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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姓联姻,一堂缔约 ...

  •   玲珑球,通体金黄,若有蒙络摇缀。窥其中,犹见一鹿疾行,内镶一铃。摇之,宛转动听,如闻鸟鸣,如闻溪淌。余有幸与仙人处窥之,后世不详。
      ---《百物记》
      “穿得好土。”女孩忍了忍,将围巾摘下,露出一张极其具有侵略性的脸。
      “我有件事要告诉你。”江则抬抬眼,示意继续说。
      “哥,我要结婚了。”
      江则递着烧烤的手顿了顿,他实在没想到竟然这么快,收拾一下情绪,云淡风轻地问:“是谁?”
      女孩子自嘲地笑了笑:“你的老朋友,杜审言。”
      “哦。”
      两人陷入了沉默。
      “姓江的,老子替你去联姻,给我点反应,你不该愧疚吗?”
      “新婚快乐。另外,这是你自己选的。”
      “你……算了。我给该回去了。我还是希望你来。”
      女孩走到门口,又转过头,“哥,我希望你在。再见,哥。”
      江则垂眼看着婚帖,看了良久,看得都觉得喜结连理是个莫大的讽刺。
      新郎杜审言 新娘江时,杜审言……江时……杜审言……杜审言
      杜审言这个人,真让人一言难尽。妹妹,哥哥好像帮不到你什么啊。
      “哐一”,垃圾桶摇摇晃晃。服务员听到声响,准备骂骂咧咧了,抬头看过去,是一个满是戾气的男人,熄了声。

      江则提着一袋烧烤,在大街上走着。
      一阵鸣笛声传来,陶琛启开着他的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车,默默地跟在江则的后面。
      五分钟后,江则停下脚步,快步走到车窗前并敲了敲,“喂,你要干什么?跟踪我?不,尾随我要干嘛?良家少……”
      陶琛启放下车窗,转过头,面无波澜地盯着江则。
      他们就这样盯着。
      “好吧,多谢带我一程。”江则将烧烤放进后座,腿一伸,坐进了副驾驶。
      陶琛启斜眼看了看,没说什么。
      江则也没有上赶着热脸贴冷屁股的习惯,自讨没趣。
      他的注意力被一串玲珑球吸引去,整体呈金色,内部又镶了个铃铛。
      江则眼一眯,又用手摸了一下。嗯,感觉这个东西不简单。
      陶琛启笑了,在他眼里,这无疑是像一只小猫,对他随手制作的小玩意极为好奇和想要拥有。行吧,自己的东西被他人惦记,还真……让人有点高兴。
      江泽听到这声轻笑,极要面子地将手收了回来。
      路途很短,很快便到了江则的住所,其实也就是事务所的三楼。以往这里住着高庸尚,江泽,桃南。现在又住进来两人,程谦和陶琛启,只是江则不知道而已。
      要是被江泽知道了,怕是会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倒插门”“拖家带口”之类的吧!陶琛启是这样想的。很快,他又摇摇脑袋,感到很好笑,自己对江则的印象竟然是这样的。

      陶琛启和江则一起上的楼。没走多久,便瞧见高庸尚在楼梯口候着,候着江浙手里的那一大袋烧烤。
      “江哥,您老辛苦了。就交给小的拿去加热一下。”高庸尚从江则手里拿过烧烤,跑到三楼的天台。
      江则便去地下室抬了一箱啤酒上来,下楼时看见新收拾出来两间房,便也明了。
      月光正好,烧烤配好友配啤酒,自然不醉不方休。当然,这种单身狗撒泼的聚会,桃南和程谦早早地退了场。
      高庸尚抱着江则的腿哭着喊:“我初恋,就因为一颗糖就跟我分手。你说啊,就因为一颗糖,她跟我分了……”
      人喝醉了,连幼儿园的那点破事都能翻出来。
      “你说,女人是不是都那么物质啊?”
      “不全是。”江则做出了比较中肯的评价。
      “明明就是,我跟你说,我初恋,就因为一……”
      “是,是,是,你要不找个男人过日子。”江则懒得和酒鬼计较。
      酒鬼永远都是有理的。
      “嘿嘿,江哥,我发发善心,你要不跟我过,你这找不到女朋友的”
      “滚”
      “嗝~好嘞”高庸尚打了个迂回婉转的酒嗝。
      高庸尚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又一个没站稳,直直向前倒去。幸亏江则眼疾手快,捏住了他的领子,将他捞了起来,送回了她房间。又返回天台,做一个居家好男人,收拾残局。

      哦,但是忘了还有一个醉鬼。
      陶琛启也算是知道自己的酒量-两杯倒,一直就是小口小口呡着地喝。但也架不住高庸尚喝了点酒,有点人来疯,拉着他硬要喝。
      几杯酒下肚,hold不住,陶琛启不负众望,没有意外地倒了。
      啊,算了,江则揉了一把发昏的脑袋,又将陶琛启送回房间,谁叫他长的好看。

      可是,又有谁告诉江则,陶琛启喝完酒,虽不哭不闹,但是会吐。
      江则顶着黑脸去到卫生间清理了一下,回到了陶琛启的房间,想给陶琛启将衣服换了。
      陶琛启一把抓住了江则的手腕,喃喃道:“不要走”
      奇怪的事,挣脱不开,陶琛启看起来病怏怏的,手劲却出奇的大,箍得江则生疼。
      江则想要细想,对不起,被头疼打败了。
      这酒后劲怎么这么大?阻碍自己探寻真理的脚步。
      江泽又试着将手抽出来,扯不动。算了,就在这睡。

      待到江则睡熟了,陶琛启猛地睁开了眼。
      月光照在他脸上,扫去了一丝病气,衬得他眉眼处的那颗痣越发妖异。再回溯个几百年,也绝对是个祸国殃民的存在。
      “呀,这么快就被察觉了,看来又得做掉了。其实还有点喜欢,唉,可惜。”
      一个病殃殃的声音响了起来:“哼,你就是个嘴炮。人就在这,随你。从小到大,就没看见过你欺负过一个鬼。”
      陶琛启又变得妖异,一人上分饰两角似的,但仔细观察也可以看到样貌上有细微的不同。
      “是啊,也不知道是谁小时候被吓的一惊一乍,屁滚尿流。”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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