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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俗不可耐》 ...


  •   《俗不可耐》非常短。

      但它的后劲儿实在是太大了。

      《俗不可耐》主角是颜卿,一个MB,他喜欢上来□□的庄洁,但庄洁和周瑜都喜欢背负血海深仇的小齐。明明是小齐的锅,最后受伤的总是颜卿。

      《俗不可耐》不是传统的虐文,相反,它很搞笑,笑点主要在颜卿的“俗”和毫不在意的吐槽。它不会让我哭,却让我梗得难受。

      我真的太心疼颜卿了。

      庄洁和周瑜都喜欢小齐,都拿颜卿当替身。

      同样是受伤,小齐被安排在特护病房,而帮小齐挨了一棒子的颜卿却在普通病房,直到护士提醒,他们才想起颜卿的存在。

      颜卿愿意接其他男孩不愿接的活,并坦言“都是出来卖的,脱裤子不是放屁”。

      颜卿俗气,不要脸,但他被周瑜妈一顿胖揍,第一反应是,幸好揍的不是小齐。

      我特别喜欢华姐说的一句话,“他不是真傻,他是装傻。活着都不容易,他比谁都明白。”

      颜卿酒量好是因为他喝得多,颜卿从来不会让自己喝醉。两个外地男人为了签合同拼命给颜卿灌酒。直到最后,外地男人喝趴了,而颜卿的眼睛却越喝越亮。情节没有什么,但我格外心疼颜卿。

      超级喜欢颜卿越喝越亮的眼睛,我觉得这个时候的颜卿是最真实的颜卿。

      别看颜卿油嘴滑舌的,倔起来那是真倔。皓哥拿碎酒瓶子扎他,他硬是一句话也不说;庄二哥揍他时,也是咬牙不吱声。这孩子死倔的,怪招人疼的。

      颜卿也有尊严,颜卿也会难受,颜卿也会疼得掉眼泪,颜卿也想被人爱。

      再有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颜卿把庄洁从欧洲带回来的劳力士金表随手扔进河里。这一刻,我觉得颜卿这个形象立住了!颜卿被作者赋予了生命,他活了,他不再是书上的纸片人,变成了有血有肉、鲜活立体的,人!

      《俗不可耐》的结局是颜卿和庄洁HE了。但我私下不认同这个结局,周瑜其实更用心。尊重作者,但我保留我的想法。

      《俗不可耐》by三更雨最早可以追溯到2007年,那时候,贴吧还很火,消费还很低。颜卿打一次车20块,颜卿的年终奖4万,颜卿假扮庄洁对象的报酬5万,颜卿入院的赔偿10万。和现今比起来,消费水平低的不能再低了。但该有的却一样也没少:□□,黑恶,(还有一句周瑜评价庄洁妈的,怕不过审,就不放了)这些放在现在,依旧是社会痛点问题。

      我不是抱有消极厌世态度,也没有反国反政府,只是感慨十多年的变与不变,以及期待正在改变。(我很爱国!)

      三更雨大大的颜卿真是写到我心坎儿里了,同时也佩服三更雨大大绝佳的文笔。搞笑不虐,但我是发抖看完全文的。真棒!太牛了!!!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或许我解读到的并不是大大的本意,但非常感谢三更雨大大写了《俗不可耐》这篇小说,感谢你塑造颜卿这个形象,我很喜欢,谢谢。

      不是说小齐不好,但我更喜欢颜卿。

      从此对清冷、高贵、桀骜、矜持、出淤泥而不染、受,无感了。

      书评的顺序很乱,因为《俗不可耐》的后劲儿太大,我到现在还没缓过来。但每个字都是发自真心的,太爱《俗不可耐》了!

      作者的其他小说因为是发在贴吧或论坛上(我一直没搞懂这俩有啥区别,大概是我太年轻了吧hhhhhhh),且年代久远,找不到了。

      最后,我认为,这篇发表于2007年(或许更早)的不知名小文,和现在2022年那些所谓“大神”“绝美爱情”比起来,完爆!KO!(别骂我,我说的是事实!)

      最后的最后,我真的太太太太喜欢颜卿这个小破孩儿了。

      颜卿,有人爱你。

      比如,我。

      ——END——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评《俗不可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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