中。我习惯在半夜写作,噼里啪啦的敲笔记本的键盘,她戴着耳塞和眼罩睡在我旁边,每当我不知道该怎么写书里那个玫瑰一般的女人时我就低头看看她,或者吻她。

      我们接吻,拥抱,缠绵,但是我们不恋爱,也不去想未来,过一天算一天的混在这世上,反正一辈子都在爱情的囚笼里呻吟,不如歇歇嗓子及时行乐,什么是爱情?谁能知道什么是爱情?玫瑰就是爱情吗?那这个像玫瑰一样热烈的女人就是我的爱情吗?无所谓了,因为一场大火让我们的生命停留在了2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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